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佛教之常識 (斌宗法師)

認識佛教之常識
斌宗法師講述

一九五四年十二月十一日在新竹中山堂

各機關首長,諸位先生,諸位居士!斌宗今晚應佛教支會及共修會諸同仁等之邀,來此講幾句佛法與大家結緣,感覺非常高興。今晚我所要講的題目是認識佛教之常識。所謂常識就是一般的意思,也就是認識。乃要提高佛教常識,就是使一般人對佛教要有相當的認識。因此,這個題目還可為正確的認識佛教。由於一般人對佛教的認識很淺,所以不肯信仰,致使佛教也就不能興盛。今日如要佛教興盛,須極力宣傳教義,俾使一般人由認識佛教而信仰佛教,即佛教自然就會興盛起來。今日世界的混亂,人心的險惡,真是到了極點,如不急圖挽救,將更不堪設想。可是怎樣挽救?挽救的方法如何?這都是值得研究的問題。

佛法是釋尊親自證悟、體驗而說出來的,為世界最高上,最圓滿的一種至真至善至美的正法。它能軌范人心,維持世道。要知世道的好壞,全在人心善惡的轉移。華嚴經說:應觀法界性,一切唯心造。所謂心能造天堂、心能造地獄、心能造亂世、心能造和平。因為我人一念心善,則發為善言善行而成善果,由此善業即可以造成美滿人生,和樂世界!如一念心惡,則發為惡言惡行而成惡業,由此惡業即能造成罪惡人生,戰亂世界。換句話說,由人類的惡濁心,便能造成惡濁的戰亂世界,由人類的清淨心,便能造成太平的清淨世界。這樣看來,人心一善,則世界安寧,人類幸福。佛法的根本在改善人心,創造安樂世界。我說佛法能維持世道,就是這個意思。人們能夠信仰佛教,依教奉行,則個己便可成為一個世間完人,同時由此推進,可使家庭圓滿和樂,社會安寧,國家清泰,世界和平。佛法既有這麼好,為什麼不能普及社會,使人人信仰,反而常受一般人的譏斥和厭惡呢?究其原因有下列三點:

一、佛教經書之太深奧,一般人不容易懂得,由不懂故,所以對佛教沒有相當的認識。

二、佛教不事宣傳,一般人沒有聞法的機會,既不聞法,又怎能認識佛教。

三、佛門廣大,龍蛇混雜,間有一班濫廁僧倫,沒有佛教常識的不肖分子,在社會出頭露角,做出許多不合佛法的事情來,敗壞佛門,使一般人譏視佛教,藐視僧眾,對佛教發生種種誤解,這一來,佛教怎能振興起來?由於以上三種原因,所以不能使佛法昌明於世界,普及社會。總之,一般人不能信仰佛教,反而輕視佛教者,根本就是沒有佛教常識——對佛教的內容沒有正確的瞭解,充分的認識,加以異教徒的從傍蠱惑,致對佛教發生種種誤會。如對佛教內容有正確的瞭解,充分認識,那就不會發生誤會。我們想要振興佛教,必須極力宣傳佛法,使一般社會人士對佛教有深切的瞭解,乃至充分的認識佛教真義。因為對佛教的內容能夠有所認識,則對於以前所有的誤會,便可立刻取消了。既認識了佛教真義,誤會也就沒有了,於是自然而然的生起信仰來學佛修行,如水之就下,誰能阻擋了它呢?今晚我講認識佛教之常識,其意也就在此。這個題目,可約兩方面來講:一、就一班沒有常識的佛教徒言(包括在家出家)。二、就一般不信佛教的人言。現在先就一般來請,玆把他們對於佛教的幾點誤會略說如下,他們說:

一、佛教是迷信。二、佛教是消極厭世。三、佛教徒無愛國心。四、信仰佛教會亡國。五、僧人是社會的分利者,國家之蛀米蟲。六、出家是懶散的閒靜者。

(一)一般對佛教內容不認識的人,所以妄謂佛教是迷信,此為世人誤解佛教之一。當知佛教是正覺之教,極力打破迷信,要人人都生起正信為其教化人生要素之一,怎可以迷信稱之?梁啟超先生說:佛教之最大綱領曰悲智雙修,自初發心以訖成佛,恒以轉迷啟悟為一大事業。又雲佛教之信仰乃智信也,非迷信。這確實如此,絕不是隨便讚歎之言。然而為什麼有人說佛教是迷信?這當然有他們的誤會之處,因為有一班受過西洋學而自負文明人,以為佛教有拜佛祈禱之事,遂以迷信二字譏之。而對於天主教之拜馬利亞、耶穌及拜十字架,又各機關開會時向國父遺像行最敬禮,為什麼不說他們是迷信,而偏說佛教拜佛為迷信呢?這種不合情理的批評,是存有成見——以己為是,以人為非,或為妒嫉而故意誹謗,或對佛教的教理認識不清而發生誤解,我真不知彼等之用心哩?孫中山先生提倡三民主義,為國人改除專制不自由等之痛苦,而力謀自由平等之安樂,國人因被其澤,尊為國父,崇而拜之。佛陀開示佛法真理,救度一切眾生離苦得樂,德被十方,恩及萬世,經中稱為三界導師,四生慈父,還不值得我人尊崇禮拜嗎?禮拜紙上的遺像不算迷信,禮拜全世界所信仰的金身佛像為迷信,這種話實在太不合理。當知我們禮拜佛像,是對於宣導真理化導眾生的偉大恩德者表示尊崇與敬仰,與國人向國父鞠躬同一道理。至於佛的威德感應,是一種不可思議的境界,豈是常人所能體會得到的。佛為世間大聖人,堪使我人恭之敬之。況在禮拜之時,正好借佛之偉大功德,來勉勵自己,發菩提心,勇猛精進,以期達到同佛一樣的成就,這也是一種好的助緣,怎能說它是迷信?至於祈禱行事,也是一種向佛悔過、發願,藉佛的威德來修造各種功德的一種善因緣,又何迷信之有?或以佛教談因果報應為迷信者,此亦不能成立其理論,蓋因果二字是天經地緯的一種定律。世間無論那一種事情,都逃不出因果的定律。所謂有其因必有其果,善因感善果,惡因感惡果,例如為殺害人命,偷人財物為因(惡因),結要受法律的制裁受罪為果(惡果)。又如一班政治家,為他能夠效忠于上,施澤於民,為國家謀興盛,為人民謀安樂,此為善因,結獲到上面褒揚,下而感戴。又如一班慈善家,為他能夠好施樂善,犧牲自己,福利他人(善因),結能受一般社會人士的尊敬讚歎(善果),此為因果報應的一種公理。玆再就最淺近的日常生活來說,也都不出因果律的。例如,肚子餓是為沒有吃飯的緣故,結肚子就餓了。反過來說,為吃過了飯,結肚子就不餓了。至於口渴等也是一樣的,都逃不出因果二字。如果說以深信因果報應為迷信,則非僅違背天理正義,同時亦有能令一班輕浮無智之輩恣意妄作胡為。那麼,倡此言者大有貽害人生之可能,可不慎哉!世間一班造惡之人多由不信因果,不信報應,故敢恣意妄為,正如不知法律之人,因而造出犯法之事,以致依法受罪,刨嘗苦頭。所以佛教宣說因果一事,非但不迷信而其實大有裨益于社會人心,乃為當世之急務,何可以迷信目之?本來迷信二字的解釋是這樣的:對於事理認不清楚謂之,如附事不知真偽,此謂迷事;對理不識是非,此謂迷理;至對四大皆空,五蘊無我,不知道他是假的,此為迷身;三界火宅,眾苦充滿,不知道很危苦的,此謂迷世;乃至生從何來,死從何去,我們為什麼要來做人,不做人可以嗎?這都為人們所不知的,此謂世人的迷生死,迷人生......這才算是真正的迷。而大聖佛陀所開示吾人的教法,對於世出世間一切事理因果,生死問題等都說得很詳細且明白,皆沒有些許迷的氣分。二、的解釋:對於一切事理認為真實如是者為之信。如信四大假合為實我,萬有緣生為實法,三界火宅為安樂......此為真迷信,因為所信不正確故——認假為真,認苦為樂。如信善因感善果,惡因感惡果,信四大皆空,信三界火宅,信萬有緣生,此乃信世間萬法皆是苦空無常無我之理。信佛修行,可以了脫生死,超凡入聖;信菩提、涅槃為成佛之究竟法,真實如是;此為深信佛法之真實義;這些都是正確的信。理智的信,謂之正信、智信。我人對於一切事理,能真實了知然後才信者,就是正信、智信。由此觀之,佛教是正信、智信,並非迷信。

