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吳嵩浩】
家公司有兩位總經理,從正面角度思考,兩人的智慧與能力勢必優於一位管理者,兩匹馬拉著的馬車速度勢必快過一匹馬;但如果發生雙頭馬車的現象,反而會對內部管理帶來困擾。因此企業實施雙總經理制時,最重要的關鍵在於權責能否明確劃分,也與產業別有非常大的關聯。
台灣大哥大明年起將啟動「雙總經理制」,由賴弦五擔任營運總經理、許婉美接行政總經理。董事長蔡明興對此曾表示,這是因應數位匯流成長的新競局,兩位總經理在營運與行政管理密切合作,將企業價值極大化。
其實許多外商企業採行雙總經理制行之有年,國內科技業近年也有案例,如今年初威剛科技聘請前三星資深副總金一雄,與原總經理王根旺同時擔任總經理共同管理公司。
權責須能明確劃分
根據中國社科院經濟研究所研究員仲繼垠觀察,企業走向雙總經理制原因有三,一是兩個實力相當的企業合併後,雙總經理可保持雙方利益平衡;二是當創業者或管理者退休時,難以在兩位或多位接班人中決定單一合適人選,在不想讓企業分立,也不願意冒著空降部隊對原人事結構造成衝擊下,會選擇採行這種制度;三是企業拓展業務,新單位尚未獨立前,與原有負責人之間形成聯合總裁。
專業分工各擅勝場
某些產業也被規定不得採行雙總經理制。國內金融業就曾大量採行這個制度,最早是台灣人壽在2003年率先設立「資產管理總經理」、「保險本業總經理」,當時是為了提升資產管理重要性,而改變內部組織結構。之後,包括國泰人壽、宏泰人壽等也紛紛實施過雙總經理制,形成原因就屬於仲繼垠所說的第三類。
協調合作培養默契 一旦雙總經理制被企業視為減少風險和加強內部監控工具,很容易就會發生問題,除非該制度建立在像馬靖與魏可量這種搭檔默契十足的前提下,否則要兩人各自發揮實力,內部管理與結構又不出問題,就得靠董事長或董事會的用人智慧與抉擇了。
【2010/11/07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