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0/06/06 07:49:26
學習次第 : 進階
俱舍論釋 第四品 分別業
洛德汪波尊者 著 索達吉堪布譯
第四品 分別業
第四分別業品分二:一、連接文;二、真實宣說業。
甲一、連接文:
形形色色世間界,皆由眾生業所生。
若問:上述的器世間是誰所造的呢?並非是誰所造的,各種各樣的苦樂與賢劣器世間等均是由一切眾生善不善業產生的,這是承上啟下的連接文。
甲二(真實宣說業)分二:一、業之本體;二、經中所說名稱。
乙一(業之本體)分二:一、略說;二、廣說。
丙一、略說:
彼分思業思作業,思業即是意之業,
思作業為身語業,彼等有表無表業。
既然說“形形色色世間界,皆由眾生業所生”,那麼業有幾類呢?業有兩類,即思業與思所作業。它們的本體是什麼呢?思業是指與意識相應並能起動對境身語現行的心所,因此屬於意業。思所作業是指身業與語業,因為是由思維引發的緣故。若對此等加以分析,則各分有表業與無表業兩種。
丙二(廣說)分三:一、業之自性;二、三業總法之差別;三、無表業之分類。
丁一(業之自性)分二:一、有表業;二、無表業。
戊一(有表業)分二:一、身之有表業;二、語之有表業。
己一、身之有表業:
身有表業許形狀,並非是指行他境,
有為刹那壞滅故。無因之中不生業,
生因亦成壞滅者,成二所取塵無有。
既然說“彼等有表無表業”,那到底什麼是身之有表業呢?有部宗承許說:身之有表業的法相即是由自己的心思所引發的一種形狀,並且通過此形狀自己的發心能被他眾了知。事相:在行走、頂禮、殺生等時候,異熟身與長養身以外不同身體的成實形狀。
對此,犢子部的論師說:身體刹那不滅而前往其他對境即是有表業。
經部宗反駁說:有表業並不是身體刹那也不滅地前往他境,為何這麼說呢?因為一切有為法均是刹那性的,自己形成即滅亡之故。
如果對方說:這一點不成立,因為滅法觀待未來的因。
駁斥:如果不存在其他的滅因,那任何實法都不可能壞滅了,原因是實法壞滅觀待未來之因,如果按照你們的說法,那麼能將瓷瓶染為紅色的火焰也成了瓷瓶的毀滅者,可是它非但沒有毀壞瓷瓶的紅色反而使它的紅色變得更加鮮豔。但你們不能如此承認,一因產生二果矛盾之故。
經部宗又對有部宗說:如此一來,身體的長形也就成了兩個不同根識的所取對境,因為可依靠眼根見到、依靠身體接觸而了知的緣故。這一點你們也不能承認,原因是一個對境產生兩個有境相違。
實際上,有表業並不是實有的,如果它是實有的,就必須是具有積集微塵形狀的一法,但它不具有,因為它是無分之法。
己二、語之有表業:
所謂語之有表業,即指語言之聲音。
語之有表業是指文字之自性語言的聲音。法相:通過自己發心而引出的任何語言,能使他者了知自己的等起。
戊二(無表業)分三:一、教證依據;二、因大種之差別;三、法之差別。
己一、教證依據:
經說三種無垢色,增上未作道等故。
既然說“彼等有表無表業”,那麼無表色存在有何依據呢?這是有據可依的,如經中宣說了“有見有對色、無見有對色、無見無對色”三種,其中的無見無對色不外乎是指無表色。又所說的“無垢色”就是指的無漏戒,還有經中雲:“實生福德恒時增上”,如果這裏所說的實生福德是指有表色與心,那麼自己處於睡眠狀態等時就不會產生(因而指的也是無表色)。所說的“自己未作之業道等”也同樣是無表色,譬如唆使別人殺生等,當對方斷命時,唆使者就造了不善業。因此它除了無表色外均不合理。“等”字還包括所說的見道入定階段也具有八正道。如果不具有無表色,那正語與正業也就不應理了。再“比丘心思他散時也具戒”,這也證明如果不存在無表色,那絕對不可能。“戒如過河之橋樑”也意味著無表色不存在的這種說法不合理。“法處所攝色”也說明了如果無有無表色則不應理這一點。
阿闍黎世親論師說:以上所說的這些教證作為無表色存在的依據是不恰當的。實際上,所謂的“無見無對色”是指以等持力顯現的色法。“無垢色”真正的含義是以無漏的等持力而顯現的色法。“七種實生福”與“七種非實生福增上”也是指依靠緣殊勝對境的心來世定生異熟果報的習氣存于心相續中使得相續改變的差別。“自己未作圓滿業”意為以前自己曾經差遣他人,對方真實造業,致使積累了定得報應的習氣等。“法處所攝色”指的是以等持力而生顯現色法。所說的“八正道”真正的含義是後得時不入邪語而獲得趨入正語之因無漏法。“心思他散時也具戒”是就先依儀軌受戒之心來守戒,心思外散時對治的正念也存在而言的。“戒如過河之橋樑”也僅是指知慚而憶念承諾不造罪業從而不作破戒之事的意思。所謂的七種實生福,如雲:“供養經殿堂,座墊生活資,護理驟病者,劣境時佈施,即七實生福。”關於七種非實生福,又如雲:“於佛住預去,入途至見聞,聽法與持教,歡喜生信心,即七非實福。”
己二、因大種之差別:
欲界所攝無表色,刹那大種中產生,
後由過去大種生。有漏身及語之業,
自地大種作為因,無漏隨生處大種。
既然前文中說“一切大種作為因”,那麼無表色是由與自己同時的大種產生還是由不同時的大種產生的呢?屬於欲界的戒、惡戒、中戒所攝的所有無表色第一刹那是由與自己同時的四大種產生,這是指能產生本體的大種,就像輪子在地上轉動要用手來推一樣。此後是由過去的大種所生,因為身體群體中具有的現在所有大種只能作為已生之法存在的依處,如同輪子轉動之地一樣。
那麼,到底是由與自己一地大種產生的還是他地大種產生的呢?有漏的身語有表業與無表業是由自地大種產生的,而不是由他地大種作為因而產生的,原因是被異地的愛所隔斷。無漏的無表業由自己轉生的所依身份之大種所產生,由於是大種所造而必須依於大種,又因是無漏法而不包括在(三)界的範疇內,所以必然不存在所謂由此地大種所生的說法,因為不會從無漏大種中產生之故。
己三、法之差別:
無表色為無執受,等流所生有記別。
等流執受大種生,由三摩地所產生,
大種則是無執受,長養同體中產生。
若問:無表色是有執受還是無執受,是三生中的哪一種?無表色是無執受,由於是無對法而非為苦樂之所依故;是等流生,因為除了初聖者以外均由同類因所生之故;不是異熟生,因為它必定是善不善法之一;也不是長養生,因為它不是微塵積聚的色法之故;它也是有記別法,原因是為眾生相續所攝。
那麼,無表色的因大種是有執受、無執受等何者呢?欲界的無表色的因大種是等流與有執受大種所生,原因是它由同類與現在身體群體中的大種產生,這也是就欲界的七種身語所斷而言的。等持中所生的無表色的因大種是無執受的,它是從長養與四大種相同因中產生的,原因依次是僅以入定而生;依靠等持而增長;生戒的心無有異體,大種也就無有不同。
丁二(三業總法之差別)分二:一、真實宣說三業總法之差別;二、旁述。
戊一、真實宣說三業總法之差別:
無表業無無記法,其餘業則有三種。
不善欲界中存在,色界亦有無表色,
有表業於具尋處,欲無覆因無等起。
以上三業(指無表業、有表業與思業)是善、不善、無記法哪一種呢?無表業沒有無記法,因為它必定是善不善中的一種。此外的有表業與思業均有善、不善、無記法三種,有表業從等起方面來說具有三種,思業以相應的方式具有三種。
那麼,它們屬於哪一界呢?不善業在欲界中有,而上界中是沒有的,因為上界中無有三種根本不善以及無慚無愧之故。色界中也有無表色,原因是具有禪定無漏戒。“亦”字是說欲界中也有無表色。有表業在具有尋的一禪以下有,在此之上是沒有的,因為(一禪以上)無有有表色等起的尋思之故。欲界中也不存在有覆有表色。為什麼呢?因為與欲界之二見相應的有覆無記法是見斷,它是內觀之法不存在有表色等起。
