喇嘛網 日期:2010/01/07 NPO  編輯部 報導

佛法講「一切都是無常」,那麼,是不是連佛法的道理也無常?這樣,佛法還可信嗎?

首先必須說明的是,接不接受佛法的道理,不能只是建立在「信」上,而更是要通過親身體驗的檢證。 當然,如果理上不通,亦即不符合我們過去思惟、觀察、經驗的累積,雖然過去的累積不見得都對, 但那是會直接影響我們學習意願的,我們或許可以從這個角度切入來談。

「一切無常」,這確實是佛教的重要思想,而被佛弟子稱為佛法的「法印」,意即「佛法的印鑑、標誌」。 同被列為佛法法印的,有三項,即「三法印」:「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滅」(南傳佛教另加 「諸受是苦」)。不管是無常、苦、無我、涅槃,其所根據的道理,都是「緣起」(又譯為「緣起法」、「因緣」)。

什麼是「緣起」呢?經中對「緣起」有簡要的說明:「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雜阿含第296經》、《相應部第12相應第49經》等) 反之,則為「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雜阿含第335經》等)這四句話看似簡單,實則極為深奧, 所以,當尊者阿難說緣起的道理「至淺、至淺」時,即受到佛陀的糾正,佛陀說:「緣起極甚深!明亦甚深!」 意思是,緣起是極為深奧的,而完全體證緣起,得到「明」(慧的別名)則更難。(《中阿含第98經》,《雜阿含第293經》亦同) 印順導師依經論,由淺至深,從三個層次來看緣起,稱為「三重因緣」:1.果從因生。2.事待理成。3.有依空立。 (《佛法概論》〈第十章第二節〉)對此,我們或可理解為,第一層:所有的存在(果),都事出有因,都有支持其生成或存在的條件。 第二層:條件與結果間,必然依著一定的規則運行。第三層:所有的存在,都因為其原來不存在。 「無常」是所有存在的必然,因為所有存在都依著其存在的條件而存在,一旦條件改變了,所存在的也必然跟著變化, 這必然性,就是「三重因緣」的第二層「事待理成」。倘若再深一層從「有依空立」來看, 當所有存在都寂滅了,例如解脫者的入滅,那麼,這時無常的必然性就沒意義了,對這樣的情況如果 您要說「連無常都無常了」又有何不可呢!

不過,身為凡夫的我們,還是不離「諸行無常、諸受是苦、諸法無我、涅槃寂滅」的必然,就不必高談「連無常(佛法的道理)也無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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