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0/12/26 22:44:30
學習次第 : 進階
量理寶藏論 第四品 觀建立遣餘 第二十節課
頂禮本師釋迦牟尼佛!
頂禮文殊智慧勇士!
頂禮傳承大恩上師!
無上甚深微妙法,百千萬劫難遭遇,
我今見聞得受持,願解如來真實義。
為度化一切眾生,請大家發無上殊勝的菩提心!
今天,我們繼續學習《量理寶藏論》第四品觀建立遣餘。前面宣講了建立(或顯現),現在開始講遣餘。
遣餘分三:一、真實遣餘;二、決定自性;三、遣除諍論。
首先宣講真實遣餘,即遣余的定義(法相)。
否直接違而緣取,許為遣餘之有境。
什麼叫做遣餘呢?在頌詞中講了它的定義,所謂的遣餘,就是以否定(或者遮破)與自己直接相違之分別念的途徑,來緣取它自己的對境,這樣的有境就承許為遣餘。
意思是什麼呢?我們前面已經講了,遣餘是取境的一種方式。也就是說,它是一種分別念的心識,它能遣除與自己直接相違的所有違品,通過這樣的分別念可以對事物產生決定性,這就是所謂的遣餘。比如我們說“瓶子”和想“瓶子”的時候,當時與“瓶子”直接相違的所有非瓶的事物已全部排除,通過排除與它直接相違的方式來了知對境。
這種遣餘的法相,實際上能遍於所有的遣餘。遣余有名言遣餘和心識遣餘,此二者又可各自分為有實遣餘和無實遣餘,共分了四種。這四種遣餘全部都具有這種法相,所以沒有法相不遍的過失;其次,遣餘是在分別識下安立的,不遍於無分別識,所以也沒有過遍的過失;再者,遣餘的法相也沒有相違的過失。這種法相的安立沒有不遍、過遍、相違的過失,所以說是所有遣餘的法相,凡是遣餘的有境全部具足了這種特點(法相)。
總之,以否定直接相違之分別念的途徑來了知它自己的對境,這就是所謂的遣餘,從法相上也可以看出遣餘是一種心識分別念。有些人可能會這樣想:“名言遣餘畢竟是一種名相、聲音,那它是不是不包括在遣餘裏面呢?”不會的,因為名言遣餘實際上也依賴於分別念,即依賴於心識遣餘。所以,按照薩迦班智達的觀點,遣餘的法相是安立得非常圓滿的。當然,遣餘也分為:心識上的遣餘,外境的遣餘,無遮的遣餘等幾種;如果按照其他論師的觀點,對遣餘的法相還有不同的分析方法,但我們暫時按照作者薩迦班知達的觀點進行分析,即所有的遣余識都是在心識分別念上安立的,而在外境上沒有真實的遣餘,我們暫時持這種觀點。對於遣餘的法相,諸位一定要明白。
大家在聞思的過程當中,不但要了解法相的名詞,而且還要通達它的意義,這是很重要的。有些人在輔導或是講考的時候,雖然講得比較多,但總是抓不住真正的重點,如果從理解的角度而言,對自己的相續不會有多大的利益。所以大家在聞思時,有些辭彙一定要按照它的這個說法來講,講的時候如此,理解的時候也要如此來理解;否則,我們雖然說了許多言詞,但實際上沒有抓到重點,這是不太合理的。因明學不像《現觀莊嚴論》(1),或者中觀等法門,這些都是直接宣講般若空性的,因此超越了我們分別心的境界;而因明中的知識,只是在剛開始學的時候,它的一些推理方式或理念,稍微有一點難懂的感覺,但你真正懂到了以後,就會發現這僅僅是以一種分別心識來分析對境的,因此不是特別的困難。大家務必要搞清楚這種思維的形式、推理的方式,如果沒有搞清楚,那無論說什麼,實際上與其本身的意義還是有一定的距離。所以,我們在學習論典的時候,一定要懂得詞句和詞句所表達的真正意義。
下面宣說決定自性分二:一、安立;二、細分。
安立分二:一、總說;二、別說。
首先總說:
假立故遣無實境,顛倒取境即自相。
于自相之一異體,遣餘緣取共有四。
