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宮文創商機千億 疑遭特定人把持

自由時報自由時報 2014225

〔自由時報記者蘇芳禾/台北報導〕台灣故宮曾被英國倫敦Art Newspaper評比為「全球最受歡迎的博物館」第七名,去年參觀人次達四百三十六萬人,之前經建會更評估大故宮計畫的有形經濟效益可達千億元,文物複製品、文創商機連中國也為之瘋狂,去年官方參展就包括深圳文博會、廈門文博會及北京台灣名品博覽會,還有未獲官方授權產生爭議的杭州文博會,產值驚人。

 

根據一○三年度故宮藝術發展基金單位預算書,預計銷售各項藝術紀念品一百九十五萬件,預計銷貨收入達四億二千九百萬元。不過許多授權廠商卻以另成立公司、甚至是無授權廠商直接盜版的方式規避授權金,這樣的地下文創產值,是正版商品的數百倍。縱使真的違規,保證金遭到沒收,也僅損失數十萬台幣,與動輒千萬的利潤比起來根本如九牛一毛,無怪乎廠商要鋌而走險。

 

近年來故宮的文創收益雖然在立法院的監督下逐漸透明,不過仔細檢視故宮品牌授權規定,除了要提供前三年度之平均營業額是否達二千萬台幣以上、繳交商標授權金、銷售回饋金(二%,黃金、3C商品例外)、履約保證金、圖像使用費,審核過程十分繁複,也直接限制了可參與競爭的廠商數量。

 

增訂盈餘繳國庫 阻止競標

 

立委甚至還發現,故宮為了阻止民間廠商加入戰場,甚至於去年新增「投標廠商需將盈餘都繳國庫」這樣的怪規定,台聯前立委許忠信就氣到在質詢時拍桌大罵故宮混蛋,惡意曲解立法院決議,讓故宮自家消合社可以繼續獲得文創商品、文物複製品標案,各式各樣的潛規則和門檻也讓故宮國寶衍生的利益,從清代開始就把持在特定族群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