蓮師大圓滿教授勾提
瑜伽士陳健民上師文集
拙譯《恩海遙波集》、《亥母甚深引導法》,最後一章,決定本來清淨見,名《智慧法爾解脫》。其最後結束頌中,有“空前未有最勝法,今乃於汝而交付”。所謂“汝”者,即指師母移喜磋嘉。當時,度語法師謂,此中大都重複之詞.至其後得此抄本之同學,亦莫不以為然,而餘則有別說焉。
夫大成就者說法,口若懸河,一音圓演,都無二致。各句分量,幾乎相等,務令聞者,不於此句得悟,即於彼句開通。如釋迦文佛之說《大般若經》六百卷,四處十六會,重複之多,無以復加。玄奘譯此,有意刪除,而護法示夢阻之,其意蓋可知矣。且細心研討,反躬玩味,其中玄要,亦自有其同中不同處。勾玄提要,亦推恩及人之一法也。
抑尤有說者,注疏于勾提大不相同。古人注疏之作,汗牛充棟,勾提之作,則不多覯。有之,其惟杜順和尚法界觀十玄門乎!就《華嚴經》顯於事事無礙之經文中,勾提其基本理趣,列為十玄,實研究《華嚴經》者,空前絕後之作。愚以為中文佛學,除禪宗五家宗旨確有發明以外,則惟此十玄,可謂特出奇峰者矣。且注疏者,支離破碎.大似漢學,亦如儒家之“朱”,能令初學,瞭解本文之詞句章節,來歷含義而已。勾提者,則就原文逆追作者之原理原則,而歸納成律。實為窮理盡性,尋根究柢之談,故大似儒家之“陸”。凡科學文字宜從前法,凡哲學文字宜從此法。本法大圓滿為哲理之最高層,亦佛法之最上乘。蓮師自謂空前勝法,而傳與其心愛之人。勾提之作,使誤為重複者有所尊重,而大圓滿基本原理,亦得以顯露,不亦契合蓮師之本意歟!
正文
正文在拙編依德格八幫寺親尊仁波切所譯三四灌攝秘要之《恩海遙渡集》中。此集並未印行,然傳抄者,或得一斑,或得全豹不等。茲特先將此正文錄出,各標句數,並于勾提中所引之句,標出同樣數字,以便對照。
梵語:劄那阿媽哥那麻
藏語:移喜朗卓
華語:智慧法爾解脫
敬禮智慧法界尊(1)世出世法盡無餘(2)
從本不生亦不滅(3)智慧法性平等中(4)
二取分別盡無餘(5)從本解脫自解脫(6)
本來清淨大智慧(7)離心造作自解脫(8)
自解脫王為法身(9)解脫於餘無對待(10)
如我親自之所證(11)於諸徒眾如是雲(12)
諸法之邊即有無(13)正見本淨離中邊(14)
任何表示不能顯(15)高低建立亦無有(16)
斷常四邊自解脫(17)尋求不得亦不見(18)
無取諸法越諸邊(19)離世出世之方分(20)
超越心思所行境(21)無自宗派無他界(22)
空即不空有即無(23)證即無證事無事(24)
刹那於邊亦無取(25)遍於虛空不能計(26)
世出世法集於一(27)無作無生本菩提(28)
從本任運無生滅(29)不能言詮不能思(30)
法性從來無垢淨(31)世出世法心無緣(32)
離心智慧法身遍(33)此即平等大圓諦(34)
心本不系亦不解(35)無所從來無所住(36)
去向亦無離邊表(37)本解無境無受因(38)
諸法如幻如遊戲(39)聖凡執取無餘法(40)
苦樂如夢無實境(41)世出世法無自性(42)
無有自性即法身(43)離心安放無實執(44)
法界大種無實境(45)所有生滅諸緣起(46)
於境刹那無自性(47)所現諸法如幻滅(48)
一如琵琶如穀響(49)一如水月如鏡影(50)
本無執有之自心(51)錯亂顯現太虛妄(52)
當其認識離邊時(53)說為解脫並無舍(54)
無所從來亦無滅(55)亦無住處離認識(56)
如夢如幻之色境(57)於彼而竟執實已(58)
不善巧子乃錯亂(59)當於本淨上解脫(60)
堅執不著次第松(61)虛幻之法不成佛(62)
佛陀正法本離心(63)若不了知離心智(64)
一切所作成有為(65)錯誤所作為欺騙(66)
當于不錯而任運(67)錯亂處與離心處(68)
心作處與所作法(69)於彼錯亂上勵力(70)
僅一刹那亦不成(71)法爾本解住本地(72)
凡有所作一切法(73)如畫工所繪畫然(74)
雖具上妙之顏色(75)不常安住漸次無(76)
如是由心所作法(77)惟此即名為佛陀(78)
無疑而有希求心(79)雖欲解脫實自縛(80)
通達大樂而離心(81)本大解脫即是佛(82)
離于事相大智慧(83)以心造作不成辦(84)
無作普遍大安住(85)於彼無有取與舍(86)
所說之垢刹那無(87)本來無有諸法中(88)
離於取捨之垢穢(89)本來法爾大解脫(90)
智慧任運即法身(91)任運圓滿諸功德(92)
智慧法界即是佛(93)如是了別大智慧(94)
平等性智解脫中(95)離心所作之諸法(96)
無事普遍大圓滿(97)法爾空中得決定(98)
世出世相自解中(99)佛陀與彼有情眾(100)
法爾義中皆無實(101)凡所顯現越心境(102)
一切平等大位中(103)彼彼各種心作法(104)
不知此義各別孰(105)由作取捨心錯亂(106)
欲知無事智慧義(107)所取所舍亦無有(108)
一切本來解脫中(109)心解脫因亦無有(110)
故當安住無事體(111)無事體中松緩住(112)
自然顯現大樂王(113)無顯而了一切義(114)
本無見因諸法中(115)所見之相自解脫(116)
無相離心赤裸體(117)能所思邊皆離開(118)
無有名相不安立(119)安住廣大普遍中(120)
此即諸佛之密意(121)本來清淨離戲中(122)
無有高低之諸見(123)亦無能修與所修(124)
離一切事之心者(125)即大圓滿之真諦(126)
法身普遍之智中(127)誰證誰見誰分別(128)
本自解脫密意顯(129)平等大圓滿智中(130)
誰飲誰食誰嘗試(131)世出世解密意顯(132)
大圓滿之離事果(133)如彼境行及彼果(134)
各各造作與執著(135)離事之體被蓋覆(136)
智慧密義中了知(137)無事圓滿本性義(138)
離事智慧密義中(139)無有境行無有果(140)
無見無修亦無行(141)即是果位之佛陀(142)
法界宮中次第松(143)無事各住于自然(144)
離於生滅與中邊(145)惟是成就獨一密(146)
廣大普遍之作者(147)大圓離事得果位(148)
不去而能到佛位(149)得大圓滿果心要(150)
無作之作大智慧(151)自心從本任運具(152)
任運佛位甚稀奇(153)法身移喜磋嘉者(154)
此見自生亦自顯(155)此中密義已如上(156)
離中邊智而出生(157)汝等無餘空行眾(158)
此見即是明空體(159)無垢自性本清淨(160)
明中若離於認識(161)自入離心大樂中(162)
從本來空心無執(163)離心而住大智慧(164)
能執所執之心識(165)世出世間一切法(166)
於境無實不了知(167)是為二取錯亂心(168)
無錯之大本淨中(169)離執相之離垢心(170)
無分別垢赤裸現(171)安住無事自顯現(172)