所謂的遣餘,實際上是以分別念來安立的,即以分別念假立的,它自己並沒有真正的實質,或者說沒有針對它的真實對境,就像鏡子裏面顯現影像一樣,鏡子中並沒有真正的外境色法,只不過是外境的影像顯現在裏面而已;並且,任何一個瓶子或柱子的總相顯現在我們腦海中的時候,肯定已經遣除了它的違品,比如說我心中顯現“瓶子”的時候,瓶子以外的事物全部都已經被遣除了,但是遣餘自己有沒有一個固定性的自相對境呢?的確是沒有的,因為它畢竟是假立的。
有些人認為:“哦,既然是假立的,那遣餘是否就不符合實際道理了呢?”並不是這樣的,在分別思維中,人如果執著“有”,當時就有一種耽著有實法自相的義總相;人如果執著“無”,當時就有一種耽著無實法的義總相。因此,假立不一定就是虛偽的。
在這裏,比如說我們認為柱子是無常的,在分別念當中無常畢竟是一種假立的行相,除此以外,真正無常的自性在我們的分別念當中是無法存在的。所以我們說遣餘是假立的,也是分別念安立的,它確實不具有實質性的對境。如此一來,有人就會有這方面的懷疑:“它是不是得不到真實的自相呢?”不會的,因為它雖然是一種顛倒的分別念,但是可以將分別念的總相顛倒執著成外境的自相,即把總相誤解成自相,或者說以總相自相誤認為一體的方式來取境,最後的確也能得到外境的自相。如柱子的總相顯現在你的面前,你把柱子的總相當作自相而對別人說“給我把柱子扛來”或者“把這個柱子扛過去”,實際上也能起到取捨自相對境的作用。
在《釋量論》第一品中講,所謂的遣餘具有三種特點。
第一個特點是耽著自相,雖然所有的遣餘都沒有自己真實的對境,但它耽著的是其所追隨目標的自相,即把自相和總相誤認為一體而取境。
第二個特點是無真實對境,即遣餘沒有真實的對境。如果它有真實的對境,它就只能執著這個對境,而無法取捨執著對境之外的其他事物,但實際上並非如此,遣餘的分別念無論是柱子、瓶子、有的、無的什麼都可以接納,所以它並沒有真實的對境。
第三個特點是具有現量種子。意思是什麼呢?實際上所有的遣餘是以前現量見到過、聽到過的自相法在相續中種下的種子。比如說我們腦海中顯現了柱子遣餘的總相,實際上,我們肯定曾經在某一個地方看到過柱子的形象。全知麥彭仁波切在《釋量論大疏》中舉了這樣的一個例子,不僅我們現量見到的事物會產生現量種子的有境,而且欲界的眾生聽到別人說三十三天的無量宮、天人的無死甘露時,在他的腦海當中也會出現相似的遣餘概念,雖然此人並沒有到三十三天現量享受過甘露、看見過尊勝宮,但是看見過與尊勝宮相似的人間宮殿,享受過與甘露相似的液體,所以當別人說“天上的甘露如何,尊勝宮如何”時,在他心裏面也會出現一種與以前現量所見的自相對境相似的總相。比如說對從來沒有去過美國的人描述華盛頓的城市建設時,在他的腦海當中就會出現以前他所見城市建築的總相。
遣餘有這三種特點,這一點大家不要忘。以前,法王如意寶講因明的時候說:“我們學習遣餘的時候,全知麥彭仁波切所講的這三種特點(實際上也是法稱論師的觀點)務必要瞭解,如果瞭解了就能知道所謂的遣餘有境的主要特徵,也即遣餘需要具足這三種特徵。”所以說遣餘是假立的,它並沒有真實的對境;之所以能取境,是因為它以顛倒誤認的方式來取自相的對境,即把總相誤認為自相,從而混合在一起而取境的。