戊二(旁述)分三:一、善等之分類;二、宣說等起;三、法之差別。
己一、善等之分類:
解脫即是勝義善,根本慚愧本性善,
相應彼等相應善,所作等為等起善。
相反不善有勝義,無記法即前所說。
若問:善等唯一是就發心而安立的嗎?不是,因為善法有勝義善等四種。它們到底是指什麼呢?解脫是勝義善,因為它遠離一切痛苦最為安樂之故,就像人本身無病就稱安樂一樣。三根本善以及知慚有愧為本性善,原因是它們不觀待他法本身即是善法,就像對症之藥一般。與此等善相應的所有心與心所是相應善,因為相應善法而立為善之故,如同與對症之藥配合的飲料一樣。這些善法以發心引出的身語之舉止言談等是等起善,以發心是善法而安立為善之故,就像與對症之藥配合的飲料中出的乳汁一樣。
與上述這些善業相反的是不善業。也就是說,輪回是勝義不善,因為被痛苦所縛最不快樂之故,如病痛一般;三根本不善與無慚無愧是本性不善,原因是不觀待他法本身為不善法,如不對症之藥。與此等不善相應的所有心與心所是相應不善,以相應不善而立為不善法之故,如與不對症之藥配合的飲料一樣。以這些不善發心引起的身語之業為等起不善,以發心不善而立為不善之故,如與不對症之藥配合的飲料中出的乳汁一樣。勝義無記法是指前文中所說的非抉擇滅與無為法的虛空。
己二、宣說等起:
所謂等起分二種:即因彼時之等起,
其一初心二正心。見斷之識為加行,
意為修斷乃二者,五根識則為正行。
若有人說:如果見斷不能引發有表色,那麼顯然已與經中所說的“邪見中生邪分別、邪語、邪業”相違,因為邪見是見斷之故。
等起有兩種,即是所謂的因時等起與彼時等起。其中第一因時等起是指最初的發心,如同加行一樣;第二彼時等起是指正在行事時的心,猶如正行。這其中與見斷意識相應的邪見是由彼邪見中產生想表現這一點的心識,邪見所引發的身所行、語所言是加行,因此經中指的也是因時等起,而不是就彼時等起而言的。意識是修斷,既是因時等起又是彼時等起,因為它是有分別外觀法故。五根識則只是正行(彼時等起),因為它是無分別的外觀之識。
己三、法之差別:
初心善等正心三,能仁初心正心同,
或初無記正心善,異熟生心非二者。
若問:初心是善法等,正心必定是善法等嗎?初心是善法等,正心也有善、不善、無記法三種,佛陀的初心是善,正心是善,初心是無記法,正心同樣是無記法,或者初心為無記法正心為善,而不可能有初心是善法正心為無記法的情況,原因是佛陀的心始終也不會變成低劣。異熟生的心不是初心與正心二者,因為它不觀待現行而是自然出現的緣故。而兩種等起則是現行。
丁三(無表業之分類)分二:一、略說;二、廣說。
戊一、略說:
所謂三種無表色,即戒惡戒與中戒。
應當明確無表色有三種,即遮止破戒相續的戒、諸如屠夫長期造不善業之惡戒、暫時受持二戒其中任一的中戒。
戊二(廣說)分四:一、宣說戒;二、具理;三、得舍;四、具戒之補特伽羅。
己一(宣說戒)分二:一、總說;二、詳說。
庚一、總說:
戒有所謂別解脫,無漏禪定所生戒。
應當了知戒有三種,也就是所謂的別解脫戒、無漏戒與禪定所生戒。其中別解脫戒之法相:是包括在欲界中的一種出離戒。禪定戒之法相:屬於色界的一種善法戒。無漏戒之法相:無漏法的戒律。
庚二(詳說)分三:一、別解脫戒;二、禪定戒與無漏戒;三、旁述。
辛一(別解脫戒)分四:一、分類;二、本體;三、釋詞;四、具戒之人。
子一、分類:
所謂八種別解脫,實際戒體唯有四,
除名稱外無變故,彼等異體不相違。
若問:別解脫戒有幾類呢?所謂的別解脫戒有八種,即比丘戒、比丘尼戒、正學女戒、沙彌戒、沙彌尼戒,男居士戒、女居士戒、齋戒。齋戒不分男女有何原因呢?這是有原因的,因為齋戒是一日的戒律,時間短暫。實際上這八種別解脫戒可歸納為四種。比丘、比丘尼戒為一類,正學女、沙彌、沙彌尼戒為一類,優婆塞戒、優婆夷戒為一類,齋戒為一類,因為變性不舍戒體,只是名稱改變而已。
那麼,三戒依次得受時,諸如斷殺生是增上其他戒律還是生起戒殺性質不同的三戒呢?生起異體的三戒,原因是還比丘戒後沙彌戒仍舊可以存在。若問:斷殺異體的三戒存在於一個補特伽羅的相續中難道不矛盾嗎?不矛盾,因為受後戒不是舍前戒之因。所以,依靠比丘具足斷殺等五條的三戒(居士、沙彌、比丘戒)可以類推。
子二、本體:
受持斷除五八十,以及一切諸所斷,
依次立名為居士,齋戒沙彌與比丘。
若問:這些別解脫的本體是什麼呢?在有生之年受持斷除四根本罪與飲酒五所斷,即是居士戒。為什麼叫居士呢?應當作為比丘、比丘尼的僕人而承侍,故稱居士。在此五戒的基礎上歌等鬘等算作一條、高廣大床作為一條、過午進食這八種所斷於一日內斷除,即是齋戒。為什麼稱齋戒呢?由於只能受持一天的戒律,因而稱齋戒。將齋戒中的歌等鬘等分開,再加上取金銀,在有生之年斷此十種所斷即是沙彌戒。為什麼叫沙彌呢?勤勤懇懇為上師做事,故稱沙彌。在有生之年斷除身語的一切所斷即是比丘戒,也叫近圓戒。為什麼稱近圓呢?圓是指遠離輪回所有損害的涅槃,與之趨近,因此稱為近圓。
子三、釋詞:
俱得立名為律儀,妙行以及業戒律,
初者有表無表色,乃別解脫與業道。
為什麼叫做戒律等呢?能消除破戒的酷熱獲得清涼,故稱律儀;蒙受聖者的讚歎,故稱妙行;是所作的自性,因此稱為業;禁止身語的非事,故稱戒律。這其中得戒第一刹那的有表色與無表色開始脫離惡業,故而稱為別解脫,由於是趨入業與心的因,而稱為業,又因為是彼業的途徑而稱為道。所以說,是別解脫戒,但不一定是別解脫。
子四、具戒之補特伽羅:
具有別解脫戒者,八種補特伽羅也。
具別解脫戒的補特伽羅有八種,即比丘、比丘尼、正學女、沙彌、沙彌尼、男居士、女居士以及受齋戒的補特伽羅。那麼,所謂八種別解脫不是與這裏所說的八種解脫戒者重複了嗎?不重複,因為那裏是宣說別解脫戒的分類,而此處是說具戒之補特伽羅的分類。
辛二、禪定戒與無漏戒:
生禪定者具禪戒,聖者具有無漏戒。
具足禪定所生之等持者即具足禪定戒,無漏戒是聖者有情具有的。
辛三、旁述:
最後二者隨心戒,無間道中生彼二,
未至定中稱斷除,正知念二意根戒,
稱為隨心的兩種戒是指什麼呢?最後的兩戒(禪定與無漏戒)是隨心戒,因為它們隨著心是否存在而變化並依賴入定的緣故。別解脫戒不是隨心戒,因為它在散亂與無心的階段也存在。禪定戒與無漏戒也得到所謂斷除之戒的名稱,那麼它們是在何時獲得的呢?是在無間道中生起禪定與無漏戒二者的。是所有的無間道嗎?依靠一禪未至定的那些無間道稱為斷道。
若問:經中所說的“身之戒善妙、語之戒善妙、意之戒善妙……”以及“眼根以戒守護而住”其中的意、根之戒到底指的是什麼呢?正知正念二者從屬於意識而產生,是意戒;隨從根識而產生的是根戒。
己二(具理)分三:一、具無表色之理;二、具有表色之理;三、宣說四類具戒。
庚一、具無表色之理:
乃至守別解脫者,未舍間具現無表,
一刹那後具過去,守惡戒者亦複然。
守別解脫戒者乃至未出現舍因之前具足現在的無表色,第一刹那以後還具足過去的無表色。守惡戒者也是如此,只是名詞轉換而已。
具有禪定戒律者,恒具過去與未來,
聖者第一刹那時,不具過去無表色,
入定及住聖道二,具現在之無表色。
具有禪定戒者從第一刹那起恒時具有過去與未來的無表色,因為第一刹那時由以前禪定戒的得繩牽引之故。聖者無漏第一刹那時不具備過去的無表色,原因是以前未生起過這樣的無漏戒之故。也就是說,於有漏的禪定中入定以及處於聖道中時,具足此二戒現在的無表色,出定時不具備,因為它只是跟隨入定。