(二)一般自負熱心世事者,因不認識佛教的內容,於是妄謂佛教為消極厭世,此為世人誤解佛教之二。當知佛教是以積極救世為主義,絕非消極厭世之教。國父說:佛教是救世之仁。又雲佛教以犧牲為主義,救濟眾生梁啟超先生也說:佛教之修持乃兼善非獨善,佛教之精神乃救世非厭世。玆就佛教本身而言,教主釋迦牟尼佛為太子時,因感人生有老病死等之苦惱,以及目睹當時印度人民受了四種不平等階級壓迫的痛苦,因而捨棄皇宮尊貴之樂,發心出家修行,想找個可以解脫人生痛苦的方法,來救度人們離苦得樂。經過六年苦行,終於菩提樹下成等正覺,獲到解決人生一切苦痛的方法,於是馬上出來弘法利生,宣說宇宙人生的真理。以自由平等的主義,東奔西走,席不暇暖,開無量法門,度了無量眾生。由此看來,則佛陀最初發心修行之動機,和成道後到處利生之實情,都是為眾生而犧牲,這種精神不是積極救世是什麼?當知佛教是純以慈悲(慈能與一切眾生之樂,悲能拔一切眾生之苦),救濟眾生為一大宗旨,更在一代聖典中,處處都可以發見到這種慈悲救濟眾生的明文。尤其是佛教之救世非僅救現在之世,能令一切眾生盡未來際永遠離苦,永遠得到究竟安樂。又非僅救度人類,同時要使一切眾生——凡有知覺者皆成佛道。如金剛經說:若卵生、若胎生......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這種救世精神是何等積極!何等偉大!你看佛教中的地藏菩薩所發的願:眾生度盡,方證菩提;地獄未空,誓不成佛。又如阿難尊者所發大願:如一眾生未成佛,終不於此取泥洹(涅槃)。以及佛子所發的四宏誓願:眾生無邊誓願度......’。再觀過去諸佛菩薩,為了救護眾生,會舍頭面腦髓而不顧,這種積極偉大的救世精神,是任何宗教所沒有。至於救眾生之身命,則以財施,使其不受饑寒;救眾生之心,則以法施,使其得到解脫;救眾生之苦,則以無畏施,使其遠離怖畏。這種救世的方法,又為他教所未見,怎樣可以說佛教是消極厭世的呢?然而世人斥佛教為厭世消極,其理由何在?究其原因,因為看到出家僧眾,捨棄一切俗緣,不問世事,一味修行自利,遂以消極厭世譏之,說佛教不能裨益社會人群,這也是對於佛教內容沒有認識而發生的誤解。