從本已來是佛陀(173)若離於心而解脫(174)
解脫之法無對待(175)無有解脫離疑求(176)
安住無事自顯現(177)以作為心損無修(178)
心執著邊而自縛(179)由著貪嗔有生死(180)
執持生死之自性(181)無作自解能了知(182)
世出世妄皆無有(183)賢善本尊惡鬼魅(184)
本淨體中無分別(185)本來清淨大智中(186)
無垢普顯赤裸現(187)即佛佛子之本體(188)
世出世二法所顯(189)所謂現與空等二(190)
有事以及無事等(191)顯現二現之諸法(192)
從初習氣堅固者(193)於境無實以心取(194)
能取所取世出世(195)取捨之因亦無有(196)
無事智慧之法王(197)無思無修無所緣(198)
無言無說無造作(199)安住智慧自顯中(200)
普遍廣大智慧中(201)此中無有能言詮(202)
超越言詮與思議(203)當住無說無詮中(204)
能了別之大樂王(205)凡有所作皆不得(206)
安住無事自顯中(207)無事離心本體現(208)
自生自顯是正見(209)修此自生與自顯(210)
說為自生自顯現(211)異生法中無真實(212)
無事體中自安住(213)法亦從本淨中生(214)
住亦從本淨中住(215)解亦從本淨中解(216)
本淨廣大任運中(217)說為自生與自顯(218)
超越明空離心邊(219)離邊大樂智慧中(220)
所謂能所取與合(221)過失功德皆不染(222)
大樂無執本性中(223)無動亦複無有變(224)
無變動之大智中(225)說為正見自生顯(226)
無執無著無無為(227)說無所作諸法因(228)
說為離事之正修(229)自生自顯殊勝修(230)
離事勤勇住本體(231)無事惟是安住此(232)
此修是修自生顯(233)或樂或明或無念(234)
盡其所有覺受顯(235)所取所舍法無有(236)
無執自解上修持(237)自住離事大圓滿(238)
于彼安住士夫者(239)大圓果位自顯現(240)
自顯法王之佛陀(241)無事亦複無有作(242)
離世出世能所體(243)離本體修真實上(244)
是即離事大圓滿(245)自生自顯行勝法(246)
此即無取亦無舍(247)離取捨住本性修(248)
所謂自生自顯者(249)凡所顯現法爾王(250)
自顯亦從法爾顯(251)法爾廣大解脫中(252)
見修無異無自性(253)見在自生自顯中(254)
修亦自生顯莊嚴(255)行在自生自顯中(256)
離於斷證之果者(257)自生自顯自圓滿(258)
此即離事大圓滿(259)大圓離事誰通達(260)
普賢佛位不行到(261)法身佛位不持持(262)
通達堪能之士夫(263)所謂佛智即是此(264)
離心住體為重要(265)不怕死者之心要(266)
大圓正見最深秘(267)具足堪能正士夫(268)
通達即得普賢位(269)彼無所行甚稀奇(270)
甚深最極殊勝見(271)為自生顯之精華(272)
離於疑慮之真諦(273)現在如我心中藏(274)
空前無有殊妙法(275)今乃於汝而交付(276)
於法界中自生顯(277)移喜磋嘉心秘藏(278)
金剛亥母密義中(279)堪能母其善修持(280)
勾提
此中分五:一、否定四原則,從遮方面說明大圓滿;二、未能通達此否定四原則者之權巧方便;三、肯定四原則,從表方面說明大圓滿之本體;四、大圓滿四德;五、總結。
□否定四原則
l.大圓滿不立一切見——不假心行故,離認識故①;有見成邊故,有見則有不見故②;離事故③;不立宗派故④;無可表示故⑤;無有能見所見故,無見因故⑥;不期待未來故⑦;不立次第故⑧;不與修、行、果、分割故,即見、即修、即行、即果故⑨。此項①至⑨原則勾提所從出者,見於本頌下列所舉各句。或搜羅未盡,讀者類推可也。下仿此。
①超越心思所行境(21)亦無住處離認識(56)
明中若離於認識(161)自入離心大樂中(162)
無思無修無所緣(198)不能言詮不能思(30)
②能所思邊皆離開(118)正見本淨離中邊(14)
本來清淨離戲中(122)無有高低之諸見(123)
尋求不得亦不見(18)
③離事智慧密義中(139)無見無修亦無行(141)
④無自宗派無他界(22)
⑤不能言詮不能思(30)任何表示不能顯(15)
⑥本無見因諸法中(115)能所思邊皆離開(118)
法身普遍之智中(127)誰證誰見誰分別(128)
⑦無疑而有希求心(79)雖欲解脫實自縛(80)
⑧高低建立亦無有(16)
⑨法爾廣大解脫中(252)見修無異無自性(253)
2.大圓滿不立一切修——大圓滿離垢淨,無垢則無可治,無淨則無可守;外不治,內不守,焉用修①;大圓滿離對待故②;大圓滿離緣故③;大圓滿為無為法,離造作故④;一切修因不可得故⑤;修與見、行、果、無異故,不分割故⑥。
①亦無能修與所修(124)無見無修亦無行(141)
法性從來無垢淨(31)
②解脫於餘無對待(10)解脫之法無對待(175)
③世出世法心無緣(32)無思無修無所緣(198)
④離心造作自解脫(8)無作無生本菩提(28)
無作之作大智慧(151)以作為心損無修(178)
無言無說無造作(199)凡有所作皆不得(206)
⑤若無所作諸法因(228)說為離事之正修(229)
⑥見修無異無自性(253)
3.大圓滿不立一切行——無世出世、聖凡、善惡、一切分別故①;無事故②;不取不舍故③;無能行之因及所行之境故④;離一切敵對故⑤;離來去故⑥;不與見、修、果、分割故,即見、即修、即行、即果故⑦。
①離世出世之方分(20)佛陀與彼有情眾(100)
法爾義中皆無實(101)世出世妄皆無有(183)
賢善本尊惡鬼魅(184)本淨體中無分別(185)
無作無生本菩提(28)證即無證事無事(24)
②無事普遍大圓滿(97)欲知無事智慧義(107)
所取所舍亦無事(108)離事智慧密義中(139)
無有境行無有果(140)
③於彼無有取與舍(86)離於取捨之垢穢(89)
由作取捨心錯亂(106)能取所取世出世(195)
取捨之因亦無有(196)聖凡執取無餘法(40)
苦樂如夢無實境(41)
④若無所作諸法因(228)本解無境無受因(38)
⑤無自宗派無他界(22)解脫於餘無對待(10)
⑥無所從來無所住(36)去向亦無離邊表(37)
不去而能到佛位(149)普賢佛位不行到(261)
⑦無見無修亦無行(141)彼無所行甚希奇(270)
見修無異無自性(253)行在自生自顯中(256)
4.大圓滿不立一切果——既於因上不立前三,故於果上亦不新立,以其本具故①;無能證、所證故②;離希求故③;不與見、修、行、三者分割故④。
①本來清淨大智慧(7)從本以來是佛陀(173)
本淨體中無分別(185) 本來清淨大智中(186)
