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art智富第140期「我們離婚吧!」與先生結褵15年的陳妮,某天聽到先生突如其來的「告白」,彷彿晴天霹靂!
【文/王妍文】
原來,陳妮的先生因怕她會獅子大開口,索取大筆贍養費,所以早在半年前就逐步將婚後資產轉移。如今,面對外遇在先、脫產在後的先生提出離婚,陳妮能要得到贍養費嗎?她該要求多少的贍養費呢?
子女教育生活費
最容易讓夫妻雙方掏錢
根據統計,2008年台灣平均每天就有153對夫妻離婚,高居亞洲之冠,談判離婚時,到底誰該付贍養費?子女的教育和生活費又該如何解決?《Smart智富》月刊與Yahoo!奇摩理財網針對上述問題進行調查,網友們的看法如下:
針對誰該付贍養費,31.2%的人認為,應經由法院裁定。28.5%的人表示,應由主動提起離婚的人來支付。另有26.7%的人則較為傳統,認為該由男方付贍養費。
1. 誰該付出金錢代價?
你有工作、對方沒過失 就難爭取到贍養費
傳統上,都認定男方要支付贍養費,但這觀念現在已經式微。根據法律界的粗估,在夫妻協議離婚的案例中,女方能順利拿到贍養費者,10個案例中約只有3例,因為現在許多女性,若本身也有經濟能力、不想與前夫糾纏不清,多會主動放棄贍養費請求權。
2. 按月拿還是一次付?
避免對方哭窮拖延 以資產作價,先落袋為安
在給付贍養費或是子女教育金時,常常遇到對方以哭窮戰術來迴避責任。賴芳玉建議,協議離婚時,最好採取一次收受的方式,避免對方只支付幾個月生活費後,就要不到錢、甚至找不到人。她提醒,除非是法院判決離婚,雙方協議的內容才有法律效力,如果是協議離婚,一旦對方失守諾言不給付時,法律是無法強制他支付。
3. 子女教養金會花去哪?
透過信託、保險方式 確保資金長期按計畫使用
有些人不肯支付子女教養金,理由是擔心另一方在拿到錢後,會管理不善、到處亂花。對此顧慮,屈立楷建議,雙方可以透過信託、或是購買保險的方式,確保資金能夠長期按計畫使用。若是單筆金額並不高,屈立楷表示,可提撥1~2年所需的緊急預備金後,依子女年齡規畫,購買不同年期的儲蓄保險、年金保險等,讓子女短、中、長期的資金需求無匱乏風險。請見《Smart智富》第14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