守中戒者如若有,初具中戒無表色,
此後具二無表色。守惡戒具善無表,
守戒者具惡無表,乃至淨染強烈間。
守中戒者不一定存在無表色,如果存在,則第一刹那具有現在中戒的無表色,第一刹那以後具有過去與現在的兩種無表色。
若問:那麼,守惡戒者具有善法的無表色嗎?守戒者具有不善的無表色嗎?具有,守惡戒者頂禮等時具有善的無表色,守戒者諸如殺生時具有不善的無表色。無表色具足多久呢?乃至沒有捨棄強烈的清淨心與強烈的煩惱心之前一直具有。
庚二(具有表色之理)分二:一、真實宣說;二、旁述。
辛一、真實宣說:
有表色則於一切,正作現具未舍間,
後具過去無未來,有無覆亦無過去。
無論是戒、惡戒還是中戒的現在有表色,乃至身語現在與第一刹那的所為尚未捨棄之間一直具有。第一刹那以後具足過去有表色,未來有表色不存在,因為它不是隨心者之故。有覆與無覆無記法不僅不具有未來有表色,就是過去的有表色也不具有,這是由於它的力量薄弱而不能與過去得繩相連的緣故。
辛二、旁述:
稱為惡戒及惡行,破戒與業及業道。
既然說“守惡戒具善無表”,那麼為什麼稱為惡戒呢?因為惡行不是戒律,故稱惡戒;由於受到聖者呵責,故稱惡行;因為是戒律的違品,故稱破戒;因為是所作之自性,故稱業;由於是彼業之途徑,故稱業道。
庚三、宣說四類具足:
守中戒者心弱故,若作則具有表色,
捨棄有表尚未生,聖者則無有表色。
具有表色而不具無表色等有多少類呢?有四類。一、具有表色不具無表色:以前不具無表色守中戒者,如果由於現在的心微弱而只是身語行事,則具有表色而不具無表色,原因是以前不具無表色,現在也是不能引發出無表色。二、不具有表色具無表色:前世的有表色已舍,後世的有表色未生的聖者補特伽羅只具有無漏無表色,而不具有表色,因為前世的有表色在死亡時已舍,後世的有表色尚未產生。三、既具有表色又具無表色:如我等眾生。四、既不具有表色也不具無表色:除前三種情況以外的無色界等眾生。
己三(得舍)分二:一、得法;二、舍法。
庚一(得法)分三:一、戒之得法;二、惡戒之得法;三、中戒之得法。
辛一(戒之得法)分二:一、如何獲得;二、從何獲得。
子一(如何獲得)分二:一、禪定無漏戒之得法;二、別解脫戒之得法。
醜一、禪定無漏戒之得法:
禪定戒依定地得,無漏戒依聖道獲。
若問:禪定無漏戒是如何獲得的呢?禪定所生戒是依靠未至定與正禪而得,因為與彼等一起產生之故。無漏戒是依靠聖者的無漏道而獲得,原因是具有無漏靜慮六地之一。
醜二(別解脫戒之得法)分二:一、真實宣說;二、旁述。
寅一、真實宣說:
所謂別解脫戒者,依他有表色等得。
那麼,別解脫戒是怎樣得到的呢?所謂的七種別解脫戒是從親教師等他人的有表色中得到的。“等”字的意思是指十種近圓。何為十種近圓呢?佛與緣覺是自然近圓,僅依靠證得自然智慧而生起比丘戒之故;五比丘以趨入真諦而得近圓;妙譽尊者等依靠善來而得近圓;大迦葉由承認導師而得近圓;善施由於答問心喜而得近圓;眾生主母等由宣說八難斷法而得近圓;供施女依僧傳言而得近圓;中土十人、邊地五人具行白四羯磨而得近圓;六十善群比丘由許三皈依而得近圓。這其中自然近圓與趨入真諦近圓不觀待有表色,正是為了包括他們才說“等”字的。
寅二(旁述)分三:一、戒惡戒時間固定;二、齋戒之特點;三、居士戒之特點。
卯一、戒惡戒時間固定:
即於有生之年中,及一日內真受戒,
無有一日之惡戒,傳說彼無此受法。
有生之年真實受七種別解脫戒,一日內受齋戒。那麼,惡戒時間也是確定的嗎?無有一日的惡戒,據說惡戒無有這樣的受法之故。
卯二(齋戒之特點)分三:一、受法;二、分支固定;二、所依固定。
辰一、受法:
身居低處重複說,不佩裝飾明晨前。
具足齋戒之分支,清晨於他前受戒。
既然“一日內真實受”,那麼如何受齋戒呢?受戒者在較傳戒者低的座墊上蹲坐合掌,跟隨傳戒者所說而重複三遍。當時的裝束應該如何呢?不能佩帶華麗新穎的裝飾品。受戒時間多久呢?至第二天日出之前。齋戒具足八分支。從何處受呢?在比丘等他者面前受。受齋戒時間是在早餐之前。
辰二、分支固定:
次第四為戒律支,一不放逸三禁行。
依彼則會失正念,以及成為驕傲者。
既然說“齋戒具足八分支”,那麼數量決定為八支理由何在呢?斷除四根本罪是戒律之支分,因為彼等斷除非理作意之故。戒酒為不放逸的分支,原因是依靠酒會變得放逸無度。此外,歌舞等算作一條,高廣大床作為一條,非時進餐一條,斷除此三條是禁行的分支,因為依靠此等能處於厭離的心態中並隨順之。如果未能戒酒,就會放逸,飲酒會使憶念事與非事的正念喪失。若未斷後三支,就會變得驕傲自滿,過午不食可使想到自己在持齋戒,對其他在家人生起厭離心使他們隨順生起厭離。如果未斷其餘兩條,便會傲氣十足,如此也就離破戒不遠了。
辰三、所依固定:
他者雖亦具齋戒,然未皈依者無有。
若問:只有居士才能受齋戒嗎?雖然除居士外也有具齋戒者,但未皈依者是沒有齋戒的。
卯三(居士戒之特點)分三:一、真實宣說;二、別說皈依境;三、分支固定。
辰一、真實宣說:
承諾即為居士故,宣說戒律如比丘。
設若一切均為戒,何言行持一分等。
傳聞守彼而得名,下品戒等則隨心。
經中雲:“身著白衣具根之在家男女誦‘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祈請攝受吾為居士’而成居士。”那麼是不是僅以此便能生起居士戒呢?經部宗對此問題回答說:僅僅如此是不能生起居士戒的。而喀什米爾的論師說:先皈依再承諾為居士,則能生起戒體。
若問:這樣一來,宣說學處不就成無意義了嗎?無有此種過失,因為宣說學處的目的是讓不懂學處者了知學處,例如比丘戒是通過白四羯磨而得,但也有必要宣說比丘戒的學處。
若問:假設說所有居士都是以五條戒律來約束,那麼只行持一分等戒的居士怎麼會合理呢?傳說最初承諾守護所有學處,之後失毀(部分學處)而只護持一戒稱為行持一分戒等。
若問:如何會成下品戒等呢?因為根據發心的不同,就發心微小等而言,也有下品戒等。
辰二、別說皈依境:
所謂皈依三寶尊,即是皈依能成佛,
無學法與有無學,僧眾以及涅槃法。
若問:既然說“然未皈依者無有”,那麼對何者皈依呢?皈依三寶,即皈依能成佛的無學法,也就是指盡智與無生智等,而不皈依佛的色身,因為色身與凡夫無有差別之故。那麼,只皈依一佛還是皈依所有的佛呢?皈依所有的佛,原因是諸佛道相均相同。僧眾也可依此類推,所皈依的僧眾是有學、無學的僧眾。皈依法是指皈依唯一的涅槃滅諦。
辰三、支分固定:
邪淫極受譴責故,易守不作得戒故。
依照承諾而得戒,並非于諸相續離。
倘若已違諸學處,則會言說妄語故。
佛制罪中唯戒酒,是為守護他戒故。
若問:在其他的戒中都安立為斷非梵行,居士為什麼不立為斷非梵行而只是安立為斷邪淫呢?這是有原因的,由於邪淫是指侮辱他人之妻並是墮落惡趣之因,極度受到譴責,而非梵行並非如此。又因為在家的身份容易斷除邪淫,而非梵行並非易斷。聖者在他世中獲得不行邪淫之戒,非梵行並非如是。那麼,如果居士後來再娶妻,也成了行邪淫嗎?不會成為,由於承諾不以貪欲行邪淫,依此便可得戒,並非是承諾不與他相續作非梵行,也就是說不是斷非梵行之義。
居士四語業中為何只將妄語安立為戒條?這也是有原因的,(如果未立此戒條),有人違越了所有學處,當別人問是否犯戒了時,他就會說未犯,如此一來就成了說妄語,這就是斷除妄語的目的所在。
若又問:居士的佛制罪只將飲酒立為戒條,原因何在?其原因是斷除佛制罪的飲酒就是為了守護其他所有學處。