雖然在事物的本體當中沒有互相錯亂的現象,一就是一,二就是二,一個物體不可能變成兩個,兩個物體也不可能變成一個,但是在眾生的分別念面前,尤其在遣餘的心識面前會出現四種情況:即把一體的事物執著為一體,他體的事物執著為他體,他體的事物執著為一體,一體的事物執著為他體。也就是說,雖然在自相上面不可能互相混雜、錯亂,一體就是一體,他體就是他體,但是在執著的過程當中會出現這四種分類,即我們執著自相上的一體為一體,自相上的他體為他體,自相上的一體為他體,自相上的他體為一體,以前講中觀的時候,我們也講過這個道理。瞭解了這些道理以後,判斷或者運用因明推理的時候就會非常的方便。
以上遣餘緣取對境方式總共有四種分類,其中前兩者比較容易懂。對境當中一體的事物執著為一體,如本來柱子是一個東西,同樣我也執著這是一根柱子;本來是他體東西,我們也執著為他體,如柱子和瓶子本來是他體的東西,我們把它們也執著為他體的事物。這些都比較好懂,所以在下面沒有廣說。而詳細廣說比較難的兩個問題,即本來是他體的事物眾生卻執著為一體;本來是一體的事物眾生卻執著為他體,下面對此進行廣講。
別說(詳細廣說)分二:一、他體執為一體;二、一體執為他體。
他體執為一體分三:一、增益之緣由;二、識執著方式;三、其必要。
首先宣說增益之緣由。
作用法相同一性。
這個世間上的眾生,具有把本來很多的東西執為一個的習氣。比如說人們往往把東南西北不同的人執著為“人”,即在同一個時間當中,把不同形相、不同環境中的事物執著為一體。為什麼會這樣呢?這有兩種原因:第一個原因,他體法各自的作用在某種情況下是一樣的,由於作用相同的原因,從而把不同事物執著為一體;第二個原因,本來不同的他體法,因為具有一個相同法相(特徵)的緣故,從而把它們執著為一體。
舉例說明,比如在世間上的各種火,無論是未來、現在、過去三時的火,還是東西南北四方的火,或者檀香木、沉香木及各種木柴的火等,它們全部都有燃燒的作用,由於作用相同的緣故,人們把這些不同時間、不同形相、不同環境所攝的火,都統統執著為火。又比如說我們乘的車,無論是小車、大車,還是各種不同款式、色彩、產地的車,因為都可以把它作為乘騎之用的緣故,所以大家都稱之為車。總之,本來是不同的物體,但因為作用相同的緣故,人們便將其執為一體,這就是把他體執為一體的第一個原因。
第二個原因是法相相同。比如說無論是東南西北四方,還是現在、過去、未來三時的樹木,它們都具備有枝有葉的法相,由於法相相同的緣故,人們從而將它們執為一體。不管是哪一個人,看見了有枝有葉的東西以後都會說:“哦,這個是樹。”或者我們說“瓶子”時,不管是金瓶、銀瓶等什麼質地的瓶子,未來、過去、現在等什麼時間的瓶子,還是北京、上海等什麼環境的瓶子,因為它們都具有大腹的特徵,所以見到這些東西時都知道是“瓶子”。
總之,不同的事物因為作用、法相其一或兩方面相同的原因,人們便將這些他體法執為一體。
我有時候這樣想,不僅在我們人類中可以安立民族的概念,其實所有的眾生由於目標相同之故,也可以安立為同一個民族,即世間中所有的人類、所有的動物應該是一個民族,也可以這樣說,犛牛等旁生跟我們人類是一個民族。有些人覺得特別驚訝:“這個說法肯定不對,我跟犛牛怎麼會是一個民族呢?”但實際上,從人類和旁生都具有生命,都喜歡離苦得樂的角度,可以安立為一個民族,即我們的目標都是願意在世間上快樂的生存,不願意遭受身心上的任何痛苦,實際上所有的有情這一點都是相同的,這也是為什麼大慈大悲的佛陀把所有的眾生都作為度化對象的緣由;我們發菩提心的時候,並沒有說為我自己民族的安樂而奮鬥,而是說為一切眾生而發心成正等覺,實際上這就等於說所有眾生都是一個民族。現在世間人們常說的“地球村”的概念,也是以一種人與動物乃至自然之間要和協相處的理念來攝持的。因此,動物和人類應該可以說是一個民族。但是,我們與石頭等無情法是不同類的,如果說是一個民族,那我們就變成無情法了,這樣是不對的。