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台辦:兩岸公權力行使 可以討論

【聯合報╱特派記者北京林則宏/北京報導】 

2013.06.27

大陸國台辦發言人范麗青指出,在近年來兩岸交流合作進程中,確實存在兩岸實務部門公權力行使的問題,比如海協會和海基會協商、簽署協定,就是兩岸雙方各自授權、行使公權力的體現。她指出,「隨著兩岸交流合作的深化,兩會協定未涉及領域的公權力行使問題,也可以討論。」

 

大陸國台辦副主任孫亞夫在上周舉行的「北京會談」致詞時曾提出,儘管大陸和台灣尚未統一,但中國的領土沒有分裂,主權沒有分割,兩岸同屬一個中國的事實沒有改變。

 

孫亞夫當時還說,「同時,由於兩岸尚未統一,因此有這一特殊情況下需要處理和解決的問題。在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的政治基礎上,在不造成『兩個中國』、『一中一台』的情況下,兩岸交往中實務部門公權力行使的問題是可以討論的。」范麗青的表態顯示,國台辦除肯定孫亞夫的談話,也意味大陸已準備與台灣討論涉及治權的相關問題。

 

當時有大陸涉台學者認為,孫亞夫這番話是在回應馬英九總統提出的兩岸「互不承認主權、互不否認治權」,反映出大陸正在思考雙方不承認對方主權的情況下,如何務實面對彼此的治權及公權力部門。例如,不迴避台灣的行政部門交通部、經濟部等部門稱法。

 

范麗青昨天在國台辦記者會中被問到孫亞夫這番話的意涵時,她先將孫亞夫前述講話原文重複宣讀一次後表示,在近年來兩岸交流合作進程中,確實存在兩岸實務部門公權力行使的問題,比如海協會和海基會在「九二共識」基礎上開展協商、簽署協定,就是兩岸雙方各自授權、行使公權力的體現。

【2013/06/27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