子二、從何獲得:
欲界所攝一切戒,依二者與現眾得,
禪定戒與無漏戒,依靠正行諸時得。
若問:這所有的戒是從何而得的呢?屬於欲界的別解脫戒是由所有加行、正行、後行斷除不善業的所有加行、正行、後行中獲得,即是依靠斷除自性罪與佛制罪二者之基眾生與非眾生而獲得。依靠自性罪之基眾生,諸如殺生,依靠自性罪非眾生,諸如盜金。依靠佛制罪基眾生,諸如接觸女人,依靠佛制罪非眾生,如割草。是依靠什麼樣的眾生而得呢?是依靠現在的眾生而得,並非是依賴過去與未來眾生而獲得,原因是過去與未來不能作為現在殺生之基的眾生。
禪定戒與無漏戒是依靠斷除不善業之正行而獲得的,並非是依於斷除加行與後行而得到的,因為它們不觀待斷除加行與後行,其原因是於此等中入定正行能生起斷除下地之本體,加行與後行大多數都屬於下地的本體。這也是指依靠斷自性罪而獲得,並非是依賴斷佛制罪而獲得,因為尚未承諾斷佛制罪之故。它們依靠三時一切時間而獲得,因為既依賴現在的眾生也依賴過去與未來的眾生而獲得。
戒依一切有情得,支分與因有差別,
惡戒則依諸眾生,及諸支得非諸因。
戒律是依賴一切眾生而獲得的,這是由於對一切眾生均斷除罪業的緣故。但分支與因則有差別,所有其他戒是從身語四所斷中獲得的,而比丘戒是從所有身語七所斷中獲得。如果三根本善作為因,則三者可以同時並存而獲得,下、中、上品等起三者作為因,則此三因不可能共存,所以是從其中任意一等起中獲得。
那麼,惡戒也是依靠一切眾生而得的嗎?惡戒是依靠一切眾生,並且分支也是由殺生等所有業道中獲得,所不同的是,它並非從所有因中獲得,因為三根本不善不會同時產生,三種等起也不會共生。
辛二、惡戒之得法:
惡戒則由行彼事,或由承諾而獲得。
若想:惡戒是從什麼中獲得的呢?以屠夫為例,如果最初就轉生到屠夫種姓中,那麼開始從事其殺業即獲得惡戒。或者,最初未轉生到其種姓中,到了對境主人面前以後便發誓說“我要以此維生”,如果生起顛倒意樂並真正著手做此事,則獲得惡戒。
辛三、中戒之得法:
剩餘無表則依田,承諾恭敬而獲得。
除去戒與惡戒以外剩餘的中戒無表色是由田中獲得,諸如七種實生福;還有由承諾而獲得,如發誓未頂禮佛就不用餐;由恭敬心中獲得,諸如由猛烈發心而得。
庚二(舍法)分三:一、戒之舍法;二、惡戒之舍法;三、中戒之舍法。
辛一(戒之失法)分二:一、別解脫戒之舍法;二、禪定無漏戒之舍法。
子一、別解脫戒之舍法:
還戒以及死亡時,出現兩性斷善根,
抑或已經過一夜,則已舍別解脫戒。
有說犯罪亦舍戒,余說正法隱沒舍,
喀什米爾論師許,犯罪具二如債財。
如果在知言解義之人面前誠心還戒,則舍別解脫戒,因為已生起與受真實學處相違之有表色的緣故。死亡時也已舍別解脫戒,原因是它的所依已不存在。再者,頓時出現兩性也會舍別解脫戒,因為已失去所依之故。斷了善根也會舍別解脫戒,由於斷絕了戒之根本的緣故。在這些基礎上,過一夜則舍齋戒,因為承諾受戒的時間已圓滿。
有些尼洪(西方)論師說:犯任何一條根本戒,所有的戒律均已捨棄。紅衣部的其他論師則說:正法隱沒會舍別解脫戒,原因是當時學處的界限與羯磨儀軌已經無有。阿闍黎世親論師對此是這樣說的:正法隱沒時由於戒律的羯磨已不存在,因此不會重新得戒,而並不是說以前已得之戒重新捨棄。喀什米爾的論師們則認為,犯根本罪也有具戒與破戒兩者,就像一個人既是負債累累又具有財產一樣。懺悔墮罪而獲得阿羅漢只是對具戒而言的,例如,欠債者只有將欠款還清,才會成為真正的富裕者。
子二、禪定無漏戒之舍法:
禪定所攝之善法,由從轉生退失舍,
無色所攝亦複然,得果修退舍聖戒。
對屬於禪定的一切有色善法戒而言,在轉生或從等持中退失時將舍彼地所攝之戒。此外,屬於無色界的善法戒也是在轉生或退失時舍。聖者在得(四)果時舍(四)向所攝的無漏戒,修煉根時舍鈍根所攝之戒,從果中退失時舍殊勝所攝之戒,
辛二、惡戒之舍法:
惡戒乃由得戒死,出現兩性而捨棄。
若問:如何才能舍戒惡呢?惡戒在得戒時則舍,因為當時生起了與之相違強有力的對治;死亡時也會舍,因為死時所依已滅之故;頓時出現兩性也將舍,原因是彼時已失去了惡戒的所依。
辛三、中戒之舍法:
中戒則由力所受,事壽根本中斷舍,
欲界所攝非色善,由斷善根轉上舍,
失諸非色煩惱性,則依生起對治法。
清淨、煩惱的力量中斷;承諾如是做的時間已過而中斷;雖然時間未過,但未按照諾言去做而中斷;所依賴的佛塔或魚網已毀而中斷;因死亡而中斷;斷絕善根。以上這些情況都會舍中戒。屬於欲界的非色善法在斷絕善根或轉生上界時舍,三界的非色煩惱性依靠生起各自無間道對治而失去。
己四、具戒之補特伽羅:
北俱盧洲二黃門,兩性除外一切人,
可具惡戒戒亦爾,天亦具戒人三種,
轉生欲色諸天人,具有禪定所生戒,
無漏戒除殊勝禪,無想眾生無色具。
若問:什麼樣的補特伽羅具有惡戒呢?除了剛出生就無有兩性的黃門、失去性根的黃門、北俱盧洲、兩性以外的所有人均可有惡戒,而黃門等是沒有惡戒的,因為這些人善惡之心不穩固。
戒也是同樣,除黃門、北俱盧洲、兩性以外的所有人均可具有,而黃門等沒有。欲天也可具戒。
那麼,任何補特伽羅能具有幾戒呢?所有的人可具有別解脫戒、禪定戒與無漏戒三戒。轉生於欲界與色界的諸天人具有禪定所生戒,原因是欲界可以具有禪定所生戒,轉生色界的天人必定具有禪定所生戒。無漏戒,除了中定與無想天的眾生以外色界與無色界天人均可具有。
乙二(經中所說名稱)分十五:一、以法相方式略說分類;二、以果之方式分類;三、以因之方式分類;四、以因果二者之方式分類;五、以所依方戒分類;六、以作者之方式分類;七、宣說善行與惡行;八、以理非理生業之分類;九、引業與滿業之分類;十、宣說三障;十一、宣說五無間罪;十二、宣說近五無間罪;十三、宣說三福業之事;十四、宣說三隨分;十五、宣說如理而入之業。
丙一、以法相方式略說分類:
業樂不樂與其他,即善不善與他業。
若問:何為善、不善、無記業呢?賜與安樂的業為善業,帶來痛苦的業為不善業,其他令感受等舍的業是無記業。
丙二(以果之方式分類)分二:一、略說;二、廣說。
丁一、略說:
福德非福不動搖,將感受樂等三種。
業有三種,即福德業、非福德業與不動搖業。或者,三種業也可以是將感受安樂之業等三種。
丁二(廣說)分二:一、宣說福德等業;二、宣說安樂等業。
戊一、宣說福德等業:
福德欲界之善業,不動搖業上界生,
因於彼等地之中,諸業成熟不動故。
若問:那麼,什麼是福德業等呢?所謂的福德業是指欲界的善業,不動搖業是指上兩界所生的業。
若問:如果上界的業是不動搖的,那麼不是與三禪以下為動搖的說法相違了嗎?不相違,因為三禪以下為動搖的說法實際上是指以等持的過患所動搖,這裏說的不動搖是指上界業的異熟不動搖。異熟為什麼不動搖呢?因為在色界、無色界之地,將成熟於彼等之處的業異熟永遠不會成熟於其他地,因而說異熟不動搖於他處。欲界的業是動搖性的,因為有本來轉生天界但由於外緣而成為其他眾生的情況。譬如,因發放佈施而將轉生天界的一位婆羅門看到莊嚴的大象而想如果我也能獲得如此身相該多好,結果轉生為護地神象。
戊二(宣說安樂等業)分三:一、三受業各自之事相;二、受業之分類;三、由何業受何果。
己一(三受業各自之事相)分二:一、自宗觀點;二、他宗觀點。
庚一、自宗觀點:
至三禪間之善業,順樂受業彼以上,
順不苦不樂受業,順苦唯此不善業。
既然經中說“順樂受業等三種”,那麼它們指的是什麼呢?從欲界到三禪之間的善業是順樂受業,三禪以上至有頂之間的善業是順不苦不樂等舍受業,唯一順苦受業即是此欲界的不善業。
