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公布的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台灣國家報告指出,懷孕歧視問題仍在,仍有雇主假藉其他理由,對懷孕員工減薪、解僱,未來應持續努力宣導平等觀念。
內政部上午公布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台灣國家報告,從歧視定義、消除歧視、有關性別角色的陳規、定型觀念和偏見等面向,探討台灣婦女權益的現況、努力與今後任務。
改變職場性別歧視方面,報告談到,女性因生產、育嬰而在工作職場遭雇主以不當方式減薪、調職甚至解僱,女性在職場上的不公平待遇,以薪資差異及陞遷機會最多。
報告表示,雖然政府制定性別平等工作法、就業服務法等法律規範因應,也建立申訴管道機制,並透過媒體宣導,但執行面上卻遭遇,懷孕歧視問題仍在、傳統觀念不易破除等困境。
報告說,未來應持續努力宣導平等觀念,要求地方政府將平等法令納入勞動檢查的範圍,並進行「同值同酬」實務上的認定標準研究,且規劃設置性別平等專屬網站,充實支援管道。
報告指出,部分政府部門單位因工作性質,如國防、海岸巡防、警察等,有職業領域性別不平均情形,相關部門也提出建立友善環境、晉升機會均等、改革考選制度等措施因應。
報告認為,政府雖然逐步解除這些工作與性別刻板印象和傳統角色的關連,仍有部分女性進入工作領域後,有無法適應的情況,這是相關政府單位必須面對的問題。
生育率逐年下降,根據行政院衛生署調查,台灣婦女總生育率至2003年僅為1.23人,是世界上所謂「超低生育率」國家之一,2006年總生育率下跌到1.12人的新低點。
報告說,台灣少子化因應對策並非指國家介入以提高生育率,相對地,希望建構完善的家庭政策,讓國民能夠在家務與工作之間取得平衡,以降低家庭養兒育女的各項負擔;至於生育率上升,乃是家庭功能完善下的結果。最終期望能平衡家庭與工作關係,讓女性不至於單獨承受家庭的約束,有助於提升婦女在就業市場的參與意願。
至於平等參與政府政策制訂及擔任公職部分,報告說,雖然行政部門推動實踐性別主流化,促進女性參與決策,但至2009年1月,481個委員會中,任一性別比例未達1/3者有79個,約占16%,改善各委員會性別比例仍需努力。
報告認為,未來應持續改善性別比例、增進性別意識,逐步取消所有國家考試的性別限制,研議併採多元考試方向選取適任人才,落實考評訓練成效,建立退場機制,兼顧機關任務的特殊需求與性別平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