此時,有些人可能會繼續這樣想:“動物和我們人類是一個民族肯定不對的,如果像藏族人的話,倒還可以安立一個民族的概念。”如果這樣說,那這也是不一定的,因為藏族可以分多康、安多、衛藏(西藏)三個地區的藏族,康區藏族可分為色達等各個縣的藏族,色達縣又分上色達、下色達,每一個村子裏面又分你家、我家,有很多的分類,所謂的藏族細分以後,就無有真實的總相存在了。所以,凡是具有目標、作用、法相等相同特徵的事物,眾生都會認為它們是一體,就像我們不管是在哪一個地方看見一棵樹木時,都會說:“哦,這就是樹木。”
剛開始的時候,某個具有一定智慧的眾生,在分別念中對某種事物安立了一個名稱,然後進行串習,直致最後形成傳統的習慣。如《楞伽經》裏面說:“若不立名稱,世間皆迷蒙,故佛巧方便,諸法立異名。”如果沒有安立名稱,那整個世間就會變成迷亂蒙昧,所以具有大慈大悲心的怙主佛陀,就對事物安立了名稱,因此,佛陀在佛經當中,安立了四諦、三寶以及五道十地等法相、果位的名稱。然後,在世間當中還有隨欲名稱,隨欲名稱是指隨著自己的意願而安立的名稱,即不是依靠事物自己的原因而安立的,如人們逐漸把某些事物取名為地水火等,這叫做隨欲名稱;也有真實原因名稱,比如說火車就是由於具有某種原因而安立其名稱的。
不管是什麼樣的名稱,都是人們在串習習氣和沿習傳統當中逐漸發展起來的。比如所有的樹都有一種名稱叫“樹”,這就是人們在分別念當中,首先安立一種概念,然後逐漸串習直至變為習慣而形成的。所以在世間當中,把不同的事物取為一個名稱的原因就是如此,我們應該這樣理解。
下面宣說識執著方式。
由習氣力誤為一。
把不同的事物執著為一體的方式是什麼樣的呢?我們眾生無始以來都有一種習氣,由此而將不同的事物誤認為是一體。
剛才也給大家講了,每個眾生相續中都有著不同的習氣。比如說做犛牛時,就把所有的綠草當作食物,凡是犛牛都會有這種熏習;同樣,如果變成其他食用水果或不淨食的旁生時,由其業力所牽,也都會有一種相應業力的感受。所以,由於業力習氣的緣故,眾生就會把不同的事物當作一個物體。比如說對於犛牛來講,不管是東方的草,還是西方的草,它把所有這些草,都當作一種食品而去食用;對於我們人類而言,不管什麼樣的火都執著為一個“火”,不管什麼樣的水都執著為一個“水”,乃至世間上的樹木、儀器等,都是如此。如我剛才所講的一樣,有的是自己取名,有的是別人取名,對於民族來講也是如此。比如說在漢語中,VCD、DVD等名稱就無法用漢文去表達,西方人怎麼稱呼就怎麼稱呼,雖然漢族人大多不懂英語,僅僅了知VCD,但以這種方式取名之後,在人們的腦海當中逐漸串習,最後就變成一種常規的名稱了。所以,有些名稱是由串習習氣形成的,有些是由法相、作用相同而取名的,有些是沒有什麼原因而隨欲取名的。
有些現代科學家和心理學家做過這樣的實驗,單獨安排一群孩童生活在一間與外界隔絕的屋子裏面,過了一段時間以後,通過他們自己的交流,就把屋子裏面的事物約定為一種名稱,並一直串習“這是什麼東西,那是什麼東西”,然後用這些名稱互相溝通。所以,把不同的事物執著為一體,歸根結底就是以自己的習氣或者眾生共同的串習來安立的。
下面繼續講這個問題。
若謂原本同異體,果識一異實相違。
對方說,事物都同樣是他體的,但是由它們產生的果識,即我們認識的時候卻不相同。意思就是說,東方人、西方人是他體的,我們可以把這些他體的人執著為一體的“人”;人與犛牛也是他體的,但是我們始終不會執著人和犛牛是一體的。明明都是他體的事物,有些執著為一體,而有些又沒有執著為一體,這難道不相違嗎?