庚二、他宗觀點:
有說下亦有舍受,因需承許殊勝禪,
彼由異熟業所生,無有前後成熟三。
有些論師說:四禪下面的三禪以下也有感受不苦不樂之業的。為什麼呢?因為必須要承認第一靜慮的殊勝正禪是舍受之地,並且它是由善業異熟之業中產生的,而且一個相續中無有前後同時成熟三果(享樂是色,受苦是心與心所所生諸法,感受不苦不樂即是不相應行)。
己二(受業之分類)分二:一、五種分類;二、別說異熟受業。
庚一、五種分類:
本性相應與所緣,異熟現前五受業。
受業總共有五種,即本性受業、相應受業、所緣受業、異熟受業與現前受業。本性受業:以自相而感受;相應受業:諸如所觸是通過相應的方式而感受的;所緣受業:諸如色法是依靠所緣境而感受;異熟受業:諸如善不善業是以異熟而感受安樂等;現前受業:諸如樂受,除本身現前外其他兩種受業是不存在的。如是有此五種受業。
庚二(別說異熟受業)分二:一、總說;二、別說定受業。
辛一(總說)分二:一、業之分類;二、何界與眾生中有幾引業。
子一、業之分類:
異熟受業定不定,順現法等三定業,
有謂五業餘說四,能引同類有三業。
異熟受業有四種,即定業、不定業。其中定業又分今生中感受的順現法受業以及“等”字所包括的來世感受的順次生受業與後世中感受的順後受業三種必定感受之業,再加上不定業,共有四種。以前的有些阿闍黎說:不定受業也可分為異熟決定、時間不定與異熟、時間均不定兩種,如此總共有五種。喻顯部的其他論師說:受業有四類。即時間決定、異熟不定,異熟決定、時間不定,二者均決定,二者均不定。(一)時間決定、異熟不定:有些業如果感受果報,則于現世等任意一者中感受,但由於力量微弱而不一定感受異熟果報。(二)異熟決定、時間不定:異熟果報確定無疑要感受,但今生、來世、他世三個時間是不一定的。(三)二者均決定:諸如現世中必定感受異熟。(四)二者均不定:時間不一定,感受異熟果也不一定。
若問:以何業而引蘊之相續或同類呢?順次生受業等三種能引他世同類之蘊的相續,而順現法受業不能引同類,原因是它只能成熟所起作用的蘊相續。
子二、何界與眾生中有幾引業:
一切趣有四引業,地獄善引業有三,
何中離貪穩凡夫,不造順次生受業,
聖者亦不造順後,欲頂不穩者亦非。
所有五趣的眾生總的來說有四種引業,然而,地獄中只有順次生受善引業等三種,而無有順現法受善引業,原因是地獄中不會有悅意異熟。除了有頂以外的八地中離貪穩固的凡夫不會造轉生離貪之彼地的順次生受業,因為他後世不會轉生於離貪之彼地中。中間七地離貪穩固的聖者不僅不會造順次生受業,而且也不會造順後受業,因為他永遠不會投生離貪之彼地故。欲界與有頂離貪尚未穩固的聖者也不會造轉生欲界與有頂的順次生受業以及順後受業,原因是在欲界與有頂從離貪中退失的聖者是從果中退失的,在退失沒有恢復之前不可能死亡。
結生欲界中有身,具有二十二引業,
皆屬順現法受業,彼等必定是一類。
若問:中有也有引業嗎?有,中有身在結生到欲界胎卵中時有中陰、凝酪等住胎五期、兒童等在生五期共十一種引業,而且每一種都分定不定兩種受業,這樣一來共有二十二種引業。其中十一種定業屬於順現法受業,原因是這十一種定業在積業階段的蘊與感受異熟時的蘊是由同一引業牽引的同一類。
辛二、別說定受業:
強惑淨心功德田,恒造殺父母業定。
所謂順現法受業,依田意樂之差別,
永離彼地貪欲故,必定感受異熟果。
若問:究竟什麼是異熟定受業呢?極為強大的煩惱與清淨心、依靠下文中要講的功德福田三寶等、長期所做之事,如薩色巴地方的人以積累福德之心殺害自己的父母,這些業必定要感受異熟果報。
既然說“皆屬順現法受業”,那麼到底它是指的什麼呢?現世中所要感受的業是由田與意樂的差別而變成的。以田的差別而成為順現法受業的公案:我等大師釋迦牟尼佛曾經成為一名三藏比丘,當時僧眾出現諍論,結果由一位持藏比丘調解平息了。那位三藏比丘生起嗔心說道:“女人平息了女人的諍端”。由此而于現世中變成了女人,並且後來於五百世中投生為女人。以意樂的差別而變成順現法受業的公案:從前,甘嘎國王的一位名叫龍瓦的太監問一個趕著五百頭牛的人:你要做什麼去?那人回答說:將這些牛閹割。他聽後生起悲憫之心,將這些牛從那人手中救了下來。結果那一生中男根就恢復了。不僅如此,而且由於徹底遠離了那一地貪欲的緣故,必定成熟於彼地的業也會變成現世受報的業,如同(欠債者)要遷往他鄉時(債主)就會前來索債一樣。
於從滅定無煩惱,慈無量心與見道,
羅漢果中出定者,作利害果立即受。
那麼,田的差別是怎樣的呢?對於從滅盡定中剛剛出定者作利害,果報會立即感受,因為他與從涅槃中出定相同。對從慈無量與無煩惱的等持中剛剛出定者作利害會立刻感受果報,原因是他與利益一切眾生和無煩惱的清淨心相聯,並且已完全薰染上敏銳的無量福德。對於從見道中剛剛出定者作利害之事果報也將立即感受,因為他已經獲得了斷除一切見斷的新轉依無垢智慧。對於從阿羅漢果位中剛出定者作利害之事,也會立即感受果報,原因是阿羅漢已獲得了斷除所有修斷的新轉依無垢智慧。然而,對從一來果與不來果中剛起定者作利害之事不會立即感受果報,原因是他們斷除見斷的新轉依無垢智慧已陳舊,還尚未獲得斷除一切修斷的新轉依無垢智慧。
己三(由何業受何果)分二:一、真實宣說;二、別說狂心。
庚一、真實宣說:
無尋善業之異熟,許唯心受不善身。
若問:如果說異熟主要是受,那麼是身受還是心受呢?無尋的殊勝正禪至有頂之間的善業異熟承認是心受,唯一是意樂受與舍受,因為在此之上無有身受,其原因是身受絕對是有尋。這間接已說明了有尋的善業異熟是身受與心受兩者。不善業的異熟唯一是身受,因為心苦受即是意苦受,而不善業不能成熟意苦受。
庚二、別說狂心:
所謂狂心唯意識,彼由業之異熟生,
依畏受害不調憂,除北俱洲具貪有。
若問:狂心或瘋心是在意識中具有還是在根識中具有呢?狂心在意識中具有,而在根識中是沒有的,因為根識無有計度分別與隨念分別。狂心是從什麼因中產生的呢?它是由他人的物咒等成為狂心之業的異熟中產生,還有見到非人的恐怖相而產生畏懼,受到非人加害,自之身體四大不調,產生憂愁等都可產生狂心。
若問:這樣一來,不是成了不善業的異熟有心受了嗎?因為狂心是由不善業異熟中產生的。無有此種過失,原因是雖然它是異熟生但並非是異熟果,這是由於從愚昧之心中出現身體四大紊亂,由四大紊亂而產生狂心,身體不調是異熟果,而狂心只是增上果。
那麼,什麼樣的補特伽羅才有狂心呢?北俱盧洲以外具貪欲的人會有,天人尚且也有瘋狂等現象,其他眾生就更不言而喻了。除了佛陀以外的諸聖者有身體四大紊亂產生的狂心,而沒有異熟生的狂心,原因是對聖者來說,所有定業都已成熟,不定業不會成熟。聖者也不會有害怕非人形相的狂心,因為不存在對他成為有害的不莊嚴行為。憂愁而生的狂心對聖者來說也同樣無有,原因是他們已經現量見到了法性。
丙三、以因之方式分類:
經中所說曲穢濁,依諂嗔心貪心生。
經中雲:“曲、穢、濁業。”諂是指虛偽狡猾,由它引發的身語意業是三曲業;嗔心是指為重罪所染,由它引發的三種是三穢業;貪心如顏料之渣般心相續難以去除,因而稱為濁,由它所引發的三業為三濁業。
丙四(以因果二者之方式分類)分二:一、略說;二、廣說。
丁一、略說:
憑藉黑白等差別,所說之業有四種。
佛經中雲:白業異熟為白業,黑業異熟為黑業,“等”字所包括的白黑相雜之業異熟也為雜業,不白不黑、無有異熟、滅盡業之業為無漏業。以如是差別宣說了四種業。
丁二、廣說:
不善黑業色善白,欲界攝善為雜業,
