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0/09/20 08:30:06
學習次第 : 進階

《佛教的見地與修道》 宗薩欽哲仁波切  

 

第三節 自我及自我的見地是錯誤的概念
  

就像車子一樣,自我是對於一個或多個連續現象所做的識別標示。一般來說,佛教認為眾生是由稱為五蘊的五組連續現象所組成。五蘊分別是:一、色蘊,這是指肉體,各種不同的元素結合成器官和身體組織;二、受蘊,包括樂受、苦受和不苦不樂的舍受;三、想蘊,這是指對於色、聲、香、味、觸、法的概念;四、行蘊,由心靈的衝動所組成,例如喜悅、快樂、決心、強迫、專注等等;五、識蘊,一般而言,包括六種感官心識。
  

如果五蘊之中能找到任何永恆堅實的東西,那麼就可以相信,因為有了這些基礎,自我是存在的。但是,如果像分析汽車一樣去分析一下組成自我的五蘊,我們絕不會發現其中有任何東西可以指著它說這是自我的本質或基礎。原因是:我們的身體、心理、感受、想法一直都在改變,因此,其中任何一項都不能作為自我不變的本質或究竟的根本。就像自我一樣,五蘊本身也是組合而成的,裏面並沒有任何實體可以拿來確定地說它就是心、它就是身體、它就是感覺等等。五蘊的自性就是焦慮、痛苦、不滿,以及其他各種痛苦。五蘊的本質為空性,因此,當人說的時候,他所指的是沒有真實基礎的東西。
  

自我是根本無明,它是被誤認為真實的一種幻覺。因此,凡是從自我生起的一切,一定都是無明與幻覺。自我永遠都設法確定它自己的存在,這顯示出它基本的不穩定。雖然充滿了驕傲,但自我天生就缺乏安全感,永遠都害怕失去它的本身、領域、所有物和關係,這一切在鞏固它存在的信仰上都是必需的。
  

鼓動強烈的情緒是自我的另一種伎倆,我們用這種方法讓自己感到很真實,在那一段時間中,我們暫時逃避了根本不安全感的內在焦慮。生氣的時候,你大吼大叫,憤怒的原因和物件變得更穩固,這樣便能回過頭來確定你自己是穩固的;接著,你又設法報復,這讓你的自我因為能延伸到未來而更確定了它的存在。自我覺得憤怒的痛苦,要比面對自我本身無實的痛苦來得小。
  

當你愛別人時,也發揮了同樣的機制。通常對於愛的定義是:你深切地關懷對方,慷慨地付出自己的愛。但實際上,愛只是自我尋求證明自己的另一種方法。自我只愛自己不愛他人,它充滿著自己,根本沒有空間留下來愛別人。由於自我太專注於它自己,因此它並未真正注意到其他人,它專一心志地修持著(很諷刺地,自我有它自己的修持系統)自己的需要、欲望以及期待;它關心所愛的人,以那個人能不能滿足自己的欲望和需要來決定。特別是當外表上犧牲自己、願意為所愛的人放棄自己的需要時,這種情況就更加真實了。當你說我愛你的時候,你的意思並不是這樣,而是在問你愛我嗎,或者是我想擁有你、或我要你讓我快樂。你所能講出最誠實的一句話就是:我愛你幾乎和愛自己一樣多。我們所說的愛,通常是不折不扣的自私——從日後關係的發展結果,就可以看出這個道理。
  

只有當你不再被這個榨取所有時間、精力和注意力,而且無休止地試圖滿足自己,卻永不滿足的自我所奴役的時候,真正的愛才有可能。只有在你不再一心一意關懷自己的時候,才能真正地關懷別人。
  

這一切煩惱的火焰——愛、恨、嫉妒等,都和真愛相反,而且只是自我對安全和真實身分的追尋。這些煩惱是我執的一部分,我執就是執著有個真實存在的自我。為什麼要瞭解自我只是一種幻覺,無可執取是這麼困難呢?因為我們太執著於自我是真實的這種觀念,所以抗拒去發現它只是個幻覺;相反地,卻努力捕捉一切幻覺所生的形相,甚至包括了讓人非常痛苦的幻相,目的就是在維持自我實存的信仰
  

根據佛法,我們要拒絕的是自我執著,而不是自我。帝洛巴曾說:並不是現象迷惑了你,迷惑你的是對現象的執著。


備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