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英國廣播公司(BBC)中文網報導,武漢異議人士李鐵十八日被大陸當局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重判入獄十年。李鐵是繼四川的陳衛、貴州的陳西之後,過去一個月內被中國當局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名重判的第三位異議人士。
根據中共武漢中級法院的裁決指出,李鐵發表的「人以有尊嚴為天」的文章,是藉民主名義達到推翻國家政權、和平演變的目的。法院認為,李鐵的具體行為表現在參加三至五人的集會,加入中國社會民主黨派、和敵對勢力網站聯繫等。
李鐵在自我辯護中說,民主是他的嚮往,參加黨派是為了學習憲政,參加集會也根本沒有以顛覆國家政權為目的。李鐵的律師說,李鐵是無罪的,公訴人的指控證據不足,法庭不應對屬於意識形態的東西定罪。
李鐵是在二○一○年九月被拘捕,大陸當局在嚴重超期關押後開庭審判,並將李鐵判處十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