無垢普顯赤裸現(187)
②法身普遍之智中(127)誰證誰見誰分別(128)
無作無生本菩提(28)證即無證事無事(24)
高於斷證之果者(257)
③無疑而有希求心(79)雖欲解脫實自縛(80)
無有解脫離疑求(176)
④無有境行無有果(140)
如上四原則了達已,對於大圓滿在聞、思的見地上,可得一大輪廓。徹底了知此大圓滿,不立次第,不假階級,無有自他、向背、左右、取捨、前後、已證、未證、聖凡等差別。我常有兩句話勸人:
時間取當下空間取當體
茲特為再詳解一番:時間取當下,此一當下非指目前而已,三世皆在裡許。前此當下已去而未滅.後此當下未來而不新生。刹那中,大劫、一切劫、三世,總在此大圓滿中當下;如不認識,則十萬八千里去也。空間取當體,此當體,非當現在目前某事物之當體而已,十方一切事物皆在內。無分染淨、聖凡,總在此大圓滿中;其中無一物可取,無一事可舍。明瞭此二點,對於見、修、行、果,不建立之精義,可以了知。為使讀者容易瞭解,再作下列詳述及引證:
《起信論》說:“若心起見,則有不見之相;心性離見,即是遍照法界義故。”拙著《反省錄》曰:“見無見見,見見若無,無見如在。”解釋如次:初句初見字是一名詞,謂大圓滿之“正見”,此“正見”要以“無見”才能見到,故曰:“見無見見”;第四字之見字即動詞。第二句第一見字亦為動詞,第二見字為此動詞之賓格,故為名詞;謂見此正見,一若無有任何見者,能見所見,皆無有故。第三句無見,無此正見,然而如在者,非落頑空,在證量上,有一如在之大圓滿也。所以薩拉哈曰:“觀一性時一無見,離能所見不可說。”又曰:“無邊無中無知見,如幻心性如虛空。”畢哇巴也說:“見無可見,離念即解脫。”諦洛巴也說:“凡屬意識所行境,惟屬意識非真理。”所以大圓滿不立一切見,意恐被意識污染。
至若不建立修之理由更多。三祖曰:“至道無難,惟嫌簡擇。”有修有不修,便是簡擇。上面我說空間取當體。此當體,任一事任一物皆有個當體。而在此當體上,就是大圓滿,並不用修、用整、用轉變、用調伏等。向尊者曰:“證得彼大智,非由欲所現,亦非由觀察,非多聞可知,非乾慧行境。”
薩拉哈亦雲:“未通達者無可修,達者亦無能修:真空不能見真空,空性亦不能修空性。”又曰:“不可作意大手印,無少可修無無修,不離無修即勝修。”畢畦巴也說:“無修不修,不為諸相染。”又曰:“其中都無能修與所修。”又曰:“倘若作意空理貪于修,緣真實意修終成誤。”
諦洛巴亦曰:“吾諦洛巴無所示,眼目非張亦非閉,心非有造非無造。”又曰:“無所修境證菩提。”
又凡有修者,有三種過失:初以為一切所顯,當另以空性套上,始成顯空無二;不知此顯,本與空同時同體,不必由修持力另行搬入空性。此其一。次則於顯放舍,而頑固執持其所修之空性,當此空性覺受弛懈已,則惟餘理想中、意樂中之空性,一如陰影之存在而已;不知此乃頑空。禪宗所謂“坐在鬼窟裡作活計”,原非一切所顯之本空,完全為修持所成之意想空,所謂閉門造車者也。此其二。最後於彼顯時已過,而追認此顯亦屬法身;希圖修此追認以為彌補,此又刻舟求劍,而劍去久矣;又如賊去後張弓。此其三。當知顯空同時,當體即空,不以另一空性套上,亦不以專持意想空,亦不作意去彌補空,是以不建立修。
又無修者,蓋對治普通行人有一通病,即是思維必斷煩惱而後可證菩提,以一空性對治一煩惱,如小乘修法,此與大圓滿見地不契;為令行人離此勤勇,直下認識煩惱本體即是大圓滿,故不建立修。
又無修者,蓋對治普通行人有一通病,即以為行大圓滿道必有一次第:先修空體以證法身;次以此空性與大樂相配而修,以證報身;次以此空性與大悲相配而修,以證化身。有此三種次第,不知大圓滿中三身五智本來具足。是以《廣明本續》雲:“自然自性力,五身及五智,五印並五光,五氣五般若,具有如是等。”又此大圓滿,無生即法身,不滅即報身,顯現種種即化身。故一切皆同時具足,不建立次第,故亦不建立修。
又不立行者,以悲起作敵,謂我當先度眾生,而後成佛;視空性與大悲為二事,視行與見為二物。違反大圓滿事事無礙、物物圓融之本旨,故不建立行。
薩拉哈曰:“有行無行動非動,有事無事即色空,此一切法一切時,非能暫舍真空性。”又曰:“得失心念皆銷盡,複有何事不可舍?”
畢哇巴亦曰:“無破、無立,不著、不遮止,隨其自然任運為上行。”
諦洛巴亦曰:“莫修苦行住林藪,沐浴清淨不得樂,祀天不能得解脫,應知隨意無取捨。”又曰:“無修無行無得失。”
哥羅大師也說:“有功力便誤,取捨則著邊。”
又古德著述中所標五種行,如:普賢行、密行、明禁行、聚落行、勝禦方行,亦曰尊勝行,皆就客觀表現者以分類,非行人主觀有如此決定分別之五行也。普賢行從不舍密行,豈有所取捨耶?謂當取普賢行而舍密行耶?既曰普賢,則何致舍密行耶?豈有密而不賢者哉?若有之,則其為賢也,尚可稱普哉!餘所作《普賢菩薩贊》中有曰:“惟善之中半普賢,惡中修善滿普賢。”又修密行者,豈有舍普賢行者哉?諸古德修密行者多矣,然並未有舍普賢行者。其餘四行,亦複如是。此中無有取捨,某行某不行;特以客觀視之,就其行之主要者而列入於某行中耳。至若密行與明禁行,無非形式上略有分別;密行在住寒林中日多,亦非全不往未聚落;明禁行經行聚落時日多,亦非全不棲止寒林。至若內容行持上,完全相同。聚落行亦複相同。勝禦方行或禦食、或禦氣、或禦女,亦五行互通者也。大圓滿之所以不建立行者,以其行人任運行道,本來清淨圓滿,不須別立名色類別也。
又不建立果者,欲斷增益過也。果本具故,不須新結。既屬本具,而強立之,則墮增益過。又立果則必求果,求之則有過。
薩拉哈曰:“無可作意大印法,有何果報可希求?希求之心本自性,何有可斷可得法?”
畢哇巴亦日:“無造無變,離一切斷證。”又曰:“刹那體空性故,誰能證?無證者,欲成佛亦假名;法界本無二諦,無法界。”
諦洛巴亦曰:“了自本性即果行,頓證不待諸修道。”
且於樂上求果,即入欲界;於明上求果,則入色界;於無念上求果,則入無色界;於虛空境界上求果,則入空無邊處定;於大圓滿境界上求果,則入識無邊處定;於一切無有上求果,則入無所有處定;若於非有非空、非想非非想上求果,則入非想非非想定;此上不出世間。
或於大圓滿空性上起偏執,認為無須大悲善巧,是落小乘果。所以古德雲:“地獄於菩提,不能永為障;聲聞及緣覺,永障佛菩提。”大當猛省!
或于大圓滿上行六度之善行,而著為果。于此長遠三阿僧祗劫不生厭倦,而忘失空悲不二之證量,亦能障密宗即身成佛。
是故,大圓滿不應於一部分、一階段上分證佛果;當於一切本具,同時具足上,任運顯現,故不宜建立果。
或曰:“先生所著《禪海塔燈》,標舉入、出、用、了,四層證量;又今所雲大圓滿法,在先生《空宗大手印、大圓滿、禪宗辨微》一文中,大圓滿且在禪宗之次,禪宗在傳承作風上尤為深奧。如此,何以大圓滿不建立次第也?”