能滅彼即無漏業。四法智忍離貪欲,
八無間道十二思,唯能滅盡黑之業,
第九思滅雜白業,離貪禪無間末滅。
若問:那麼,這些業的本體是怎樣的呢?不善業為黑,其異熟也為黑,原因是自之本體為染汙性,故為黑,能產生不悅意之異熟果,所以異熟也為黑。屬於色界的善法為白,其異熟也為白,因為自之本體在一個相續中不雜煩惱,產生悅意之異熟果並且一相續中不雜痛苦。屬於欲界的善業是雜業,異熟也是黑白相雜。由於自之本體非為染汙性,故為白,一相續中雜有煩惱,故為黑,能產生悅意之果,故異熟為白,一相續中雜有痛苦,故異熟為黑。能滅盡、斷除這三種業與異熟的是無漏業,原因是它非黑、非白,不生異熟果,並且不屬於界的範疇,是對治法。
那麼是通過什麼方式滅業的呢?見道的四種苦法智忍與能遠離欲界貪欲的修道八無間道的十二種思是能滅黑業之業,因為直接斷除了欲惑之故。欲界修道中的第九無間道的思能滅盡黑白雜業,原因是它在斷除欲界下下品煩惱時對所緣境善業也通過遠離貪欲的方式予以斷除了。那麼,什麼能滅白業呢?能滅盡色界白業的是四禪中生起離貪各第九無間道的末尾,原因是以離貪的方式斷除對色界善法的欲求。
有說地獄受黑業,余欲受業有二種,
余說見斷即黑業,欲界所生黑白業。
其他部的論師說:應當明白只有地獄的受業才是黑業,除此之外欲界的其他眾生受業均是黑白二業。還有些部的論師認為,見斷之業是黑業,欲界所生的其他修斷之業為黑白二業。
丙五、以所依方式分類:
無學身語業意三,依次乃為三能仁。
經中雲:“能仁有三,即身能仁、語能仁、意能仁。”這些是指什麼呢?無學道者稱為能仁,完全勝過煩惱之故,彼之身語業與意是三能仁,與經中所說的順序相對應。
丙六、以作用方式分類:
所謂三種諸妙行,實則即是三清淨。
經中雲:“清淨有三,即身清淨、語清淨、意清淨。”這些是指什麼呢?三妙行實際上就是三清淨,因為有漏妙行能暫時清淨,無漏妙行則能永久清淨。
丙七(宣說妙行惡行)分三:一、業道之安立;二、單說邪命之原因;三、何業具何果。
丁一(業道之安立)分二:一、略說;二、廣說。
戊一、略說:
身之業等不善業,承許名為三惡行,
貪心等雖非為業,亦是意之三惡行,
與之相反為妙行,彼等籠統而歸納,
如應善與不善業,佛說各有十業道。
既然經中說“三惡行與三妙行”,那它們指的是什麼呢?身業等不善業受到聖者呵責,產生不悅意的異熟果,因而被承許為三種惡行。貪心以及“等”字所包括的害心與邪見三者雖然不是業,卻是三種意惡行,原因是貪心、害心與邪見的自性是煩惱,而意業是指思(心所之一)的自性業,它與煩惱互為異體。與之相反即是妙行。這些惡行與妙行如果籠統歸納,即是善與不善業道,經中說它們各有十種。那麼不包括哪些呢?殺生等身業的加行與後行、嗔心等九種意業以及無慚無愧不包括在內,善業也不包括發放佈施、喜愛言談、知慚有愧等。
戊二(廣說)分七:一、是否具有表色無表色;二、業道各分三類;三、別說不善業道;四、斷善根與恢復方式;五、心與幾業道一起產生;六、何界與趣中有幾業道;七、業道之果。
己一、是否具有表色無表色:
六種不善無表色,淫二彼自做亦然,
七種善業具二種,等持所生無表色,
所有加行具有表,無表不定後行反。
身語的善不善哪些具有有表色與無表色呢?不善業的殺生、不予取以及語四業必定具有無表色,而不一定具足有表色,因為委託別人也可成辦之故。唯有邪淫既具有表色又具無表色,原因是它不觀待委託別人而必須自己去做。前六種不善業如果是自己做,也具有表色與無表色兩者。戒殺等別解脫戒的七善業也既具有表色又具無表色。等持所生禪定戒與無漏戒的善業有無表色,因為由入定力所生之故。善不善業的所有加行均具有表色,因為它們都觀待身語之所為。發心力量強大者則具無表色,如果發心微弱則不具無表色。由此可見,是否具無表色是不一定的。後行與加行相反,必定具無表色,而不一定具有表色,若做與正行相同之事則具有表色,若不做則不具有表色。
己二、業道各分三類:
加行三根本所生,貪等彼後即生故。
善業加行及後行,均由無貪嗔癡生。
經中雲:三殺生,即由貪心所生、由嗔心所生、由癡心所生。那麼所有的業道是不是都以三根本來究竟呢?不是,經中所說的意思是指諸如殺生之加行是由三根本所生。那三不善業的加行是如何以三根本所生的呢?殺生的加行由貪心所生:諸如為了肉而殺生;嗔心所生:諸如殺害敵人;癡心所生:如以福德之心殺害父母等。不予取的加行以貪心所生:諸如因貪財而不予取;以嗔心所生:諸如偷盜怨敵的財物;以癡心所生:諸如婆羅門將盜竊說為正法。邪淫由貪心所生:諸如因貪戀而行邪淫;以嗔心所生:諸如為了侮辱她人而行淫;以癡心所生:諸如有些外道的說法,女人與花、果、烹飪好的食品、河岸、道路相同,所有人均可享用。貪心等意三業是由三根本所生,因為它們是在三根本的後面立即產生之故。十善業的加行、後行與正行均是由無貪、無嗔、無癡中產生。
己三(別說不善業道)分三:一、不善業道之作用;二、各自之法相;三、業道之詞義。
庚一、不善業道之作用:
殺生害心與粗語,皆由嗔心而究竟,
邪淫貪心不予取,均由貪心而圓滿,
邪見由癡而究竟,餘者以三而圓滿,
基為眾生與受用,名色以及名稱也。
若問:所有的不善業是以什麼來究竟的呢?一、殺生、害心、粗語三者是以嗔心來究竟的;二、邪淫、貪心、不予取三者是以貪欲來圓滿的;三、邪見是以癡心而圓滿,因為邪見是由大愚癡中產生的緣故;四、剩餘的妄語、離間語、綺語三者是以三毒而圓滿的,諸如由貪心引發的這三種是以貪心而圓滿的。
那麼,這四類之基是什麼呢?殺生等第一類之基是眾生,因為殺生是斷絕有情的生命,害心是對眾生嗔恨,粗語是對眾生說刺耳語言。邪淫等第二類之基是受用,因為由享受眾生內在之所觸中產生,並且對其執為我所而生。邪見第三類的基是名色,認為名色所攝的善不善不存在之故。妄語等第四類之基是名稱,原因是妄語等依靠名稱而來。
提前同時而死亡,因無正行生他身,
軍兵等為同一事,一切人均如作者。
若問:以必致對方于死地的利刃來刺,結果殺者在被殺者之前死去,或二者同時死亡,那犯不犯業道正行呢?不犯,因為被殺者未死之前殺者不會造殺業,若與被殺者同時死亡,則已轉為他身,已轉的他身並未做殺對方之行。
若問:如果軍兵等中只有一人殺了對方,那只有他一人出現業道嗎?不是,由於軍隊裏的人均為了同一件事,因而所有的人都與殺者一樣具有業道。
庚二(各自之法相)分三:宣說四根本罪;二、宣說四名言;三、宣說六支分。
辛一、宣說四根本罪:
殺生即是故意中,無誤殺害他眾生;
不予取以力暗竊,他財據為己所有;
欲想前往非行處,所行邪淫有四種;
妄語即轉他想法,詞義明顯被了知。
若問:四不善業各自的本體是什麼呢?殺生是指故意無誤殺害他者。所謂的“故意”已說明在無意中死亡是無有罪過的,“無誤”是說如要採取殺天施的行動而誤認為其他的供施,結果殺了供施,也不會出現業道的正行。頌詞中的“他”已表明自殺不犯業道的正行。不予取是指故意無誤中以暴力或趁人不備暗中竊取,未被發覺而據為己有。故意無誤而想去往非應行處行邪淫,邪淫有四種,即於非基行淫、於非處行淫、於非境行淫、于非時行淫。所謂的非基是指他人執為我所的妻子,或者雖不是他妻,但是自己的母親、姊妹、父母七代以內的親屬;非處:就算是自己的妻子,但在口、肛門非行淫處;非境:有光明、佛塔、佛堂前;非時:在哺乳期、妊娠期、受齋戒時非時。妄語是指故意無誤改變他人的想法並且所說話語的意義對方已真正明白。
辛二、宣說四名言:
眼耳意識三覺知,次第說見聞知覺。
