對於十善法的研究,發現了漢、藏、巴利三種語系 的聖典中,均有脈絡分明的共通性。既然已在大小乘諸聖典中,明確地發現了易受、易行、易持的十善法為最根本的菩薩戒,就該及時調整,把已往以《梵網經》為菩薩戒受持準則的觀念和作法,轉成以十善法配合三聚淨戒為受持菩薩戒準則的觀念和作法,這是回歸佛陀本懷的無上功德。
戒在佛法中,分有別解脫戒、定共戒、道共戒的三等。
別解脫戒,離欲界纏;定共戒,離色界纏;道共戒,離三界縛。又謂別解脫戒是欲界凡夫,受持戒相,持戒清淨,則可別別解脫;定共戒是住在四禪八定之人,自然不會犯惡行造惡業;道共戒則已證學與無學的聖道,已離煩惱,已斷生死,無漏智慧現前,根本不會再有犯淨戒造惡業的可能。欲界凡夫,若不受持別解脫戒,縱然想要返生為人都非常難,何況解脫生死乃至成等正覺。既已皈信三寶,必須受持淨戒。菩薩戒的基本精神,則在於三聚淨戒的能收能放。三聚內容是︰攝律儀、攝善法、攝眾生。
十善法的異稱也不少,以業道而言,稱為十善業道及十不善業道;以行為而言,身口意的三類,可稱為三惡行及三妙行。以意業的三個項目貪、瞋、邪見,稱為三不善根;無貪、無瞋、正見,稱為三善根。以業道的性質而言,身三、口四的七個項目稱為業,意的三個項目,為前七個項目的道,故稱業道,十個項目相加,行惡即合稱為十惡業道,行善則合稱為十善業道。以此十事為律儀,則名為十善戒。
十善不僅是佛教的五乘共法,也當是與世間諸外道師共同遵行的善法。也可以說,任何人,不論信佛不信佛,都當遵守十善法;任何時代任何地方,不論有佛教沒有佛教,都當遵守十善法。所以十善法是一切善法的基礎,也是一切律儀戒的基礎,更是無上佛道的基礎。
十善的內容,通常多以不殺生、不偷盜、不邪、不妄語、不兩舌、不惡口、不綺語、無貪欲、無瞋恚、具正見的十個條目為準。
在《雜阿含經》卷28 及卷37 ,共有九經,皆以十善法稱為正行道。在《別譯雜阿含經》卷15 第297 經,說明修十善的功德, 可以生天,也可得涅槃,其中有佛陀與天神的對話問答,以偈頌的形式作如下的表現︰佛說︰「如斯眾善法,白淨十業道,悉能修行者,必得
生天上。」
天讚︰「往昔已曾見,婆羅門涅槃,久捨於嫌怖,能度世間愛。」。
這是說能修十善白淨善道者,必定生天,也能入涅槃。故在
《雜阿含經》卷37 的第1051 經,也說︰殺生者謂此岸,不殺生者謂彼岸。邪見者謂此岸,正見者謂彼岸。
此經以造作十不善業者,為居於此岸受苦報的凡夫,以修十善業者為居於彼岸已得解脫的聖者。我們從以上的資料,可以明白,修十善不僅能生天上,也能解脫生死入於涅槃。可是如果十善法僅是一般的倫理軌範,而不作決定性的非守不可的律儀來處理,大家雖然願得人天福報,十善法卻無約束的力量,所以能夠自動而且經常守持它的人就很有限了。故在《雜阿含經》卷16 第442 經, 世尊曾以受持十善者的人數之少如手指爪甲上的塵土,不能受持十善者的人數之多如
大地的塵土做譬喻。 所以要將十善法列為佛教徒必須受持的律儀戒,乃是順理成章的必然趨勢。唯有把十善法當作佛教徒的戒條來遵守,才有強制實踐的拘束功能。故在《雜阿含經》卷37 第1061 經,便有如下的一段經文︰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非律,有正律,諦聽善思,當為汝說。何等為非律,謂殺生乃至邪見,是名非律;何
等為正律?謂不殺乃至正見,是名正律。
十善法不屬於七眾別解脫律儀戒,此處的經文,則稱十善法為正律,此與將十善稱為正法、正事、正道、正行,是脈絡分明的關係。十善既是正事、正道、正行,當然也應該視作正律,要求佛教徒們一體受持。因其本與五戒的內容一致,若能受持五戒,必也能受持十善戒,並無困難。故到《別譯雜阿含經》卷14 第297 經,就更明白地,把十善稱為「戒」,稱為「威儀」了。到此為止,十善法在事實的需求
上,已被視作佛教徒們,若在家若出家的七眾所必修必行的 律儀戒了。
以十善作為菩薩戒,有其包容性及彈性,故在許多大乘經論中,喜以十善為菩薩的尸羅波羅蜜多。 在瑜伽唯識系的諸論典中,也以十善列為增上戒學,例如無著菩薩 的《攝大乘論本》卷下、(註 74)《攝大乘論》卷下、《攝大乘論無性釋》卷7,均在三聚淨戒項下,論列
了十善與菩薩戒的關係。因為正如《瑜伽師地論》卷40 菩薩地〈戒品〉所言︰「謂菩薩戒,略有二種,一在家分,二出家分,是名一切戒」。 把十善法作為菩薩戒,便可適應在家及出家的二種分了。
因此,印順法師主張︰「對佛有了充分的信解,就得從十善菩薩學起。」他說︰「以菩提心去行十善行,是初學菩薩,叫十善菩薩。」他又說︰「十善正行,是以發大悲心為主的菩提心為引導,所以即成為從人到成佛的第一步。」 可知,十善既是初發心的菩薩戒,也是通於在家出家的菩薩戒,更是從人間的賢者直到成佛為止的菩薩戒,乃是最能普及又是最有彈性適應和實用的菩薩戒。
從以上所見論列的考察,可以讓我們知道,十善法不僅是貫串世出世間凡聖五乘的基本善法,也是從凡入聖乃至成等正覺的根本軌範,故被以印度大乘佛教為依歸的漢藏諸大論師們,將之當作菩薩戒的共軌。今後我們漢傳系統的大乘佛教徒們,也當有所反省,既然已在大小乘諸聖典中,明確地發現了易受、易行、易持的十善法,為最根本的菩薩戒,就該及時調整,把已往以《梵網經》為菩薩戒受持準則的觀念和作法,轉成以十善法配合三聚淨戒為菩薩戒受持準則的觀念和作法;這是回歸佛陀本懷的無上功德。《大智度論》卷46 說︰「十善道則攝一切戒」,在他種菩薩戒無法一一遵守的情況下,能以十善戒作為菩薩戒而來涵蓋一切戒,應該是最合佛旨的。
節錄十善業道是菩薩戒的共軌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