答曰:“禪宗在中國唐朝極盛,機鋒、機用、直截快捷,永為祖禪規模。其後明、清間至今日禪和,多屬狂者。所謂機用,徒在口頭,鮮有契實證量以救其狂,所謂‘由也兼人,故退之’。大圓滿在中國,經大恩先師諾那活佛提倡以後,又經貢噶恩師以大圓滿、大手印同時傳佈,諸學徒鮮有知大圓滿、大手印之分別,皆以二者完全相同。而大手印之分四瑜伽,並列各種方便以為前行,行者頗以為便,而以為修大手印即是修大圓滿;其弊也狷,故當救之以不立修習次第,所謂‘求也退,故進之’。如此方能恢復大圓滿頓中頓之本色。佛無定法可說,但以契機契時為上。因此本文不得不列舉大圓滿、大手印之大別如下:
“(1)大手印立見、修、行、果四次第,大圓滿無之。
“(2)大手印有專一、離戲、一味、無修四瑜伽,大圓滿無之。
“(3)大手印見,在貢噶恩師所講七種抉擇中,屬第六種俱生智見,亦名法身見。大圓滿在此七種中,為最後一種本淨見,或曰大圓滿見;諸法起時,刹那圓滿。
“至若禪宗則超出此四種見,而為無見之見。貢噶恩師所謂依心印表示而成就,不立文字,此為最勝者也。此為最基本、最重要、最微細之差別。不妨多述幾句如下:譬如大手印見,如密勒祖師《見、修、行、果,四橛偈》中所雲:‘一切諸法即是心,心即明顯之體性,如是體性無所識,此三見橛應修持。’”
“如古德所雲:‘色直指為心,心直指為空,空直指為自性,自性直指為法身。’相同。然而不怕你如何說‘直指’說‘即是’法身、明體、自性等,輾轉相遞,已覺迂回多矣!不及大圓滿直截了當。一切法本來清淨,無縛無解,無修無證,當下當體,本來圓滿。故《大圓滿無上智》曰:‘無安立之本定,無分別之後得。’”
或曰:“何故《大圓滿無上智》中,亦分四步境界也?”答曰:“此就妥噶光明顯現之次第而分,非就且伽分也。”或曰:“且伽亦有四步境界,雖不見於大圓滿之《無上智》中,然貢師亦嘗應弟子之請求,曾傳譯其他喇嘛所作者。”答曰:“此為循有大手印之習氣之請求而方便傳授,非真大圓滿當有此次第也。此四步境界,並非蓮華生大士所傳授者,乃後人仿大手印而造者。”
總之,有見則有理趣縛,有修則有執持縛,有行則有取捨縛,有果則有希冀縛。故大圓滿中決不能建立之。當知:煩惱無可斷,為自心故;對治無可依,與彼不二故;真如無修,非所緣境故;果無可企求,以本具故。如此能得決定,則大圓滿無見之見,可以決定矣。
或曰:“如此否定四原則,一切遮止,教學人如何趨入耶?”答曰:“本來具足大圓滿,無庸從新趨入;其在未通達者,不能了達本來具足之理,不能起大圓滿之行,則惟有依賴下列之權巧方便也。”
□權巧方便
1.出離
本來大圓滿中,不建立出離與不出離;然而出離的人,俗事拋棄,禪理清醒,少有利欲以障思惟,較易通達大圓滿見。上面第一項否定四原則,可說都是出離。如:見上,離認識、離中邊、離對待;修上,離造作、離斷證、離能所;行上,離取捨、離作止;果上,離期待、離希求等。但這都非初修人事。這裡所雲出離,完全與小乘出離相同,主要在離俗事。拙著各種提倡出離之字句甚多,此中不引,但為證明大圓滿基礎,及其本身皆與出離相應,故將蓮師訓示本頌中之出離名句抄後:
安住無事自顯現(172)安住無事自顯現(177)
安住無事自顯中(207)無事離心本體現(208)
無事體中自安住(213)離事勤勇住本體(231)
無事惟是安住此(232)是即離事大圓滿(245)
此中當知者,師訓名句中所謂無事或離事,當分理離事,與事離事。主要皆指理離事,謂大圓滿中,離一切事相執著,然非不近事也。近事而能離事,方為真離事。事離事者,則離於俗事,如離事勤勇等句。此則在初修行人,未得大圓滿無見之見者,所當努力者也。蓋在事實上,能離事,則易得定,則易通達大圓滿。若理上不離事之離事,則非初學所能行。
2.領恩
在未通達大圓滿者,無有可修。惟是承事供養上師,以能領到上師加持,以通達大圓滿為惟一之修。如移喜磋嘉女祖師以身供養,乃為本頌出生之緣起。其本人由此領恩,固不待言;吾人法嗣,今日得因此而通達者,亦領恩也。既能出離,必常依師,男性承事如僕,女性承事如妻。凡可使上師歡喜者,莫不能之;凡上師有所命令,縱赴湯蹈火,亦所不惜。古德之例,亦見諸本頌及其他典籍。
移喜磋喜例
今乃於汝而交付(276)穢喜磋嘉心秘藏(278)
那洛巴受苦例
大印實無可宣示能修難行敬師長
能忍眾苦那洛巴今對汝心如是說
密勒日巴受苦例
詳見傳記及拙撰《塔鬘集》,不贅。
因為大圓滿之加持,必依大成就者,自己已通達證得,方能生起;大圓滿不在言談文字上,必以證量打開證量,心心相印,方能生起。此是無量劫來,供養佈施之總報答,是一種比父母、天地還深、還遠、還大之恩。如果承事數年而無能領得,則必是罪業深重,故一面承事,一面禮拜上師,求師懺悔,此外別無可修者也。
又當知道:悠悠忽忽,因循時日,決不易領恩,務必將死字貼在額前,如喪考妣,不可終日。一日不悟,一日如同喪家之犬。一日不證,一日如逢燃眉之急。披慚愧之甲,以無常之鞭,打此死屍,務令從大圓滿中,領再生之恩。此亦策進之最基本推動力,不可不勉力以赴之也。關於此種警策語句,可參看拙著《禪海塔燈》第十章,此中不贅。
3.安住
既能出離,則有時間依止上師,承事供養,禮拜懺悔。縱未能領恩,亦不妨學習安住。不過小乘安住的定境,與大乘不同,與密乘之大手印、大圓滿更不同。未領恩前所安住的,都是小乘、大乘的;已領恩後的安住,方是密乘、大圓滿的境界。
大圓滿不建立修,何以又有所謂安住呢?此則因為大圓滿非普通之放逸凡夫可比。古德所謂:
境無微塵許可修,心無刹那許散亂
不過大圓滿之安住,其意樂、旨趣、方法、態度,與小乘之修止完全不同;亦非一般散亂而不安住者之狂禪和可比。所以本頌中,吾人可以發現甚多安住字樣——教訓:
離心安放無實執(44)無作普遍大安住(85)
故當安住無事體(111)安住無事自顯現(172、177)
安住智慧自顯中(200)自住離事大圓滿(238)
如上(44)句中之離心安放、(85)句中之無作,便是指方法態度。(172)句、(177)句、(200)句內之自顯現,(238)句中之自住,即是安住旨趣之不同於小乘者。(85)句中之普遍,及(200)句之智慧,即是境界不同於小乘者。
于彼安住士夫者(239)大圓果位自顯現(240)
此二句尤足證明安住之重要性。而所謂於彼者,其條件之限制,大當注意者也。此中未領恩前之安住,特欲試學耳;乃未得大圓滿無見之見以前,皆非大圓滿合條件之安住也。在禪宗,此等安住完全訶斥,不准試學。在大手印、大圓滿則不禁忌。然不善說明大圓滿者,對此特有條件,不向讀者鄭重聲明,亦屬外行,能招致宗喀巴祖師及其徒弟之破壞也。