須知佛法中有大小二乘,小乘重自度,當其修行的過程中,在表面看來似乎有些消極態度,若加以根本的考察,實則以小乘之修行為階梯,而漸次達到大乘之積極救世。如沒有經過一番修養來成就其智慧道德,養成戒行莊嚴,德學兼優之才——內而博學多聞,外而威儀具足,怎能出之為人師範而得負弘揚聖教,化導民眾的責任呢?能如是者,方能圓滿其弘法利生,救世救人的大事業,同時能使佛法久住於世,不致受魔外之破壞。否則非但不能為世師範而度化人者,反之隨俗轉變而被受度於人(墮落俗塵)。這不是一種值得考慮的事嗎?現在來舉一個例子:比如世之學者,立志造詣一種學術,當其致力研究期間內,自然放棄諸事不顧;若對其放棄方面觀,似乎近于消極行為;可是對其研究心志觀之,正是積極精神;以其研究目的,在乎預備將來學成之日,以所得學術,來貢獻世界,利益人群。僧人的放棄一切而專心修持,預備將來養成學德之日,出來弘法利生之心情,亦複如是,何消極厭世之有呢?我來引一個故事作參考:臺灣光復那年,我在中壢元化院講經,那時有一位當地有名紳士,他平素對佛教不甚信仰,且有誤解和不滿意的地方,於講經中受張雲呋居士之邀,特來參加聽講。當我講畢下臺之時,他來請問佛法,他說:法師辯才無礙,講得很好,可惜佛教太趨於消極厭世哩。我說:先生您怎麼見得佛教太消極厭世呢?他說:常見一般僧尼一出了家,便舍俗辭親,不問世事人情,隱跡山林,一向以清磬紅魚,參禪念佛看經誦經為生涯,對於國家社會沒有些許貢獻與效勞,這不是消極厭世嗎?我聽了這些話,隨口反問他:先生您有幾位公子?他說:三個。我再追問他,大公子做什麼?他說:長男在大學讀書。二公子呢?在中學讀書。三公子呢?在小學第五年。我帶著沉重的聲調問他說:先生,您是一位對國家社會很熱心的人,為什麼還致力去幹這些消極厭世的事情呢?他莫明其妙的帶著驚訝而不自然的聲調說:法師您說什麼?我最討厭的是這些行動——消極厭世,我那裏肯去幹它呢?我追緊地說:先生您剛才不是說過了嗎?放棄一切對國家社會不貢獻,不效勞就是消極厭世,那末,我來請問您先生一句,您的三位公子,大的在大學,次的在中學,小的在小學,每年要給他花了多少錢,他們現在對國家貢獻些什麼?對社會效勞些什麼?他一聽了我這樣責問後,瞠目良久,繼而帶著難為情的態度說:他們現時對國家社會雖然不能貢獻效勞,可是將來畢業後是一定要出來為國家為社會效勞的。我說:為甚麼不在此時叫他們出來為社會服務呢?他說:沒養成才學,恐怕不能為社會為國家效勞?哦!他的舌頭被我拉出來了,我緊緊地說:僧人之修養期間,正為將來之出來弘法利生的準備,沒有學德,不懂佛法,要怎樣去教化眾生,為人導師呢?總不能一出了家就叫他出來說法度生!老實說這時候叫他能說什麼法?能度什麼眾生?如上所說,非但不能獲到弘法利生的好結果,反而要受到很大的損失——被境轉變——受度於人。照這樣看來僧人放棄世事,專志修道,並不一定是消極厭世的呀!況且僧人為修學佛法而捨身實踐的學習,能拋棄一切名利眷屬恩愛,犧牲一切物質享樂等,甘心緇衣粗食,過著淡泊生活,如是艱苦修行,為著什麼?不求名聞利養,不求功名富貴,更不與人爭權奪利,所求者皆為弘揚佛法,救度眾生同成佛道為目的,這樣工作,能說他是消極厭世的嗎?故對佛教無論從那方面去觀察,根本不是消極厭世,乃是積極救世的。

要之,佛教之厭世,是厭惡世間一切的惡法,所謂厭殺盜淫妄,為招苦報之惡行為而不作,厭貪嗔妒嫉等,為惡思想能令妄造一切惡業而不起,厭五欲六塵能增長貪欲心而不求,厭惡五濁世界,混亂社會的苦惱而不喜......此為佛教之厭世。絕不可以與一般為失名喪志而發生厭世,或發狂,或懸樑,或投淵,或飲鴆......而自殺之厭世者可同日而語的。

統觀上來所說,佛教既是積極救世的,那麼,對於社會國家均有密切之關係,故凡熱心愛國者,應該極力擁護佛教,協助佛教才對,絕不可以厭世消極之言,妄為批評佛教。

玆因時間關係,對於今晚所標的題目不能全部講完,餘者留待日後有機會再講。今晚蒙諸位的熱烈歡迎深為感謝。最後祝諸位身體健康!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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