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社論】
經濟部昨天起調漲油價,平均漲幅10%,並自即日起取消緩漲機制;另依規劃,電價也可能在5、6月間大幅調整。經濟部此舉是為反映能源進口成本,減少能源補貼的不公平,油電價格合理化是必走之路,但也帶來物價上漲、經濟成長受抑等一連串衝擊,是一不得不然的痛苦決策。這樣的政策煎熬不能再來一遭,除了記取教訓,莫再濫用緩漲機制,政府更應於此時全面建立節能機制,推展節能運動,降低對能源的依賴,進而提高台灣經濟因應能源價格波動的能力。
油電價格雙漲,短期衝擊難免,長期則可提高節能誘因,也可促進綠能投資及帶動相關產業發展,厲行節能實是因應高油價時代的最好策略;中研院及中經院的研究更指出,節能不僅可促進台灣經濟成長,更帶來就業機會。然而,節能不是喊口號,政府須有相應的政策作為,從制度面引導及鼓勵,節能概念才能融入民眾生活、企業經營之中,成為台灣經濟的強勢基因。
節能政策首在建構有利節能的市場機制及法制,除落實能源價格合理化政策,更應儘速完成能源稅法的立法,再於適當時機(例如經濟穩定成長、國際能源價格大幅下降時)推動能源稅;同時,政府可考量將稅收做以下用途,以減少經濟衝擊,並提高政治接受度:(1)將油品貨物稅及汽車燃料使用費併入能源稅;(2)降低汽車及水泥以外所有的貨物稅、娛樂稅及印花稅,但高能源效率的電器及隔熱玻璃可免稅;(3)提高個人所得稅免稅額;(4)對低收入戶給予能源津貼;(5)仿北歐國家作法,分擔企業提供員工的社會安全支出,以增加就業;(6)對於節能減碳績效良好的廠商給予獎勵;(7)溫室氣體減量的研發及政策研究;(8)必要時向國外購買碳排放權。
此外,政府也應力推溫室氣體減量法,並在立法院通過前以行政命令先行,落實規劃中的「溫室氣體自願減量登錄架構」,為正式交易體系的建立打基礎。
政府也應強化能源效率的管制作為,擴大能源效率標準及分級標示涵蓋面,並重視成本低且節能潛力大的住商部門及交通部門。根據聯合國評估,到2030年時,能以最低成本獲得最大減量效果的部門是住商部門,其次是能源部門及交通部門;麥肯錫研究報告也指出,至2030年止,全球二氧化碳(CO2)減量技術以住商部門的成本最低;台北科技大學的研究更算出,台灣住商部門有節電30%、相當於節電210億度的潛力。
因此,政府應以積極作為,開發住商部門的節能潛力。以推廣低碳建築物為例,政府可做的事太多了,包括提高建築隔熱及空調設計標準、建立「建築物節能護照」機制、鼓勵建築師設計節能減碳的住商大樓、免費提供「低碳商辦」及「低碳住宅建築」設計藍圖,以及提高公共工程的節能計畫比重等;在其他領域,政府可擴大高節能家電及車輛市占率、分期分階段進行LED路燈示範,並以減免貨物稅、提高耗能舊車驗車成本等方式,鼓勵淘汰舊車、更換低耗能新車。
此外,改善產業結構,發展低能源密集、高附加價值產業,以及落實能源產業自由化,以建立公平且有效率的能源市場等,都應即刻著手推動。其中,節能服務業(ESCO)是推動節能最重要的產業,但一直未能有所發展,癥結之一是融資問題,建議政府從能源相關基金及空汙基金提撥額外保證基金,配合中小企業信保基金,協助解決。
在教育宣導方面,政府應發起全國節能減碳運動,除落實機關、學校、企業及社區減碳及節能教育宣導,強調以下一代影響上一代的策略,也應更積極推動低碳城市、低碳社區及低碳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