對方提出了這樣一個問題,我們下面進行回答。
猶如心識及藥物,雖是相異有差別。
這就是事物的自然規律,為什麼呢?比如說在世間當中,有些事物雖然是他體的,但是它們所產生的果是一個;有些事物是他體的,它們所產生的果也是分開的,這就是事物的自然規律。不同的事物產生一個果的情況,比如說作意、眼根、對境三種不同的事物作為因而生的果只有一個眼識;或者說肥料、田地、種子等這幾種不同的事物產生的青稞果實也是一個東西。另外,不同的事物產生不同果的情況,比如說冰片、石榴等不同的藥物所產生的果是完全分開的,即它們治病的作用是不同的,有些祛風濕,有些清熱等。所以,儘管因同樣是各不相同而存在,但卻有著生不生一個果的差異,這就是一種自然規律,在蔣陽洛德旺波尊者的講義當中是這樣回答的。
我們也可以用前面的方式進行回答。比如說犛牛和白馬,我們並不會執著此二者是一體,因為它們的法相不相同的緣故,即犛牛的法相在馬匹上不存在;而金瓶和銀瓶,我們卻執著為一個東西,因為它們的作用、法相相同的緣故,所以我們執著它們都是瓶子。但是瓶子和柱子,我們不執著是一個,這是因為作用和法相不相同的緣故,而且我們眾生也沒有這樣的串習或者說習慣。以這種方式來回答對方的問題,應該是可以的。
總而言之,執著的方式就是這樣的。在執著的過程中,雖然是他體的事物,但由於法相、作用不相同的緣故,從而不會將它們執著為一體。比如說柱子和瓶子,從法相方面來講,我們不會把它們看作是一個;但是從有為法的角度來講,也可以把它們看作是一個有為法,雖然它們各自的法相不相同,但兩者都具足有為法無常的特性,所以從有為法的角度來講,也有把不同類的事物執著為一體的情況。一般在我們平時的觀念中,會認為金瓶和銀瓶都是瓶子,雖然也會執著金瓶和金柱子都是金子的東西,但瓶子和柱子不是同類的關係,所以不會執著為一個。在這些問題上,法相、作用以及我們習慣的差別起到了關鍵性的作用。
我是這樣想的,對於平時經常入于根本慧定,或者是超越世間境界,比如在虛空中飛來飛去、大海裏游來游去等自在顯示神變的大成就者、大瑜伽士而言,也可以不學習因明;或者是只想過一種特別“笨”的生活,除了吃飯以外,什麼都不想分析、什麼都不想瞭解的人,對他們來講,因明也沒有什麼用。除了這兩種人以外,對於想要通過語言、思維來瞭解事物真相的人來講,在名言中因明是不可缺少的;如果你不懂因明,那無論說什麼話都舉不出一個真實、可靠的理由,講什麼道理由也沒有深入的勇氣,再深入進行判斷時,最後自己也會弄得搞不清方向了。因此,大家在學習的過程當中,知道這些道理還是非常有必要的。
下麵講其必要。
本來是他體的事物,但執著為一體,這到底有沒有必要,有沒有用處呢?用處非常大,而且必須要通達。
那麼有什麼樣的用處呢?下面的頌詞中這樣說:
破立一切異體事,同時同地即了知。
如果我們懂得了不同時間、地點、形相所攝的事物,可以將其執著為一體,實際上就應該了知遣餘可以同時同地進行破立,即遣餘同時具有遮破和建立的兩種作用。
首先,舉例說明遮破。如果我們瞭解眾生有把很多事物執著為一體的習慣,比如將所有有枝有葉的事物叫做“樹”,即檀樹、柏樹、松樹等所有的樹木都具足有枝有葉這個法相的緣故,所以我們都執著為“樹”。由此在遮破時我說“前面沒有樹”,別人根本不用問:“是沒有松樹,沒有柏樹,還是沒有芭蕉樹,到底是沒有什麼樹啊?”根本不用一個一個地去遮破,我只要說一句話“我前面沒有樹”,所有的樹就全部被遮破了,即不同時間、不同環境當中,所有同類的事物已經全部被遮破了。然後,我如果想建立時,只要說“前面有柏樹”或“前面有松樹”,那麼在自己分別念當中,具有樹的概念就已經成立了。總之,破和立的方式可以這樣解釋。
按照絨頓班智達的解釋方法,我們在建立樹的時候,在同一個時間當中,非樹的事物也全部遮破完了;也就是說,我說“前面有一棵樹”時,樹以外的瓶子、轉經輪等東西全部都一併遮破了,不用說“我前面有樹,沒有轉經輪、沒有人、沒有犛牛、沒有大象、沒有獅子、沒有攝像機”等,無須如此,不然世間上有無數的事物,你一輩子都破不完。所以,建立的時候只要說“有某一個事物”,則不該有的全部都被遣除了,該建立的也在同一個時間、地點當中建立起來了。