4.放鬆
安住上不加執持,寬坦而住,則如柴(上艸+下要)忽斷,坦放大地,二肩齊松矣。先當粗知,《大圓滿無上智》不共指示中,所謂四種完全放下理趣,如《作明燈本續》雲:
“山全放,見量;海全放,定量;境全放.行量;智全放,果量。”
詳細說來:見要完全放下,如彼泰山,毫不動搖;左右二邊,自他宗派,黨同伐異,一切邪見,完全放下。定上一切昏沉、散亂、掉舉、寂靜、安樂、輕安、等舍、專一、明空、無念、明體等,諸好歹境相,完全放下;如海廣大普遍,或浪或平,一任顯現,而海自無事。行上一切境遇,不加選擇;如地平正,舉足下足,無非是道,大地本身,任人踐踏,毫不動搖,故曰:“行全放如大地”,頌中境字,當作大地解。於果上見一切心本來無心,惟是獨一本智,空明照了;一切意識,於此毫無把柄,可以說果全放。如空空洞洞之心,本來無有一物,即是法身明空之大智也。
鬆緊二者,本來沒有取捨的。在未趨入大圓滿證量的人,松是比較易於入手法門。心緊張,則散亂更多;心寬坦松,則散亂較少。松與離事相應,緊則事上太執著。故緊與取相應,松與舍相應。舍是最初得止法門。這並非說在見上松即是大圓滿,緊則不是;於大圓滿本定上能堅固,便是緊;於此堅固定力上放寬,便是松。又在此寬坦上再深入一層,又是緊;於此堅固深入定力上,再放寬坦,則又是松。如是鬆緊,本來是互相為用,互相反而互相成。這都是未得大圓滿證量者一種調整心靈的方便;一經大圓滿證得時,完全不用心量,不用調整,自然而然鬆緊自如。今本節目中,為說明未得大圓滿證量者之前行權巧方便,放曰放鬆,亦屬蓮師本頌中現成教訓,抄錄如次:
堅執不著次第松(61)無事體中松緩住(112)
法界宮中次第松(143)
上三句,惟第一句是未得大圓滿見者之試學放鬆;餘二句皆有條件。如法界宮,如無事體,非已得大圓滿見者,必不能在此等境上放鬆也。然由試學之相似放鬆,漸次能得領恩;領恩之後,則知真所放鬆者矣。在禪宗,此等試學在所必呵斥者。三家成全弟子之作風不同,讀者宜注意之。
如上總結,第二項權巧方便者,出離則無見,領恩則無修,安住則無行,放鬆則無果,與否定四原則,易得相配相應。然而大圓滿並非全無之頑空,故自有其肯定之四原則。在禪家,此項肯定的不許說出,讓禪人自己證入。因為眾生每多著有放,惟一毒辣辦法,是否定一切。然在禪家亦說知“有”。知的是什麼一個“有”呢?禪家切忌說破,因為說的都不像它。寒山所謂“無物堪比倫,教我如何說”。大圓滿的傳承作風則不同,他不怕說破。由上師恩德之證量,能顯現于具信心、具時機之弟子前。弟子亦能領得此恩德,不落文字語言上的相似證量上去。然而大多數之弟子,時機未成熟者,往往將此等語言亂加摸索,終不得證。此所以禪家不取也。此等處所,就可知禪家高出一等處,此中不多贅。茲述大圓滿四肯定原則如次:
□肯定四原則
肯定四原則:就是自生、自顯、自解、自然。在未分述之前,先將此中四個“自”字,加以解釋。
此所謂自,是對大圓滿未證境界的行人而言,自即代表大圓滿。自生是大圓滿自生,不由修行者修證而生。所以肯定四原則,都是說明大圓滿。譬如說一個水晶圓球,無論從東說他清明,從西說他無染.從南說他透澈,從北說他無礙,從上說他圓滿,從下說他無偏,當知總舉全體而言,非有東西南北上下之分也。
又所說自生者,亦如瑜伽部之胎藏界本具,以對金剛界之修生而言。大圓滿本來如是清淨圓滿,不假人為修整。不過胎藏界之本具,是瑜伽部有對待之本具,對金剛界之修生而言;故大圓滿之本具,是無對待之本具,不對任何而言,即一切皆本具。無分胎藏界、金剛界皆本具也,故屬無上瑜伽。以其本具,不假外來,不因他生,故曰自。或自生,或自顯等,皆從此理。
又不自生、不他生、不共生、不無因生。此中之不自生,就中道破他,而立四句。大圓滿之自生,非與他生、共生、無因生並列之句,是一種對內傳授之口訣,非向異教建立之宗旨;是一種大圓滿證量,非僅是大圓滿教量。故大圓滿屬九種法統之最後一系口訣,藏名“麥雅鬥”。讀者知此,當加珍重。
1.自生
大圓滿是直接代表俱生具足之真理。佛不出世,此理早存;佛雖出世,此理不增。非由上師表示而生,非由灌頂而生,非由傳承而生,故曰自生。所謂領恩者,非領上師本人之恩,乃領大圓滿之恩。上師之加持,非以其本人加持,乃以其證得之大圓滿為能加持,然後方可謂領恩。上師、大圓滿無二無別,然後方有恩可領。此大圓滿之師恩,有異普通之師恩。又此大圓滿非由行者之福慧資糧之積集而生。此種資糧,徒然是抵銷障蔽大圓滿本面之罪業而已,並非由此資糧可生大圓滿,所以雲自生。又此大圓滿非新生,自來如是。行者雖因自行障蔽,而不得見大圓滿;然非在大圓滿得見時,而忽然新生也。如彼明月,因雲霧去後,方得顯見,非在雲霧撥去以後新生之月,即在雲霧之中早有此月也,故曰自生。又此大圓滿非由心想面生。如揉目能得第二月。如映水能得千江月,此皆非本月也,故大圓滿為自生。最重要者,大圓滿無見之見,能證得時,即是大圓滿自生之證量顯現之時。行者在此時,明明發現大圓滿自生,而非行者之心靈、氣魄、定力、慧眼上有任何一物出生也。由此實為大圓滿自生之正解。故與否定四原則、大圓滿不立一切見相應。蓮師頌中,自生、自顯相連而說之句甚多,抄錄如次:
此見自生亦自顯(155)自生自顯是正見(209)
說為正見自生顯(226)見在自生自顯中(254)
甚深最極殊勝見(271)為自生顯之精華(272)
2.自顯
一切光明大樂,普遍輕安,法、報、化三身,佛、菩薩、勇父、勇母等所顯,皆為大圓滿自身顯現,非由行者修行所顯,非由轉舍轉得所顯,非由無知、無識、昏暗、愚癡、頑固、籠統、渾噩、白癡可比;亦非所顯捨棄於彼,能見、能明、能觀之心,保留於此,話分兩頭者可比。即一切凡聖境界上,有大圓滿自顯;又即大圓滿自顯上,能顯出一切聖境。能明所顯一切大圓滿,故不假修證,自然顯現。從本以來,清淨圓明,故與否定四原則,不建立一切修相應。蓮師本頌中以自生、自顯,說明無修之修,抄錄如次:
安住智慧自顯中(200)安住無事自顯中(207)
此修是修自生顯(233)盡其所有覺受顯(235)
所取所舍法無有(236)大圓果位自顯現(240)
自顯法王之佛陀(241)自生自顯殊勝修(230)
凡所顯現法爾王(250)自顯亦從法爾顯(251)
3.自解
