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的信仰觀 

 薩達提博士著 學愚法師譯


  佛教的,在巴厘文中叫saddha,在梵文中叫sraddha並非通常所詮釋的信仰,而是由正確的認識證實了的信任和信賴。根據佛教哲學,它是意識中純精神因素,比單純的信仰具有更深的哲理。首先,它是由知見而產生的,是對四聖諦的信服。其次,它是信徒奉獻給某一人或法的敬仰之情。第三,它意味著誠實希望的實現,它是認識個人內在道德發展的倫理準則。西元四世紀,佛教哲學家無著指出了信仰的三個方面:
  1、圓滿堅定地信服某事。
  2、寂默之喜,善德之性。
  3、對理想目標的追求或喜好。[1]
  無論哪一個方面,信仰與熱誠佛教信徒之間的關聯甚少。佛教強調如實知見事物的本性,並不強調信仰,或自我貪求迷妄眾生的靈魂再生。如果人們看得明瞭,所謂的就不存在,也不可能存在。但是,如果希望在精神進展中獲得永不失落的成功,一個人必須信仰正法,這很重要。因為,精神發展主要是以信仰為基礎的,內在精神的發展建築於信仰。少了它,人們定會從其道德和禪修上墮落下來。是聖者七寶的第一寶,五力的第一力,五根的第一根。它的力量是如此之大,它能產生勤、念、定、慧等重要精神財富。它能去除對色的貪求、對心和心所的執著、排除惡意、不安、不定等精神障礙。它能保持意識的純潔和明瞭。

  佛法的信起始于對道德上善良之事的暫時信服。但是,漸漸地,它就發展成為一種對圓滿覺者,及其教法和僧團毫不動搖的依賴。佛陀譴責盲目信仰時指出,這樣的信仰不能在任何方面幫助其信眾的自我純潔。佛陀一再強調,只有在明白道理之後,一個人才應該信奉他的教法。他經常稱讚那些把信仰建築於知見上的人,用佛教的術語來講這才是真正的信仰。以信仰為知見可能有時弱小,有時強大。所以佛教把信仰比作病者對醫生,學生對老師的信任。病者從醫生治療中得到的益處越多,他對醫生的信任也就越強烈。同樣的,如果一個學生能輕鬆地跟老師學習,並能成功地通過考試,他就越信任他的老師。如果醫生的藥方不能對病者產生任何效益,病者就會失去他的信任。佛陀在其教導中說:如同智者用鍛燒和敲打的方法在試金石上驗證金子,你們出家人也應該通過修習來驗證我的教法。不要僅僅因為尊敬我而接受它們。”[2]佛教徒對佛陀的信任就是一種對醫生老師的信任。他們有堅實的基礎。佛法首先在理智上給他們提供他們自己信得過的東西,因為佛法符合他們的知見從而能使他們在體驗中證實世界的本質。他們知道,佛法在終止苦境上有效益。最後,佛法邀請人們過來看看。只有通過直接體驗、親證了佛法是切實可行的,人們才被要求凍結其懷疑。這種知見與第一禪定俱生,此後疑不再生起。
  在佛法中,因果規律是至高無上的權威,由因果律而產生業的道德規則(即行和果)。佛陀的倫理學是人類本身的,最終目的的一部分,就是從此娑婆世界生死輪回的痛苦之中得到解脫。佛陀說過,正如醫生建議病者治療,佛陀僅僅指路而已。精進修習是自己的事,如來只能指路。”[3]
  佛陀被看作是一位老師,他自己悟證真理之後,把真理傳授給世間。佛法並非神的啟示,而是佛陀通過自己的努力,發現通往解脫的捷徑。出於悲憫,他以此教導人類,並要求人們自己知見、體證其有效性。他一再警告他的信眾,不要盲目地信仰三寶及其傳統。這在《伽羅摩經》(自由質詢篇)中可以清楚地看到,佛在此經中說道:伽羅摩,不要追隨傳統;不要聽信傳說;不要輕信與經典相符合的事;不要憑空揣測;不要依據邏輯推理;不要跟隨成見;不要相信一個人的表面能力;不要因為他是老師而接受其思想。但是,伽羅摩,當你們通過觀察、正確的判斷和實踐,確知某事是善良、無害、智者讚美的,某事做了以後,將導致善和益,然後你們就應該信受奉行。”[4]佛陀從來沒有試圖勸說他的弟子盲目地順從他,或信仰其教法,他用理智質詢的方式開導他的弟子。他對提出質疑的伽羅摩人說:伽羅摩,你們的懷疑和迷茫是正當的。對一件可疑的事是應當生起懷疑的。”[5]佛陀沒有要求我們接受一切不符合真理和理智的事,他要求我們如實地知見事物的本來面目。

  曾有一位名叫優婆離的富裕居士,他是尼乾若提子的熱心信奉者。有一次他來到佛陀身邊,仔細聆聽了佛陀的教導以後,信仰在他心中漸漸生起,他很想成為佛弟子。然而,佛陀卻說道:優婆離,對真理要認真地檢驗。優婆離聽了非常高興,說道:旦我流露出成為其他宗教信徒的願望,他們一定會抬著我繞城遊行,並宣佈某某富翁奉行了他們的教法。但是,先生,你勸告我作進一步觀察,你所說的法更使我感到快樂。然後,優婆離歸依了佛法僧三寶。[6]
  根據佛陀的教導,人們不應盲目的追隨導師,不應抱有因導師的拯救、聖潔或其寂默的個性,自己就能獲得超度的希望;不應懷有由導師的聖潔,自己就能得到聖潔的期望。