我們不要認為:“啊,他體的事物執著為一體,這有什麼作用呢?這畢竟是一種分別執著啊,這不太好吧!本來是不同的事物,卻把它們執著為一體,那這是非常不合適的。你看它們在本相上是他體的,我們卻執著為一個,這非常不合理啊!也沒有什麼作用啊!我們應該斷除這種錯誤和迷亂。”從暫時來講,我們還不需要斷除這種執著,否則,我們就會像犛牛一樣在迷迷糊糊的狀態中生活,除此之外,連互相溝通與交流的概念都沒有了,所以,還是有建立這個執著的必要性。
我覺得每一個道理都非常重要,不知道你們的感覺是怎麼樣。雖然每一個人的想法都不相同,不同的眾生很難生起共同的興趣,比如說有的人覺得糖好吃,有的人卻認為糖不好吃,但是對我們修行人來講,大家都是希求解脫的,既然如此,那應該說五部大論裏的每一個內容都是不可缺少的,無論在聞思的過程當中,還是在修行過程當中,這些概念一定要搞明白;否則,有時候自己明明修錯了,還認為是已經真的成就了,如是極有可能在相續中生起增上慢。
下麵宣說一體執為他體分三:一、增益之理;二、識執著方式;三、其必要。
首先宣說增益之理。
遣餘不同之行境,一體可分異反體。
任何一個事物,雖然從其本質上講只是一個東西,但是在遣餘識面前可以分為很多法,即在遣餘識的行境當中,本來是一體的事物,可以把它分成不同的反體。
那麼是如何分的呢?比如以聲音為例,從排除常有角度安立它是無常,從排除非所作的角度安立它是所作,從排除非聲音的角度安立它是聲音;但從自相上面講,這些本來就是一個東西,就像前面宣講現量時所講的一樣,事物在本體上是無法分開的,比如在聲音的自相本體上,所作等不同反體是根本無法分的。而在眾生的分別念當中,為了排除不同的執著,就可以建立不同的反體。
那麼,這種反體在事物的本體上是否真實成立呢?根本無法成立,但以假立的方式在我們的心識面前可以成立,在這種前提下,各個反體的側面並不相同。比如說無常的反體和所作的反體是不是一個呢?從反體的角度來講,可以說無常的反體並不是所作的反體,而從本體的角度來講,無常的聲音就是所作的聲音,除此之外並沒有其他的聲音。所以,反體是在分別心面前假立的,而自相是在事物的本體上安立的,這二者是有一定差別的。
因此,對於善於分析的人來講,在一個法上可以安立許多的反體。如瓶子的本體上可以安立瓶子、無常、所作、有為法、藍色、某某製作等反體,而且其上還可以安立非佛像、非話筒、非耳朵、非眼睛等諸多反體。從反體的角度來講,這些不同的反體不是一體;而從自體的角度來講,這些指的都是瓶子,除了瓶子之外,並沒有其他的體性存在,這個我們一定要搞清楚。因此,我們將本來是一體的事物分為眾多的反體,這並非沒有意義,而是具有一定緣由的。
下面講識執著方式。
即分析一體執為他體的執著方式是什麼樣的。
如詞分別緣取式,外境耽著為異體。
在外境上本來是一體的事物,但是以語言和分別念遣餘(心識遣餘)的取境方式,可以把外境分為很多的側面。我們可以舉例說明,比如說這個瓶子的本體是一個,但是用我們的語言可以說很多不同的側面,如瓶子、無常、所作、藍色等;根據語言心裏面也會想“哦,它是一個瓶子,是遣除非瓶、非常有、非所作、非藍色的一個東西”,會在心識當中出現許多的總相。剛才語言所說的不同名稱並沒有與其他的混雜,瓶子並不是柱子,所作也不是藍色等。所以,語言和分別念可以把一體的事物分為很多側面,這也是識取境的一種方式。
當然,就像我以前所講的那樣,語言遣餘實際上可以歸納在心識遣餘當中,因為僅憑語言自身不能遣除對境以外的事物,這一點,第五品中還會宣說。
總而言之,我們的分別念當中存在這種把一個事物分為很多側面的取境方式。因此,無論是柱子、瓶子、聲音、色法等,從其反體的角度來講,每個都可以分許多的側面。並且執著的時候,分別念也是誤認為每一個側面(反體)都有一個與它自己一體的對境,如從藍色的側面而言,在分別念面前就有一個藍色的對境;從所作的角度來講,在分別念面前就有一個所作的對境。也就是說,在分別念面前,藍色和所作這兩個反體並不是無二無別的。所以,在分別念面前,將一體耽著為不同的對境,就是所謂的“外境耽著為異體”。