大圓滿自行解脫,不用特別行持以解脫之,一切法本無縛故。天下本無事,庸人自擾之。譬如一握亂絲,由人來解,欲理還亂;如水本澄,攪之反濁。拙偈曰:“本來解脫無修整,自行解脫無對待,平等解脫無冀疑,周遍解脫無取捨,現前解脫無期待,赤裸解脫無造作。”與《劄坦住根本續》所雲四大解脫。實際亦大致相同。
原頌曰:
本解脫故本無修自解脫故無對待
赤裸解脫無見地遍解脫故無勤勇
米吉巴祖師曰:“達者何能縛,惟住性莫散。”又曰:“現境自解皆法性,分別自解即大智。”拙按:這兩句已包括一切矣。
諦洛巴祖師曰:“我執心行自解脫,即達原始法性義。”拙按:此二句互換倒讀亦得。如曰:“果達原始法性義,我執心行自解脫。”
《廣大第六部》雲:“無取捨心性,無方自解脫。”拙按:此無方者,無用一切方便行持也。蓮師本頌自解之句甚多,擇要錄下:
從本解脫自解脫(6)自解脫王為法身(9)
解脫於餘無對待(10)斷常斷邊自解脫(17)
無疑而有希求心(79連下句) 雖然解脫實自縛(80)
本大解脫即是佛(82) 平等性智解脫中(95)
世出世相自解中(99)心解脫因亦無有(110)
法爾本解住本地(72)本解無境無受因(38)
說為解脫並無舍(54)當於本淨上解脫(60)
心本不系亦不解(35)
如上能了知:內無受因,外無解境,理無必解,事無本系。諸法平等,本自解脫,則大圓滿無行之行,盡於斯矣。故與否定四原則,不建立一切行相應。
4.自然
自然,即法爾如是,不假功力,常處果位,常具妙用,任運如如,全屬佛家之真如境界。法身、果法,與一切其他宗教之自然,截然不同。為令讀者善知區別,特分別說明如次:
(1)客觀之自然如自然科學,包括地理學、天文學、動物學、植物學、礦物學、曆學、數學、化學、物理學等。蓋對社會科學而言,非一切宗教家所謂自然。
(2)主觀之自然心理學範圍內,說明心理現象中一種任運達觀、不加勉強之態度。即無宗教者,亦可能有之。
(3)道家及其他非佛教宗教之自然道家所謂道法自然,其中有心理與生理之兩種自然。在乾坤未開闢以前,道家所謂混沌境界。此屬心理的道家自然。天地既辟以後,其人身中之小天地,與外界之大天地,一切陰陽調和,日月盈虛,四時寒暑,皆相配合。此為生理的自然。
(4)佛家獨有之自然其中屬心理意態之自然,雖與道家、心理學等之自然亦相同,然不屬佛家之不共者。佛家之自然,即屬法爾。此法爾為人法二我執完全消滅,真如法身,本體妙用,任運顯現時,稱之為自然。與彼道家未經過二無我道位修持者,所稱自然;一為世間,一為出世間,完全不同。
如上四種自然了知矣。大圓滿之有異於外教之自然,可以明辨。至大圓滿之自然,與大小乘之無功用運轉之自然,亦有頓漸之別。大圓滿之自然,包括法、報、化、果位、一切、即時、當體、頓然顯現,與大乘之證得法身佛位元元,其速度有天淵之別。其上三種自生、自顯、自解之“自”字,即是自然之簡稱。自然生、自然顯、自然解、自然而然。如是自始至終,無分見、修、行、果,皆屬果位之自然,無須一切斷證次第。佛所謂:“非雜染法,先染後淨;非清淨法,後淨先染;……(中略)……若有如實知如是(即法爾如是自然)者,便能永斷粗重之身,獲得一切煩惱不住。是極清淨,離諸戲論,無為依止,無有加行。”此上即佛所宣說不共陀羅尼義。若大乘證取果位,經過十一分。如《解深密經》所雲:“謂諸菩薩,先于勝解行地,依十法行,極善修習勝解忍故,超過彼地,證入菩薩正性離生。彼諸菩薩由是因緣,此分圓滿,而未能於微細毀犯誤現行中,正知而行;由是因緣,於此分中,猶未圓滿。為令此分得圓滿故,精勤修習,便能證得。彼諸菩薩,由是因緣,此分圓滿;……(中略)……而未能得遍於一切所知境界,無著、無礙、妙智、妙見,由是因緣,於此分中,猶未圓滿。為令此分得圓滿故,精勤修習,便能證得。由是因緣,此分圓滿。此分滿故,於一切分,皆得圓滿。”
此種分證圓滿,轉進轉證,屬大乘法,非屬密乘之大圓滿法。大圓滿不立前後分位,自然廣大、周遍、圓滿顯現。故與否定四原則,不立一切果,及無果之果相應,是最極快捷之果位方便。
且大圓滿自然顯現一切果德。從上諸祖,亦曾配列說明,可以攝略如次:
(1)大圓滿配三身果德體性空為法身,自性明為報身,不滅顯現萬德為化身。拙按:若再配餘二身,則空、明、不滅三者同時配體性身,常住不變大樂,為大樂智慧身。
(2)大圓滿配五智果德以空為法界體性智;明照為大圓鏡智;不畏墮獄,不求成佛,為平等性智;於各別諸法,自生、自顯,為妙觀察智;無修無整,任運成辦,為成所作智。
(3)大圓滿配五方佛果德圓明自在為毗盧遮那佛;覺性不滅為不動佛;顯現種種莊嚴為寶生佛;說法自在,攝持無礙為阿彌陀佛;不假功力,具足事業,為不空成就佛。
(4)大圓滿配五方空行果德大樂圓滿,為佛部空行;隨其大貪而無染著,為金剛部空行;無量莊嚴,自然具足,為寶生部空行;妙音自然,圓演自解,為蓮花部空行;不假功用,任運成辦息、增、懷、誅各種事業,為事業部空行。
(5)大圓滿配五慧智果能分涅盤、輪回,為分別慧;能攝一切智,為攝慧;能遍一切時與處,為遍慧;顯現未來無礙,為能動慧;能解脫輪回一切苦,為解脫慧。
蓮師本頌中自然一詞雖不多見,然其中自生、自顯等詞,凡有自字者,皆為自然之簡稱。又法爾二字,亦為自然之同義詞。抄錄如次:
無事各住于自然(144)自然顯現大樂王(113)
法爾空中得決定(98)自顯亦從法爾顯(251)
法爾廣大解脫中(252)法爾義中皆無實(101)
法爾本解住本地(72)
彌勒巴曰:“自然瑜伽最稀有,無作本性即法身;造心不能得瑜伽,故應放曠於樂處。”
畢哇巴曰:“隨其自然任運為上行。”
無上智曰:“自然自性力,五身及五智,五部並五光,五氣五般若,具有如是等。”
其他不必多引。
本三項總結語者,所謂肯定四原則,並非與否定四原則相反,而實為一種東西,兩種說法。否定亦非無有之頑空,故有肯定;肯定亦非必有之執著,故有否定。今此自生,非謂必存自生之見;今此自顯,非謂必修自顯之訣;今此自解,非謂必行自解之境;今此自然,非謂必求自然之果。空而不廢,有而不著,惟領恩者知之。凡夫則扶之東來西又倒,增我口過而已。
又自生、自顯、自解、自然,惟是一大圓滿,而非各自成一大圓滿中之一特殊部門。如一月映于千江。各各之月,皆此一月,一即多,多即一故。今自生者,與自顯、自解、自然,無有異也。自顯者.乃至自然,亦複如是。為利配列,而分述見、修、行、果。然前此所述四種否定原則,既不安立見修行果,則此種見修行果,亦非各成特殊部門。即見、即修、即行、即果故。如彼水泡,或合而成一,或分而為多,皆顆顆圓明,無二無別,不可以凡夫心妄加分別也。蓮師本頌有下列各句,可以昭示此理:
見在自生自顯中(254)修亦自生顯莊嚴(255)
行在自生自顯中(256)離於斷證之果者(257)
自生自顯自圓滿(258)
他如:自生自顯是正見(209)則就見言;自生自顯殊勝修(230)則就修言;自生自顯行勝法(246)則就行言;自顯法王之佛陀(241)則就果言。見、修、行、果在言說上則以分述為便,在證量上則不可割裂。大故,割裂則小矣;圓故,割裂則偏矣;滿故,割裂則半矣。讀蓮師本傾,而覺重複者,蓋不知大圓滿妙理圓融,句句皆圓,句句皆滿之妙諦也。
□大圓滿四德——四德亦稱四性戒
1.無實
無實者,外內雙重無實。外無實有本體之一切物,但有如夢如幻之境相耳;內無實有之人法二我執,但有如陽焰、如穀響之意思語言而已。聖凡所顯一切,無論六道、五身、五毒、五智,皆屬無實;而此無實,亦非頑空。在已領恩者,切知無實、空性,非有物,亦非無物。雖離於心靈上之認識,然其大圓滿本身現量現起時,自有其無實之表現。而此表現,亦非世間一切物,如虛空等,可以比喻;惟過來之人,方得知之。如是無實,即配大圓滿,不立一切見,而具一切自然而見之見。所見、能見,無非無實之本體耳。
蓮師本頌中,無實之句,抄錄如次:
苦樂如夢無實境(41)離心安放無實執(44)
法爾義中皆無實(101)異生法中無真實(212)
法界大種無實境(45)
畢哇巴亦曰:“一切苦樂、二取境相等,皆是法性大印所遊戲;遊戲無實,無常轉變故。”亦可佐證。
2.獨一
獨一亦譯作惟一。獨一者,絕對惟一也。非與多相對之一,乃包括一多,及一多無二之大圓滿。大包括小,圓包括偏,滿包括半;非離此小、偏、半,別有大圓滿也。亦非僅指法身大圓滿,而遺棄報化二身。故大圓滿為最極惟一之歸宿,亦為最極惟一之出發。無可舍者,無可取者,故與不立一切修,及無修而修之自顯相應。
蓮師本頌中,獨一語句如次:
世出世法集於一(27)惟是成就獨一密(246)
3.任運
任運與作、止、任、滅之任不同。“任”病者,謂順其人法二我執,不加觀察、對治,聽其無明之流行,完全與邪見愚癡相應。大圓滿之任運,謂離於人法二我執,任大圓滿本身運行於一切境。聖如五智,凡如五毒,皆能任運現起大圓滿。自然而然,不與大圓滿有任何抵觸。行於一切,無不自在,故與不立一切行,而行任運解脫之無行相應。
蓮師本頌中任運語句甚多,抄錄如次:
從本任運無生滅(29)當於不錯而任運(67)
智慧任運即法身(91)自心從本任運具(152)
任運佛位甚希奇(153)本淨廣大任運中(217)
4.廣大
廣大者,非與狹小相對。小中能見大,狹中能見廣。如十玄門中之廣狹自在無礙門,不壞一塵,而能廣含十方刹土。芥子納須彌,即廣即狹,即大即小,無障無礙。空間無不周遍,時間無不相續,超出時空一切限制,遍於時空一切領域。愛因斯坦以數理哲學,亦推出時間空間之相對性。今大圓滿於事物無絕對限制中,而能生起緣起之奇妙,此固一般科學家所不能瞭解者。然以一原於而含無數之能量,亦可佐證佛法芥子納須彌之理矣。今所以不得大圓滿廣大佛果者,以心量狹小故。心量狹小者,以人法二我執來得太緊故。故能於大圓滿上故松者,則廣大之德顯矣,而廣大之佛果亦圓矣。故能與不立一切果,無果而有自然之果相應。
蓮師本頌中,廣大與周遍之句甚多,抄錄如次:
安住廣大普遍中(120)廣大普遍之作者(147)
大圓離事得果位(148)普遍廣大智慧中(201)
本淨廣大任運中(217)法爾廣大解脫中(252)
彌勒巴曰:“廣大周遍大悲心,無性顯現如水月。”
無上智曰:“廣大而不散。”又曰:“廣大圓滿,則本自明空;平等圓融,無有後來之雙運。”
如上二說,亦可佐證華嚴宗顯中之密,每以大方廣標之,故稱圓教。特華嚴有圓教之理趣,而大圓滿為圓教之現量,是以有因道、果道之別也。
本四項總結者,此四德在大圓滿之《趨入光明道金字經》中,亦稱為四種性戒之正見;謂大圓滿所守之緣,無有實質存在,本來即是三昧耶大守護。若于所守界限能超越,說為守三昧耶之頂極雲。原譯為餘所筆受,即如上四德。其後重慶印行之小本小冊上,印有《仰的》為書名者,則別有所改竄。如十二頁所雲:無、泰然、惟一、任運,然其含義原無二致,稱為大圓滿四德。至於餘私意為其配涅盤四德、四身、四智及三學者,可如下述:
1.配涅盤四德
無實配淨德,獨一配我德,任運配樂德,廣大配常德。
2.配四身者
無實配法身,獨一配報身,任運配化身,廣大配體性身。
3.配四智者
無實配妙觀察,獨一配平等性,任運配成所作,廣大配大圓鏡。如加五智,則法界體性,亦以廣大配之。
4.配三學者
(1)戒學無實配別解脫,獨一則饒益有情,任運與廣大則攝善法。無實破意樂支,獨一破所緣支,任運破加行支,廣大破時分支。
(2)定學無實觀,獨一止,任運、廣大,止觀雙運。無實破掉舉,獨一破散亂,廣大破昏沉,任運離有功用運轉。
(3)慧學配五智者如上。配五慧者,無實配解脫慧,獨一配攝慧,任運配分別慧、能動慧,廣大配遍慧。
□總結
科學文字當具邏輯,藝術文字則不必具邏輯。譬如“白髮三千丈”,如就一根說則太長,就全頭之發連成一根說,則又太短。文學中此誇大式形容法,舉不勝舉。吾人不可以不合科學而譏評之。至若哲理的文字,有破他、立自的辯論文字,必具邏輯共許,不可專憑一面之辭;然亦有證量自恣的超格文字,是不受邏輯之限制。蓮師本頌即屬此種證量自恣的超格文字。而大圓滿本身,是種最高證量,不是一種普通哲理或科學;是對內加持,或訓練弟子的教授,不是對外破他的議論。讀者先要明瞭此點。
吾師貢噶活佛曾訓余曰:“其師烏幾仁波切,為德格、八幫大喇嘛,已得大手印成就。其說法無定格,有時甚至毫無理趣之系統。胡說、亂說、東一句、西一句。然聞之者,自得大手印之加持。”
蓮師本頌,假令先將各句,或各半頌,或各全偈,有獨立意旨者,編為一號碼。如是得若干號;將此各號之句,或半偈,或全偈,散於書案,任其地位所在,而重編成全文,無有不中理者。再將各單位之號次,又散擲子書案,又另編成全文,也無有不中理者。乃至反復數十次,數百次,為之編之,亦各自成大圓滿之教訓。譬如小兒弄水泡,先將肥皂和水.用小筒點水吹成水泡。此等水泡,或大或小,或一大者分出多數小者,或一小者變成大者,或一水泡分散空中,或多水泡連成一泡。無論如何吹去,各個水泡都是圓的,都是透亮的,都是空的。蓮師之證量自恣之教授,非一般闡理之哲學文字可比。當其安住證量時,任何方式之說法,皆有其加持力。不在理趣上之探討,而在心地上之領納。諸佛菩薩,無論如何示現其說法,皆有其不思議之鴻恩存在。橫說、豎說、胡說、亂說、正說、反說、順說、逆說、重複說、簡單說、疾鋒說、平實說、遮說、表說、緘口說、掩耳說、舉拳說、打地說、吹毛說、張弓說、豎指說、噓氣說、口若懸河說、聲如洪鐘說、如盤走珠說、如海潮音說、如實說、從權說、了義說、不了義說、孤起說、長行說、問答說、自動說、忿怒說、詼諧說、枝葉說、根本說、秘密說、顯露說、如獅子吼說、如鳩盤荼說、嘿然說、熾然說,任何形式,任伺言詞,無不中理,無不啟人,切不可以尋常尺度而限制之。