  精通吠陀的婆羅門毗柯離隨佛出家後,一直跟著佛陀,老是望著佛陀,從不覺得累。佛陀對他說:毗柯離,望著我又有什麼用?見法即見佛。”[7]
  佛陀涅槃後,在阿闍世王的贊助下,佛弟子在南印度的王舍城結集了巴厘經典。所以巴厘經典包括了佛教早期文獻。2500年過去了,一些地方很有可能作了修改。但是,我們可以自信地說,這些經典是最完善、最可靠的佛法。為了瞭解佛陀的教誨,從而得到修習佛道的靈感,佛教徒應參學這些經典。它們被看成是偉大導師對其弟子們的勸導。它們不是用來被信奉的,而是用來被理解和修證的。

  佛陀把他的法比作木筏。出家人,我的法如同渡河的木筏,並不是用來牢牢抓住不放的。”[8]
  “‘一個人來到一條大河旁,發現無法渡河到安全的對岸,他就用樹枝、樹幹、樹葉、草藤等編造了一隻木筏,渡過了河。出家人,現在,如果那個人說,這只木筏對我幫助極大,我要把它頂在頭上,一直帶在我的旅程中……。他做得正確嗎?眾僧人齊說:這種做法不正確”[9]佛陀進一步說道:出家人,同樣的,我的法是用來渡過生死之海,不是被執著不放的。

  僅僅執著不放意味著人們只是接受了信仰的標籤,並不想實踐信仰的教誨、意義和內容。在一部經中,佛陀警告一婆羅門不要對他、及其教法和聖眾妄下結論。事物各有其不同的程度和差異,在沒有足夠的證據下,一個人不應固執地認為某事是最高境界。佛陀用大象作比喻,對此事實作了進一步解釋。

  當一普通老百姓走進森林,他看到一大而長的腳印,就說這是象王的腳印。但是,一個訓練有素的馴象者看到腳印後會說,這不一定是象王的腳印,生長不良的母象也會有這麼大的腳印。這位訓練有素的馴象者沿著腳印跟了下去,他看到那只大象在高處,撞搖著樹,吞吃著森林中長得很高的東西。即使到現在,他也不說那只腳印就是象王的腳印,因為其他的大象也有可能同象王一樣,製造出這樣的場面。同樣的,對一件事的瞭解需要經過內在分析的發展,以及多種階段。人們不應把某一階段看成是終止,而應堅持到最終,看到真理為止。”[10]
  佛陀說道:信是人的助緣。事實上,理解才應正確地左右人。
”[11]
  歸依佛並不意味著佛陀能保證替其信徒包攬一切。佛陀說:惡由自召,淨由己取;淨惡由人,自不淨他。”[12]談到最高理想,佛陀說道:自己正確地理解和修習。

  根據業的理論,未來的幸福就是過去和現在善業的直接結果和繼續。一個人的業一定會在現在或未來產生果。人人受報於自己的善惡之行。一個人不會因為他人高尚道德的力量而得逃避果報。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去惡修善。有了自由思想,就一定得有見識的培養、偵查和決擇的辨別能力。佛陀強調辨別能力的培養,因為,他不鼓勵迷信,他警告人們不要追從邪道。從經典中,我們知道,如果一個人相對地放棄小樂,即見大樂。智者為了大樂而拋棄小樂。”[13]所以人們應樂意辨別可能的對比,並能從中有所獲益。

  

通過這樣的說明,那麼,當佛教徒進入寺廟後,他們的虔敬又怎麼理解呢?在寺院裏,人們可以看到啟迪靈感的象徵性佛像。這有利於人們集中心力,修習佛法。人們在佛殿裏供養佛陀,此香花的供養是人們對佛陀的敬仰和感激,並不指其本身的價值。人們的供養是人們對佛陀高尚品質的認可,是人們把佛陀及其教法作為指南的外在表現形式。這樣,人們就能奉行佛陀教導的生活之道。
  

幾乎所有宗教者宣導信仰,但是,佛陀卻敦促他的信眾自己看,自己理解。
  薩達提博士著 學愚法師譯
  注:
  [1]《阿毗達摩集論》第六頁。
  [2]《禪心集要》三十一。
  [3]《法句經》第二百七十六偈。
  [4]《僧支部》1961年倫敦巴厘經典出版社出版,第一百八十九頁。
  [5]同上,第一百八十九頁。
  [6]《中部》第一卷,三百七十一頁。
  [7]《相應部》第三卷,一百二十頁。
  [8]《中部》第一卷,第一百三十四頁,1964年倫敦巴厘經典出版社出版。
  [9]同上,第一百三十四頁。
  [10]同上,第一百七十五至一百八十四。
  [11]《相應部》第一卷,第三十八頁,1960年,倫敦巴厘經典出版社出版。
  [12]《法句經》第一百六十五偈。
  [13]同上,第二百九十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