下麵宣說其必要。
這樣的耽著有什麼必要呢?應該說有非常大的必要,因為我們如果不懂一個事物可以分成很多側面的道理,那麼就搞不清楚前面第一、二品中所講的無分微塵、無分心識的這些道理,也無法講清楚第八品關於法相方面的問題。也即“一體執為他體”、“他體執為一體”的問題中,會有一些自相和總相的分析方法,如果這個沒有搞懂,那瞭解其他的問題也會非常困難。
下面就講這個必要的問題。
未了一體為一體,為令其知而分析。
本來是一個事物卻分為很多的側面,這有什麼樣的必要和利益呢?本來,諸反體法就是一個本體,但是人們卻不了知這些法是一體的,為了懂得這個道理,我們就需要“一體執為他體”的這種遣餘。
有人會想:“本來是一個本體的還不知道,為什麼還要再分呢?如果再分,那豈不是就更不知道了嗎?一個東西就是一個,何必再去分呢!”如果沒有分,我們就不會了知這些法是一體的,比如說柱子和無常本來是一個本體,可是就有人不知道柱子是無常的道理,我們在這種人面前,就可以把柱子作為有法,無常作為立宗,所作作為因,將這三個反體分開以後,在不懂柱子和無常是一體的人面前,我們就可以進行推理:“你所見的柱子,雖然你並不承認它是無常的,但是我現在告訴你,它是無常的,為什麼呢?因為它是所作的緣故。”在對方的分別念面前,把柱子、無常、所作三個側面分開以後,他就能通過所作,來了知柱子是無常的。如果沒有分開,就只能在他面前說:“你現在所想的柱子是柱子,因為它是柱子的緣故。”本來他就比較糊塗,這樣一來,他就更糊塗、更不明白了。當然,這裏講的是薩迦班智達的意思,實際上也是法稱論師《釋量論》裏面的觀點。
在這個世間當中,有很多人根本不知道本體和反體之間的差別。如果不懂得這種道理,就像前面破斥因明前派時所說的那樣,本來是無分的事物,反而由分別念認為是無窮可分的。比如說在後面《法相品》中講到的法相,只要經過三次正確的推理之後即可成立,而不再需要法相的法相了,但是他們卻認為火的法相是什麼,法相的法相又是什麼,然後它的法相又是什麼,這樣一直到無窮無盡。同樣,微塵本來不是無窮可分的,但是如果沒有分清楚分別念中的總相和外面物質的自相,就會在自己的分別念當中一直分下去,並且還會認為這是在自相上存在的,但實際上只是在分別念面前可以分,而在事物的本質上是無法分的,如柱子、無常、所做在物質的本體上怎麼分呢?但是在我們的分別念面前,這是可以分的。而這樣分有沒有作用,有沒有什麼好處呢?有好處的,雖然不同法是一個本體,但是有些人就是不知道。如《中觀莊嚴論》雲:“自他所說法,此等真實中,離一及多故,無性如影像。”意思就是說,自宗他派所承認的一切萬法(有法),無有自性(立宗),遠離一體及多體之故(因)。遠離一體多體、無有自性、自他所承認的一切諸法,這三者實際上是一個本體,但有些人不知道一切諸法無有自性,本體是空性,但是我們通過與空性一個本體的遠離一體多體,來瞭解空性的道理。應該說這種推理的方式,對我們學習知識來講是非常有必要的。因此,在分析事物的過程當中,將“一體執為他體”或“他體執為一體”,是一種不可缺少的手段與方法。
下面宣說細分(遣餘的詳細分類)分三:一、真實分類;二、破外境有遣餘;三、各自之安立。
首先講真實分類。
依於執著有與無,遣餘即有二分類。
憑名分別之差異,有無遣餘亦分二。
遣餘主要是從執著事物的角度來安立的,具體而言,就是從建立所立、遣除其餘法的角度來安立有實、無實的兩種遣餘。所以,遣餘實際上可以分為兩種,就是有實遣餘和無實遣餘。一般無實遣餘是從否定方面而言的(其中所謂的無,指的是沒有、不是、非、無等),比如說非瓶就是無實遣餘,無瓶也是如此;然後有實遣餘,如有瓶子、有什麼東西等,這是有實遣餘。有實遣餘和無實遣餘各自又可分為名言遣餘和分別念遣餘(即心識遣餘)。
