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大學自我評鑑的迷思 2013-01-03 01:30 中國時報 【劉維琪】

 教育部最近決定授權部分大學辦理「自我評鑑」,亦即「由大學自辦外部評鑑」,以降低由外部評鑑機構辦理評鑑的爭議。然而,此舉已違反世界大學評鑑的主流,建議教育部若授權大學自辦外部評鑑,務必要有配套措施,否則最後一定會像現在部分大學所執行的教師評鑑一樣,亂象叢生,尤其對於現行大學評鑑的幾項迷思,應先予以釐清:

 一、有教師批評現行大學教學評鑑將SCI、SSCI論文數列入評鑑標準,但檢視近三年所公布的技職校院數百個系所評鑑報告,當中提到SCI或SSCI論文的報告僅不到十個系所,而且全數都通過評鑑。而一般大學系所評鑑報告也全數在網路上供大家檢核,究竟有多少系所真的是因為SCI或SSCI而評鑑不通過,可以讓證據說話,不必以訛傳訛!

 事實上,重研究輕教學的真正問題,係出在學校自辦的教師評鑑與升等上,而由外部機構辦理系所評鑑,正可導正大學重研究輕教學的現象。且既然過去授權大學自辦教師評鑑已經出現大學重研究輕教學的結果,若現在再授權大學自辦外部評鑑,重研究輕教學的歪風難道不會更變本加厲嗎?

 二、有人批評評鑑勞師動眾,需要填寫許多無謂的表格,以致教師為了準備評鑑喪失教學熱情。但觀察目前大學提交給教育部的自辦評鑑計畫,幾乎都比現行的系所評鑑更為複雜,可見授權學校自辦評鑑並不能達到簡化的目的。

 另外,時下大學教師喪失教學熱情的根本原因在學生素質不理想,而實施外部評鑑,就是要讓失望的教師認真去面對問題,在錄取率逼近百分百的現在,就算教到程度差的學生,也得設法喚起學生的學習熱情!這才是大學教師的本分。

 三、還有人爆料學校為了評鑑而造假,所以應該停止外部評鑑。這更是邏輯不通。如果學校會為了外部評鑑而造假,難道自辦評鑑就不會造假了嗎?自辦評鑑也需公布評鑑結果,屆時是否更助長了造假文化?

 為了避免大學自辦外部評鑑會因上述原因而出現更嚴重的問題,建議教育部審查時應把握以下原則:一、學校提出的自評計畫應以教學評鑑為主,不要再強調研究評鑑;二、應在學校現有機制中進行自我評鑑,不必另弄一套繁瑣的新機制;三、評鑑的資訊如何對外公布,學校應交代清楚且能為社會大眾接受;四、參考香港的作法,大學自評的過程仍須由外部評鑑機構加以稽核。

 大學自辦外部評鑑應只是權宜作法,長遠之計仍應建立外部評鑑制度,台灣的大學才能與國際接軌並被承認。若有人主張不必強制大學接受外部評鑑,我也贊成將強制性評鑑改為大學自願參加,但對於不參加評鑑的系所,建議比照美國的作法,取消對該系所學生就學貸款利息補助的資格。而參加評鑑的系所,則可自由選擇國內外的評鑑機構付費接受評鑑,讓國內評鑑機構在市場競爭下提供更優質的服務。(作者為中山大學管理學院新光講座教授,台灣評鑑協會理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