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0/05/23 NPO 喇嘛網 編輯部 報導
涅槃之道---戒
斯裏蘭卡(Sri Lanka) 那爛陀長老(Narada Mahathera)著 學愚法師譯
善哉制於身,善哉制於語,善哉制於意,善哉制一切,制一切比丘,解脫一切苦。
——《法句經》
中道(majjhima-patipada)為涅槃之道,此中道遠離消弱智性的極端自我苦行,以及阻礙道德進步的極端自我縱欲。
此中道由以下八個內容組成: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和正定。
前兩個被分類為智慧(panna),第三至第六為戒(sila),最後三個為禪定(samadhi)。
根據發展的順序,戒定慧是通往涅槃大道的三個階段。
這三個階段在一優美的古偈中得到體現:
“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自淨其意,是諸佛教。”(1)
我們收割我們的播種。罪惡的結果為苦,善德的結果為樂,我們的痛苦和快樂是我們善惡行為的直接產物。
具有正見之人認識到這一行為和行為反作用的規律,自覺自願以自己最大的力量,離惡行善。他這樣做是為了他自己,也是為了他人,他認為成為自己和他人的祈福者是他的義務。
他明白,對每一個人來說,生命是可貴的,沒有任何一個人有任何權力剝奪他人的生存。因此,他向一切眾生,乃至在自己腳上爬行的微小動物施及慈悲,戒除妄殺,不給任何有情帶來傷害。
沒有一生命應被另一生命殺害的條例。但是,強者殘忍地屠殺弱者,並以他們的血肉自娛,這是畜牲的本能。畜牲的這種行為也許可能被原諒,因為它們不知道它們的所為。但是,當富有理智和理性者從事了這些殘暴行徑,就沒有什麼可以原諒的了。無論是為了滿足自己的口味,還是為了消遣,都不應該宰殺,或引起其他有情被屠殺。如果說捕殺動物也是錯誤的話,那麼,屠殺人類又是多麼的罪大惡極,無論是個人還是集體,無論是借用殘酷的方式還是所謂的文明方式,無論是為了和平、宗教,還是其他類似的美好目的。
誠實、可信、正直是一個人正見的特性。這種人努力戒除一切公開和秘密形式的偷盜;戒除貶低高貴人性的邪淫,盡力做到純潔和忠貞;遠離妄語、惡語、兩舌和綺語,只說真實、甜蜜、善良和有益之語。因為有些酒類和藥品促使人喪失正念,心智昏散,故應遠離飲酒,永不放逸,澄清見識。
這些嚴明行為的基本準則是一個人實踐通往涅槃之道的根本,它們旨在把握言行。這些言行的違犯就會帶來障礙,妨礙一個人在正道上的道德進步。遵循這些規範則意味著沿著正道順利穩步地前進。
學佛者逐步向更高層次道德前進,努力把關好自己的感官。
節制食欲,提高身心的活力,少食或每月至少齋戒一次。這些都值得宣導。簡單的生活比奢侈生活更令人嚮往,因為後者使人成為情欲的奴隸。斷欲的獨身生活值得讚歎,因為由此而保存的珍貴精力可以被全部傾注在自己和他人的心智和道德福利事業之上。在這種生活中,人們遠離不必要的,阻止道德進展的世間牽掛。幾乎所有的精神導師,看起來都曾嚴肅謹慎地調養他們的身體,恪守獨身,樸實,自甘清貧,自律。
精進不息的探索者如此逐漸穩步地前進,言行規範,感念有制,他的業力將迫使他拋棄世間的欲樂,以梵行為生,而生起這樣的念頭:
居家如掙紮之巢,
充滿了辛酸和需求;
出家者的生活,
如同天空,自在高遠。(2)
如此認識到性愛的虛偽,他自願放棄一切世間之物,披上梵者的袈裟,努力以清淨聖潔的梵行為生。
但是,不是外面的形象,而是內在的清淨和典範生活使人成為一聖者。一個人的變化應來自於心內而不是心外。體證涅槃並不是絕對需要隱居靜處,以苦行為生。比丘的生活毫無疑問加快和促進了精神的進步。但是即使是在家居士也可以獲證聖果。
面對一切誘惑而又能果證阿羅漢的在家人,當然要比那些不受外來幹擾,潛心修習而獲證阿羅漢果的比丘更值得讚歎。
有一位大臣,當他騎在大象之上,穿戴著上等的衣著,當下就證得阿羅漢果。對此,佛陀說道:
“寂靜,自律,自信,純潔,
非傷非害一切有倩,
此人即為婆羅門,隱者,沙門。”(3)
有好多在家居士沒有拋棄世間生活,而獲證涅槃。其中,最為虔誠,最為慷慨的在家信徒給孤獨為斯陀含果,釋迦族的大名為一來果,陶工甘提柯羅為不還果,淨飯王死時證阿羅漢果。
比丘要遵守四種更高層次的道德,即:
波羅提木叉--根本道德之典,比丘要遵守的各種各樣的戒條。
有關心智訓練方面的戒律--Indriyasamvira si1a。
有關純潔生活之道的戒律--Ajivaparisuddhi si1a。
有關利用生活必需品的戒律一Paccayasanisita sila。
此四種戒律被共稱為淨戒(sila--visuddhi),是涅槃之道上七個清淨階段的第一步。
當一個人出家,並受大戒(upsampda),他被叫做比丘。在英語中沒有一個能準確表達巴厘語Bhikkhu意思的同義詞,乞討僧可以被認為是意思最為貼近的翻譯。但這不是指乞討之人,而是指依供養為生者。
比丘沒有誓言可言,他自願成為比丘,甘願以梵行為生。在任何時候,他都可自由脫離僧團。
除若干小小戒之外,一個比丘必須堅守二百二十條戒。有關徹底斷除淫欲、偷盜、宰殺、末證言證(錯誤地以為自己有神通)的四大戒必須嚴格地遵守。如果他違犯了其中任何一條,則他就成為一個敗落者(parajika),並自動終止了比丘資格。如果他願意的話,他可以作為沙彌(samanera)而重新加入僧團。他若犯了其他過失,則必須根據情節的輕重彌補。
比丘的顯著特點是:清淨、戒淫、甘願貧窮,謙虛、樸質、無私的奉獻,自律、忍唇、慈悲和無害。
換句話說,拋棄世間快樂和欲望的比丘,他的生活是唯一獲證聖果的有效方法。但出家本身並不是目的。
[注]
(1)《法句經》,第183偈。
(2)《經集》,第三品,第一經,《出家經》.V406。
(3)《法句經》,第142偈。
|
主持人 |
斯裏蘭卡(Sri Lanka) 那爛陀長老 學愚法師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