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07 中國時報 【楊建成】

報載二代健保今天即使挑燈夜戰,也要進行三讀。不過,藍綠立委還有不少疑慮。由於二代健保比照綜合所得稅,以「家戶所得」計算保費,準此,家戶真實所得的掌握成為健保費用分攤公平與否的關鍵。但現行綜合所得稅的實施卻令人對二代健保公平性不敢樂觀。

     我有位教授朋友,他說他經常受到週遭朋友嘲笑,因為,賺的錢沒有比別人多,但繳的稅卻是比別人多。觀察親戚朋友,或許不少人有類似感覺。以民國九十四年的綜合所得稅申報核定資料來看,有如下發現:

     家戶年總所得達一三五萬元即是屬於台灣前百分之十的有錢人,換言之,夫妻每月賺的錢加總,只要超過十一萬三千元,就是屬於前百分之十的有錢人。以這樣的家庭收入,要買一間一千萬的房子,不吃不喝要七年四個月才能辦到。報稅資料上呈現的有錢人和現實認知的有錢人差很大。

     總申報戶數約五五○萬戶,家庭年總所得未達五九.五萬元的占全部申報戶數的百分比為七二.三五,換言之,台灣有將近四分之三的申報戶,其每月家庭收入不足五萬元。以這樣的收入,要買一間一千萬的房子,不吃不喝要十七年才能辦到。報稅資料上呈現的台灣窮人數多很大。

     家庭收支調查報告的家戶和所得稅申報的家戶定義不同,但由於綜合所得稅採累進計算,基於節稅考量,有理由相信,所得稅申報的戶數會比家庭收支調查報告的家戶數來得多。民國九十四年家庭收支調查報告的家戶數目約七一○萬,同年的綜合稅申報戶數目約五五○萬,以此推估,至少有一六○萬戶,包括合法和非法,完全沒有報稅。這或許是行政院版本規定,二代健保對無收入者,推定虛擬所得計算健保費的原因。

     所得稅申報資料的失真,也可以從前年推行的「近貧方案」看出端倪。馬政府上台後,仿效美國的「earned income tax credit」,推出「工作所得補助方案」,即俗稱「近貧方案」。其對象是年滿二十歲,未滿六十五歲,全戶主要收入者其個人年薪在三十萬以下的全職工作民眾。內政部以財政部財稅中心九十五年的財稅資料為基礎,進行比對,篩選出合格者,再透過各縣市政府主動寄發申請書給符合資格者。政府主動出擊是近貧方案的最大特色,但主動出擊卻也暴露出綜合所得稅申報的失真性。九十七年十月三日中時報導,該方案出現工廠負責人及小學老師等補助對象,籃綠立委一致炮轟內政部「補助浮濫、作法粗糙」,當時內政部長廖了以表示,發放對象是「電腦選的」,它反映的只是綜合所得稅申報資料的假很大而已。「近貧方案」倉卒落幕,內政部甚至心虛到把所有關於「近貧方案」的訊息和資料在其網站上完全刪除,猶如從沒推行或發生過。

     台灣家戶申報所得和真實所得的差距主要源於幾個因素。一、買賣股票利得完全合法免稅;二、課徵買賣房地產利得所根據的房屋評定現值及土地公告現值和實際價格差很大;三、小型企業數目龐大,這些企業經營靈活能伸能縮,課稅稽徵成本很高。熟識的稅捐人員曾告訴我,即使抓到這些企業逃漏稅,也沒什麼大用,因為,很多是以人頭登記,它們會宣佈倒閉另起爐灶。最新美國統計資料顯示,非農業獨資企業的所得有百分之五十七逃漏掉,台灣的數字相信不會好多少。

     現行全民健保每月繳交健保費了事,個人或許沒什麼特別感覺。但是二代健保依據「家戶所得」來計算保費,即會有類似所得稅多退少補的問題。換言之,在二代健保制度下,每年必須申報兩次「所得稅」。每年申報一次所得稅,個人已感覺痛很大,申報兩次?相信痛更大。

     (作者為中央研究院經濟研究所特聘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