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巴拉克獲判無期徒刑的意義
【泰國世界日報/社論】

在去年受到全球關注的「阿拉伯之春」運動已經慢慢落下帷幕,而在運動中交出權力的埃及前總統穆巴拉克,則在參加審判後遭到無期徒刑的判決,再度引發全國震盪,並掀起新的一波全國抗議浪潮。從整體判決結果來看,軍方主導審判的痕跡明顯,判決不公的情況也很突出。其中尤以六名前員警首長被判無罪,以及穆巴拉克兩個兒子被指控貪污的訴訟案件遭到法院駁回最可爭議。

 

 

毫無疑問,穆巴拉克30年的鐵腕統治,靠的就是軍警的無條件服從,從軍方角度來看,如果判無條件執行上峰命令的軍警首長有罪,甚至死刑,無疑會動搖軍警無條件服從上級命令的「天性」,鼓勵他們未來要三思而後行,如此,軍警治國的基礎就會崩解,因此,只要讓穆巴拉克扛起所有責任,其餘的執行者,必須要加以保護。至於穆巴拉克兒子的訟案撤銷,顯然是當時穆氏主動下台與軍方和其他方面達成的協定條件。顯然,這樣的判決,與司法正義相去甚遠。

 

 

 

顯然,在這場世紀審判中,穆巴拉克是主角,也是唯一的後果承擔者,他是軍方指定的「犧牲者」,也是平息埃及社會動亂的關鍵人物。對穆巴拉克的無期徒刑,可以從兩個角度去加以解讀。第一個角度是,如果從他30年鐵腕統治的歷史事實,以及受害者家屬的立場來看,這樣一個超級獨裁者,手上沾滿了無辜受害者、政治異見者的血,判處他十次死刑,都不為過。第二個角度是,從「阿拉伯之春」的運動來看,穆巴拉克主動下台,避免了埃及大規模暴力流血以及分裂的可能性,並在審判中親自出庭,忍受了坐在鐵籠中的屈辱,有助於形成用司法程序,而非暴力程序清算歷史的機制,對埃及未來的發展,具有正面意義,因此,判其無期徒刑,也在情理法之間,符合國際社會的普世價值,不能說這樣的判決,全無正義可言,只有死刑才能伸張正義。

 

 

 

可惜的是,埃及在「阿拉伯之春」運動之後,並沒有如外界預期的,走上了經濟振興、民主自由的康莊大道。相反,軍人干政,社會混亂,宗教極端主義興起,可謂問題重重。更何況,第一次民主選舉,第一輪投票結果顯示,在兩周後的選舉對決中,要麼是穆巴拉克執政時期的前總理夏費克上台執政,要麼是穆斯林兄弟會的穆希獲取政權,並不會出現埃及民眾期待的「嶄新局面」,以至於不少人感歎,革命可能無功而返。不過,值得注意的是,穆斯林兄弟會正在利用判決的結果,煽動大規模抗議示威,以獲取總統選舉的利多。

 

 

 

其實,從世界的角度來看,穆巴拉克的無期徒刑判決,依然意義重大。首先,這個案例顯示,無論多強大的獨裁者,都需要面對歷史的審判,那種以為可以凌駕法律之上,凌駕歷史正義之上的「唯我獨尊」觀念,都是站不住腳的。其次,在歷史變革的大潮中,應該儘量避免暴力衝突引發的大規模流血,給獨裁者和政治強人一個「退場機制」,做出某些妥協,是可行的辦法,如果穆巴拉克免於一死,可以帶來運動的和平落幕,以及權力的和平轉移,那也是可以接受的。再次,穆巴拉克的下場顯示,威權統治不可能永遠持續,因此,及時的改革,選擇歷史正確的方向,是每一個政治強人和獨裁者在這個時代所要面對的挑戰和考驗。

 

 

 

總而言之,埃及這個古老的文明國家,在面臨新時代的轉型時,仍需要時間,而穆巴拉克的無期徒刑判決,肯定是一個正面的進步。

 

 

【2012-06-07/泰國世界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