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晚報╱特派記者林海/廈門17日電】

大陸企業可以按照就業管理的相關規定,自主招用台生及其他台胞就業
大陸事業單位就業試點擴大,包括福建、江蘇、天津、上海、浙江、湖北
取得大陸認可學歷台胞,可到試點區的高校、公共文化、醫療機構工作
大陸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將加強對台生及其他台灣居民的就業服務諮詢

大陸國台辦主任王毅上午在海峽論壇上宣布,大陸已決定進一步放寬台灣學生、居民在大陸就業的相關政策,大陸企業可以按照就業管理的相關規定,自主招用台生及其他台灣居民就業,台生及其他台灣居民可與大陸居民同等條件到大陸企業就業,而到大陸事業單位就業的試點也將擴大,「我們將在福建、江蘇已有試點基礎上,再新增天津、上海、浙江、湖北四省市作為試點地區。」

他表示,在大陸畢業的台生,通過公開招聘可以到試點地區的事業單位就業;取得大陸認可學歷的台灣居民可以到試點地區的高等學校、公共文化服務機構、醫療衛生機構等事業單位工作。大陸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將加強對台生及其他台灣居民的就業服務,免費提供就業政策諮詢、職業介紹和職業指導服務,通過多種措施為臺生及其他台灣居民在大陸就業提供便利。此外,根據教育部最新決定,台灣居民可以在大陸高校申請教師資格證。在大陸高校工作的台胞,凡辦理了居住證明的,根據自願原則,可申請認定大陸高校相應種類的教師資格,條件和程序與大陸申請人相同。

對於此次提出的惠台利多,王毅表示,這是為了替擴大深化兩岸民間交流創造更有利的條件,「兩岸民間交流已經形成多管道、寬領域、全方位的新局面,我們也願為兩岸民間交流提供更多便利,打造更多平台,創造更好條件。

王毅強調,大陸的對台惠民措施歷來面向所有台灣同胞尤其是基層民眾,超越台灣內部的政治紛爭,也沒有地域上的區別對待,「我們考慮的,是讓更多的台灣同胞不斷分享兩岸關係改善發展的成果,是讓更多的基層民眾在支持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中獲得實實在在的利益。」

 

【2012/06/17 聯合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