至於勾提中四項否定,則反說;肯定,則正說;權巧方便,為從權說;大圓滿四德,則為實說。說來說去,都是大圓滿。四項作一項看也可,分作四項看也可;相關看也可,相即看也可。四若各配見、修、行、果。每項各具見、修、行、果;每一方便皆配見、修、行、果;每一實德也各配見、修、行、果。表之,則見、修、行、果儼然各在;遮之,則見修、行、果寂然如無。四項中各具四條,此條與彼條可以分、可以合、可以攝、可以通、可以即、可以離。不立見,即是不立修、行、果;出離,即是領恩、安住、放鬆;自生,即是自顯、自解、自然;無實,即是獨一、任運、廣大;乃至順此推移,不立果,即是不立見、修、行;放鬆,即是出離、領恩、安住;自然,即是自生、自顯、自解;廣大,即是無實、獨一、任運。是各自豎說,相關圓融也。若四項各四條橫說之,亦複如是:不立見,即是出離、自生、無實;乃至不立果,即是放鬆、自然、廣大。又依此四項各四條之正方形排列中之對角線,斜說亦可:不立見,即是領恩、自解、廣大,此從東上角至西下角也。若從西上角向東下角,亦可說:無實,即是自顯、安住、不立果。何以放?顆顆圓明故,一即多故,互相關故,無異說故,究竟說故,舉一即賅全體放。既入大圓滿覺海,無論江淮河漢,滴滴皆為海水故。譬
如中國之回文詩,順說倒說皆可。又如藏文之“滾桑可羅(普賢輪)”(),同一篇贊詞,有多種讀法。此則所謂超格證量文字,非普通哲學文字、科學文字可比。謂蓮師本頌過於重複者,不得此妙諦也。原以此說明,懺除一切讀者不知尊重教訓之愚癡罪。
依拙發明氣脈圖,此種說法為圓周進行式,非普通之直徑進行式。直徑進行式為《心經》,原圖已見《槐陰話月錄》。本勾提則如前圖,其中有字之圓形為脈,文字之據點也;無字之圓形及直線為氣,文字之流行也。(圖如上)
最後為初學而具有對此勾提發生無比信心者,特將第二項權巧方便四點理趣,寫成四項實修方法:
1.出離
先讀勾提全篇多次,出離此中煩雜;次惟讀蓮師本頌一遍;次又出離此頌全文,惟思維其四項原則,即四否定、四肯定;次又出離此八原則之思維,而自謂曰:今此八原則,但有文字理趣,欲得真實大圓滿,當依權巧方便之出離下手;次乃規定每日可行之時間一小時或半小時,最好在起床之後,早餐之前,即以此時間定為日常出離之時,為本人暫時裝死之時期。任何天要倒、人要死的大事發生,都當認為某已死去,不必驚動他;就是不准敲門,不准通事,不准送報、送信,不准會客、通電話等;次自己下決心曰:每日廿四小時,睡了八小時至十小時,雜事、洗臉、大小便、飲食、穿衣、著鞋、鋪床等,又費若干小時,為名利奔走大街小巷,作許多無謂之應酬,虛與委蛇。一擔盡假場面,無一件事與身心性命相關,百年光陰,大半由此蹉跎,實屬行屍走肉,無廉無恥,無異自殺。今我此一小時出離,實為平生最可寶貴之光陰,我應照《大圓滿九斷法》切實作去:
(1)身三斷
①外斷俗事,如商、工、農、學等。
②內斷經行、繞佛、跑香等。(保留領恩中所雲禮拜)
③密斷定功姿勢上之亂動等。
(2)語三斷
①不與外人交談。
②內斷念經念咒。
③密斷自言自語。
(3)意三斷
①外不起妄念散亂。
②內不作其他一切本尊觀。(保留領恩中所雲本尊)
③密不觀心修空。
2.領恩
室內佈置蓮師像,及自修禪座已。檢查有無必要開門去取之件。確切無需已,即閉門。先向蓮師像禮拜,並殷重懺悔日:“此大圓滿人人具足,時時存在,處處現前,我以罪重,不得領恩,特此禮拜,哀求懺悔。”想蓮師已首肯曰:“汝本無罪,莫再執著。今此上座,頓然可領師恩,切勿疑貳。”聞已上座,自觀移喜磋嘉身,面前上空,觀蓮師;蓮師心中有天藍色“吽”字,光耀奪目。自心中有蓮花、月輪,上有白色“阿”字。如是合掌啟白曰:“上師恩大、力大、智大、悲大,以我愚昧,障自大圓滿,既知懺悔,又蒙特許頓悟,願承大恩,如昔日移喜磋嘉師母所已領得者,我也如是領得。”啟白訖,觀上師心中“吽”字放光,直射自心中之“阿”字,覺有奇癢怪熱,愉快異常,即進行下項。
3.安住
心不思維已領未領,亦不希冀速得大圓滿證量,亦不作其他妄想,亦不有何冀待,亦不觀察此是大圓滿、此非大圓滿;但就平常無事時,寬坦心量上,放下一切,任其自然而安住之。久久覺雙跏之足,不分左右。定印之手,不分上下。全身似凝然成為一團;或覺外氣已停,內氣緊張,口齒自行咬緊。有此緊時,則當進行放鬆;此種稱粗緊。下文之緊,內氣亦停,為細緊。
4.放鬆
松不是普通凡夫放逸之心理狀態,而是在定上起執著之時,把此緊心放鬆;放不是普通凡夫之放縱心理狀態,而是在空明的寬坦的定境上,及無著無思之心境不二上,完全放下。拙作放生偈中,所謂:“一放一切得全放。”很多人不知此分別,以放逸為放鬆,結果既不能得定,又不得如理入觀。在一種松緩狀態中,初覺舒服而已,不久各種散亂.便相續生起了。所以先要知道緊上放鬆,松上又帶緊。最後緊上定力增上時,對大圓滿凝然一團時,又當用高呼呸字法(前項所言粗緊,則不可用呸),使他大大放鬆。呸後即放於最極寬坦,最極空明,毫無一點修整工力之上,務必放而不弛,松而不疏。然後在大圓滿四德之廣大、獨一、無實上,有些相似之覺受;任運則須在純熟之後才能現起。這些相似覺受,都不可執著。乃至神通功德,智悲事業,一切條件未具前,皆不是證量。拙著《禪海塔燈》第十章所雲“心無能所,氣離出人”,是初步證量之基本條件,可以參看。
今日為庚子四月廿一日(古曆),為普賢菩薩聖誕,又為敝內生辰,我倆已別離二十三年了。此文寫成,用以回向一切行者早報蓮師教授之恩;由蓮師一路相傳諸祖師,直至諾那先師,貢噶先師,色喀先師,親尊先師,根桑先師等,所有傳授大圓滿一切恩澤,願因此文,更得長遠流傳。一切出離行人,早證大圓滿本具一切功德,早與外內密一切眷屬,同賞不變大樂,圓滿團住於大圓滿之證量中,常樂其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