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藥公會反對下,行政院決定暫不開放陸資來台投資「中藥製造業」,第一階段開放項目計 100項。經濟部將在行政院核定後,預定 6月30日公布開放陸資來台相關辦法及業別項目。
行政院政務委員陳添枝今天下午召開協商會議,邀集行政院主計處、衛生署、環保署、陸委會、經建會、金管會、農委會、工程會、法規會、國防部、財政部、交通部等單位,審議並修正「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業別項目」草案部分內容。
在製造業方面,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執行秘書范良棟說,衛生署於會中表示,台灣區中藥工業同業公會主張中藥製造業在國內仍屬弱勢產業,開放陸資投資將衝擊國內產業,反對開放陸資投資。
鑑於各單位仍有不同意見,陳添枝在會中裁示,「中藥製造業」暫不開放陸資投資。
服務業部分,范良棟指出,陸資來台投資「海洋水運業」、「民用航空運輸業」2項,調整為「限於配合兩岸直航協議所設之分支機構」;其餘服務業項目僅調整部分文字,總項數不變。
另外,公共建設部分有關「航空站及其設施」、「港埠及其設施」2項,依交通部所提修正意見,增加投資總額、投資比率等限制條件;並刪除船舶出入設施、防波堤、服務旅客之通關客運設施等部分開放內容。
范良棟說,投資總額、投資比率等限制條件為「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本有規定,非因開放陸資才予限制。
經過協商後,范良棟說,「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業別項目」草案僅減少 1項。根據經濟部原草案,製造業、服務業、公共建設項目分別開放65、25、11項;扣除今天決定暫不開放的「中藥製造業」,第一階段開放陸資來台投資業別項目修正為100項。
投審會表示,「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業別項目」草案,經行政院核定後,經濟部將於 6月30日併同「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大陸地區之營利事業在台設立分公司或辦事處許可辦法」發布施行。
范良棟表示,相關內容未來應無大規模調整,開放項目應不再變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