從總體來講,遣餘分有實遣餘和無實遣餘,其中有實遣餘又可分為名言遣餘和心識遣餘,同樣,無實遣餘也可分為名言遣餘和心識遣餘,總共分了四種。這是怎麼分的呢?首先有實遣餘,比如說我們執著前面這個瓶子,它實際上是有實遣餘,因為此時瓶子上非瓶的事物已經被全部遣除了;我們用語言說瓶子的時候,這是有實的名言遣餘,而我們心裏面想瓶子時,不一定經過語言,只是在心裏面想瓶子,這是有實的分別遣餘(心識遣餘)。然後無實遣餘,比如說石女的兒子,實際上它是一種無實法,我們口裏面說石女的兒子,這就是無實的名言遣餘;心裏面想石女的兒子是無實的心識遣餘。
當然,真正石女兒子的總相是不可能顯現的,但就像《中觀莊嚴論釋》中所講的那樣,所謂兔角的總相,是因為我們以前看見過兔子,也看見過犛牛的角,這樣一說兔角的時候,就會在心中浮現出一幅兔子頭上長著一隻或兩隻角的畫面,這就是所謂兔角的總相。當然,由於以前所見的一隻角或兩隻角的不同,也會導致兔角的總相不同(原來有兩個學因明的人,當時他們看見一頭只有一隻角的犛牛,其中一個人說:“我看見這頭犛牛沒有一隻角,為什麼呢?我現量看見不存在之故。”另外一個說:“這頭犛牛有一隻角,我現量看見之故。”他們倆一直爭論不休,因為一個是從一隻角不存在的角度來說的,另一個是從一隻角存在的角度來說的,所以他們就這樣一直辯論)。其實,所謂的兔角、龜毛等,是由分別念將兩種不同事物混在一起而產生的總相。雖然如此,但這種總相,不管是兔角也好,龜毛也好,它們都可以在心前顯現,這就是無實的分別遣餘;我們口裏面說的時候,這個語言遣除了兔角以外的其他事物,因此這叫做無實的名言遣餘。
當然,正如剛才所講的那樣,所謂的名言遣餘,歸根結底必須要依靠心識才能成立;如果沒有依靠心識,那你所說的話別人根本無法理解,因為僅僅依靠語言根本不能遣除其他的東西。比如說對從來不懂漢語的人說“瓶子”,如果語言的自相真正具有遣除其他事物的能力,那麼任何人聽到“瓶子”的時候,就應該遣除了柱子等法,但是由於人們的語言習慣不同,對分別念中有“瓶子”名稱串習的眾生來講,在他面前“瓶子”的語言就能遣除非瓶的東西,而在一個分別念從來沒有串習過這個名稱的人前,如除了漢族以外,在一個對漢語一點也不懂的藏族人面前說瓶子,他雖然聽到了瓶子的聲音,但是這個語言並沒有遣除瓶子以外的事物,他根本不知道你說的是瓶子,也許他還會這樣說:“啊,什麼瓶子,瓶子是什麼東西?”如果我在他的耳邊說:“你不要把瓶子拿過來。”他根本不懂,也有可能反而會把瓶子拿過來。所以,從語言自身來講,它沒有遣餘的能力,應該是以分別念來遣餘的,這個很重要,我們以後還要宣講。
從總體上,遣余分為名言遣餘和分別遣餘(心識遣餘)。所謂的分別遣余全部是在心識上安立的,而且心識也不是無分別,應該是以分別念來遣餘的。這樣一來,在我們的分別念中,一想起柱子的時候,柱子以外的其他事物,就已經被全部遣除了,或者說統統不存在了。
對於不存在的反體,有些論師認為是無遮的遣餘,比如說我的分別念當中有紅色的柱子,此時藍色的瓶子、金黃色的其他東西等都沒有了,沒有的這個部分叫做無遮遣餘,在以前印度有些論師的講義當中,這種分析方法也是有的。但在這個問題上,由於外境上到底有沒有遣餘比較難理解,所以各個論師的觀點也不相同。以前,一到學院辯論場的時候,往往都是聽到“外境當中有沒有遣餘”的辯論;不過,讓我們這裏的有些道友提問題時,除了前一段時間提出的已決識以外,似乎什麼問題都提不出來了。男眾這邊提問題時也是“啊,這個已決識如何如何”,女眾這邊也是“啊,已決識如何如何”,好像我們學的知識,除了已決識以外就再也沒有其他的了,其實已決識的觀點也不是特別地複雜,這個遣餘的內容應該說是比較複雜的。過一段時間,可能會講一些不同的觀點,到時侯我們再學吧!
好,今天學習到這裏!
回向偈:
所南德義檀嘉熱巴涅此福已得一切智
托內尼波劄南潘協將摧伏一切過患敵
傑嘎納齊瓦隆徹巴耶生老病死猶波濤
哲波措利卓瓦卓瓦效願度有海諸有情
(1)本論全稱《現觀莊嚴般若波羅蜜多教授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