既然經中說:見、聞、知、覺四者說為未見等四種,未見等四種說為見等四種,即是凡夫八名言;見說為見等四種與未見說未見等四種稱為聖者八名言。那麼,見聞等四種究竟是指什麼呢?眼識、耳識、意識與鼻舌身三者覺知,依次說為見、聞、知、覺。
辛三、宣說六支分:
離間即為分他者,染汙性心之詞語,
粗語則指刺耳語,所有染汙皆綺語,
他許除此染汙性,如妄歌戲與惡論。
離間語是指故意無誤中為分開他人之間的親密關係而以染汙心所說的詞義對方已懂。粗語是指故意無誤的不悅耳之詞義對方已理解。染汙性的所有話語均是綺語。其他部的論師認為:除這三種以外的煩惱性語言也是綺語,例如比丘為邪命而說妄語,由貪心引發而唱歌,演員在表演時為了使別人歡喜而講故事,貪執外道的惡論而念誦,這些都是綺語。
貪心顛倒圖他財,害心即于眾生嗔,
視善不善不存在,即是所謂之邪見。
貪心是指顛倒非理地貪執他人的財物而想據為己有。害心則是指以嗔心想害眾生。認為善不善業不存在即是邪見。
庚三、業道之詞義:
意三唯一乃是道,身語七種亦為業。
若問:為什麼這十種稱為業道呢?意之三業是趨入業、思之道,身語七業不僅是業,也是趨入思之道,因而名為業道。
己四、斷善根與恢復方式:
唯以邪見斷善根,所斷欲界俱生善,
誹謗因果而斷絕,所有均是次第斷。
若問:以什麼不善業斷善根呢?認為無有業果的邪見能斷絕善根。那麼,是如何斷絕的呢?它斷絕屬於欲界的善根,而不斷色界、無色界的善根,因為上兩界的眾生相續中無有邪見之故。
屬於欲界的善根也是斷所有俱生善,而不斷加行善,原因是在生起微乎其微的邪見時,加行善的得繩已變得微小而減退,最後已不存在了。邪見中也是僅以誹謗因果的邪見而斷,並非是以誹謗聖者的邪見而斷。雖然有不是以緣無漏與不同類的邪見而斷的說法,但實際上緣同類不同類、有漏無漏的所有邪見均能斷善根。
(對於何時斷的問題,)雖然有些人說是如同見道斷除見斷一樣同時斷的,實際上是像斷除修斷那樣次第而斷的。
人中三洲男女斷,見行斷至不具善,
恢復則依疑有見,造無間罪非即生。
那麼,以什麼身份而斷善根呢?以三大洲的人類斷善根,其他眾生不斷,這是因為惡趣的眾生染汙性智慧不穩固;北俱盧洲眾生的惡意樂不穩固;欲界、色界的天人由於現前三處而生後立即現前業果。人中也是斷絕男人與女人的善根,而並非斷二黃門的善根,原因是他們惡意樂不穩固。人類的見行者與愛行者兩種當中是斷見行者的善根,因為見行者的染汙性智慧穩固之故。斷善根直至其本體不具善根為止。
那麼,斷善根者依靠什麼才能恢復呢?以可能有業果的懷疑或必有業果的正見而恢復。斷善根決定是在今生中恢復嗎?造無間罪者即生中不能恢復。那在什麼時候能恢復呢?如果是以自己往昔因的力量斷善根而轉生地獄,則從地獄死遷時恢復,若是以他緣之力斷善根,則轉生地獄時即刻恢復。
己五、思與幾業道俱生:
思與不善一至八,頓時一同而產生,
與善一至十之間,非與一八五俱生。
若問,思與幾業道一起產生呢?思可與一至八個不善業一起產生,不會有與九或十不善業一起產生的情況,原因是意之三業不會同時產生。思與一不善業俱生,即是處於意之三不善業任何一種中;與二不善業俱生:諸如處於貪心狀態而不予取;與三不善業俱生:諸如以害心搶奪、殺生;與四不善業俱生:諸如以害心為分裂對方而說妄語、粗語。與五、六、七不善業俱生:自己處於意之三不善其一中而委託他人做四、五、六不善業。與八不善業俱生:諸如在行邪淫時委託別人造其他六種不善業。
對於善業,思則可與一至十之間的善業一起產生。然而也有特殊情況,即與一、八、五善業不能一起產生。之所以不會與一善業一同產生,是因為無貪心與無害心二者不可分割;與二善業同生:諸如處於意的無貪、無害任意一種狀態中。與三善同生:如若處於意識善正見中,也有無貪無害。與四善同生:彼時等起處於無記狀態中而受沙彌戒,則斷身之三業與妄語;與五善同生是沒有的,因為處於善心中而受戒,要麼有六、要麼有七善業。與六善同生:如果彼時等起處於根識善中而受沙彌戒,則有無貪、無害與斷身語四業之善。與七善同生:諸如時等起處於無記狀態而受比丘戒,則有身語七斷之善;無有與八善同生的,因為以不善業受戒,則有七種,以根識善受戒,則有九種或十種;與九善同生:諸如彼時等起處於根識善中而受比丘戒;與十善同生:諸如,處於意識善中而受比丘戒。這些也是就戒而言的,如果對中戒而言,則與一、五、八善同生的情況也有。
己六、何界何趣中有幾業道:
地獄綺語與粗語,及害心以二式具,
貪心邪見隱蔽具,北俱盧洲有三種,
第七明顯亦存在,其餘欲界十不善。
若問,何界與何趣中有多少業道呢?在地獄,綺語、粗語與害心全部是以明暗兩種方式而具足,因為地獄眾生會發出哀叫、惡言相罵、相互嗔恨之故;貪心與邪見二者是以隱蔽的方式而具有,無有顯露,因無有所貪之物並且業果現前之故;也沒有殺生,原因是如果業力未盡殺也不會死亡;不予取與邪淫也不存在,因為無有執著為我所的財物與女人;無有妄語,無有必要之故;無有離間語,因為相互之間本來就已分裂。在北俱盧洲意三業是以隱蔽方式存在,而不明顯,原因是無有所貪之物與執為我所的女人,不存在令生損惱之心的事物,相續調柔;也無有殺生,壽命決定達千年之故;不予取與邪淫也無有,理由如前;無有妄語,因為必要不成立;無有離間語與粗語,原因是(彼處眾生)相續調柔;第七綺語明顯存在,有以貪欲引發而唱歌的情況之故。除了地獄與北俱盧洲以外在其他欲界中十不善業均有。
若問:天界怎麼會有殺生呢?有,雖說天界內部不會殘殺,但殺其他眾生的現象是有的。再者,經論中也說天人的頭腰如果斷了則會死亡。
三善業則於一切,亦以隱蔽現行式,
無色無想天眾生,以隱蔽式具七業,
余處則以現行式,地獄北俱盧洲除。
意之三善業在一切趣中都是以隱蔽與現行的方式存在,轉生無色界的聖者無漏戒所攝的七所斷是以隱蔽的形式而存在,不顯露在外。無想天的眾生禪定戒所攝的七所斷是以隱蔽方式存在,而無有現行,除這兩者以外剩餘的其他界與趣中身語七善是以明顯的方式存在,原因是天、人具有戒所攝善,旁生與餓鬼具有中戒所攝善,然而地獄與北俱盧洲不包括在內,因為彼等之處無有真實受戒與等持的緣故。
己七、業道之果:
承許一切均產生,增上等流異熟果,
痛苦之故殺害故,無威嚴故果三種。
承認所有不善業道各能產生增上果、等流果與異熟果三種,原因是行上品十不善業異熟果下墮地獄,行中品者轉為旁生,行下品者投生餓鬼。等流果:殺生者短壽,不予取者受用貧乏,邪淫者夫妻不合,以粗語所感而多傳惡名等。殺生的增上果轉生環境惡劣之地,不予取生於多害環境中等。
若問:所有的業各自都產生三果是何原因呢?諸如殺生的加行使對方受苦,正行斷絕對方命根,後行使對方失去威嚴,因而每一業都產生三種果報。
丁二、單說邪命之原因:
貪心所生身語業,邪命難淨故另說,
設若貪圖資具引,與經違故非如是。
既然經中說“邪業、邪語、邪命”,那麼前兩者以外的邪命是指什麼呢?貪心所生身語業即是三邪命。
身語業必定是邪命嗎?不一定,嗔心與癡心所生的身語業只是邪業與邪語,而不是邪命。
若又問:如果除了貪心所生的身語業以外再無有其他的邪命,那麼為何單獨宣說它呢?這是有理由的,也就是為了明確邪命難以淨除這一點,由於歡喜趨入而很難離開心相續。再說,僧眾的生活是依賴他眾,因此單獨宣說了邪命。
若有人說:以貪圖生活資具引發的身語之業是邪命,為了高興而唱歌等等以貪心引發的身語業不是邪命。
這種說法不合理,因為與《戒蘊經》相違,此經中雲:“比丘受用信士供養後若去觀看鬥象等,為邪命。”
丁三、何業具幾果:
斷道有漏業五果,無漏業則具四果,
餘有漏善不善四,無漏餘無記具三。
若問:那麼,任何一業具幾果呢?有漏斷道世間修道無間道的業具五果,原因是有漏善業而具異熟果,以它的力量而使斷除所斷與解脫道等同時出現,無間生起即具士用果,不是在它前面產生的有為法是增上果,後面的所有同類是等流果,由於是無間道而具有遠離下地煩惱的離系果。無漏斷道具有四果,因為不可能有異熟果,有漏斷道以外的善業與不善業都具有四果,不存在離系果之故。無漏斷道中剩餘的加行道、解脫道、勝進道以及非為善與不善的有覆無記法與無覆無記法這些業具有除異熟果與離系果以外的三果。
善業之果為善等,次第有四二三果,
不善業生善法等,依次具二三四果,
無記業生善法等,彼等具二三三果。
善業生善果雖然可成為異熟因,但它不可能有異熟果,因而具有四果;“等”字所包括的善業產生不善法,有士用果與增上果二果;此外,善業產生無記法也有異熟果、增上果與士用果三果。不善業的善果是士用果與增上果二果;“等”字所包括的不善業產生不善果,有士用果、增上果與等流果;不善業產生無記法,有除了離系果以外的四果,(之所以能生等流果)是因為不善遍行因能產生壞聚見、邊執見的有覆無記法。這些都是按照次第上下對應的。無記法產生善法有增上果與士用果;“等”的意思是說,無記法產生不善法有士用果、增上果與等流果三者,(之所以產生等流果)是因為壞聚見能產生苦見斷的不善果。無記法產生無記法,有士用果、增上果與等流果。
過去一切具四果,現業未來亦複然。
現業二果未生業,果未來則為三果。
過去的有漏法產生過去、未來、現在的一切法,各有四果,因為離系果不為界與時間所攝(因而不包括在內)。中間也就是現在之業產生未來之法也同樣有四果,原因與前者相同。如果是現在之業產生現在之法,則有士用果與增上果二果。如果未生即未來之業產生未來果,則是不包括等流果與離系果的三果。
自地之業果為四,他地則為三與二。
有學有學等三果,無學業果有學等,
次第有一三二果,餘有學等二二五。
若是自地的業產生自地的法,則是四果,由於離系果不為地所攝(因而不包括在內)。若是他地之業產生他地之果,則可能有三果,如果依靠無漏一禪而生起無漏二禪,則有士用果與增上果,又由於九地之道互為因,所以還加上等流果;也可能有二果,如果以有漏二禪生起有漏三禪,則無有等流果。若是有學業產生有學法,則有士用果、增上果與等流果三果;“等”字的意思是說,如果是有學業產生無學法,則與前相同;有學業產生非有學非無學法則是除異熟果與等流果以外的三果。無學業之果若是有學法與“等”字所包括的無學、非有無學,則分別有增上果一果、士用果與增上果加上等流果三果、增上果與士用果二果。除此之外的業,其果如若是有學以及等字包括的無學、非有無學,則分別是士用果與增上果二果、同樣的二果、五果。
見斷彼等三四一,修斷業生彼等果,
次第為二四與三,非斷彼等一二四。
見斷之業的果是見斷以及“等”字包括的修斷與非所斷,則分別為士用果、增上果、等流果三果;除離系果以外的四果;增上果一果。修斷之業的果是見斷、修斷、非所斷,則依次為士用果與增上果二果;除離系果以外的四果;離系果、士用果與增上果三果。非所斷的業,其果是見斷、修斷、非所斷,則依次為增上果一果;士用果與增上果二果、除異熟果外的四果。所有這些均是按次第而對應的。
丙八、合理與非理業之分類:
非理業即染汙性,有謂失軌亦複然。
論中雲:“非理所生業、合理所生業、非二者所生業三種。”這其中非理所生業是指染汙性的自性罪不善與有覆無記業,因為由非理作意所生之故。前代的有些上師說:不僅是染汙性自性罪,而且從佛制罪的衣食住行等世間共稱的儀軌中退失,相違而行,也是非理業。合理所生業是指善業。
丙九、引業與滿業之分類:
一業能引一生世,滿業則可有多種。
無心之定非引業,得繩亦非為引業。
若問:一業只能引一世還是能引很多世呢?同樣,許多業只能引許多世還是能引單單的一世呢?一業只能引一世,而不能引許多世,由於可以引同類,所以許多業也不會引一世。而一業所牽引的同類生世特法的滿業卻可以有多種,比如一位技藝高超的畫家先進行素描,之後其他人用各種顏料來圓滿完成。同樣的道理,名稱雖然相同,但有些眾生以善滿業而感相貌端正,諸根具全,受用豐富,健康無病,有權有勢等。有些以不善滿業而感相貌醜陋等。因此,引業與滿業共有四類,即引業為善、滿業不善;引業不善、滿業為善;引業滿業均善;引業滿業均不善。其中引業為善、滿業不善:諸如欲界中具有痛苦的人天;引業不善、滿業為善:諸如閻羅法王以及財豐龍王之子等;引業滿業均善:如帝釋天王等;引業滿業均不善:如地獄的眾生。
經部等其他宗派的論師認為,一業也能引許多世,諸如此類有許多說法。也有承認一業可以引多世、多業可以引一世的。
若有人問:是不是所有的業都是引業嗎?無心的狀態即滅盡定與無想定雖有異熟但不是引業,因為它無有心而與心不俱生的業力微弱之故,但它是長壽天與有頂的滿業,而此二者(指長壽天與有頂)的引業是四禪與有頂定。善不善業的得繩雖然也與業共存,卻不是引業,原因是得繩是由無心狀態中順便產生而力量微弱,並且得繩如同樹皮一樣與業是異體的。然而,有漏善法與不善業的得繩均是滿業。此外,聖者的相續中具有的有漏業與加行道四順抉擇分也只是滿業。
丙十、宣說三障:
無間罪之諸業障,強烈煩惱與惡趣,
無想天眾北俱洲,承許此等為三障。
若問:經中所說的業障、煩惱障、異熟障究竟是指的什麼呢?殺父、母、羅漢、破僧和合、以噁心出佛身血五種無間罪業是業障;由於猛烈的煩惱由小到中、由中到大連續不斷產生而得不到依對治法斷除的機會,因此稱為煩惱障,猛然湧現的煩惱容易斷除,因而不是煩惱障;三惡趣眾生、無想天眾生以及轉生北俱盧洲的眾生具有的障礙稱為異熟障,因為是依靠宿業牽引而成為惡相續者之故。如此承許三障。這是由於它們對聖道與暖相等聖道加行善起到遮障與阻礙的緣故。
若有人說:這樣一來,蘭禪巴(即能樂)、指鬘、難陀等因為具有深重的煩惱而不應當生起聖道了。
無有此種過失,他們也是乃至未斷除那些障礙之前沒有生起聖道,因為得道時就不存在深重的煩惱了。
無間罪業三洲有,不許黃門等具有,
缺少恩德少慚故,餘障五趣中皆有。
三障中的五無間罪在三洲中有,而在北俱盧洲與其他趣中是不存在的。在惡趣中雖有殺父母等的現象,但不會成為無間罪,原因是它們罪惡的意樂不穩固並已現前業果。天人無有殺害父母等情況,因為他們不具惡劣意樂而且也已現前業果。北俱盧洲也沒有無間罪,這是由於他們自然具戒或者性情善良並且無有佛教的緣故。三洲中的隨欲黃門,兩性黃門等也不會造無間罪。這是為什麼呢?因為從他們的父母方面而言,沒有生出身根具全的他們並且缺少對他們的慈恩。從晚輩的角度來說,也缺乏對父母的知慚有愧心。除業障外剩餘的煩惱障與異熟障二者,無想天眾生與北俱盧洲、所有惡趣具有的是異熟障,而煩惱障一切眾生均有,所以五趣中都存在。
丙十一、宣說五無間罪:
破僧即令不和睦,自性不相應行法,
非煩惱性無記法,彼與所破僧眾具。
五無間罪中前三種是殺生,第五種是殺生的加行,因而屬於身業,第四是妄語,屬於語業。所謂的破法輪僧是指使雙方僧團不和睦關係實有存在的一種不相應行,這是有部宗的觀點。由於這樣的不相應行斷除煩惱者與斷絕善根者也具有,因此它的本體既不是煩惱性,也不是有記善法,而是無覆無記法。如是實有的不相應行與雙方僧眾真實具足,並不能構成無間罪。
彼之罪業為妄語,彼與破者真實具,
中劫成熟無間獄,造多無間害亦增。
破僧罪業之因實際上是能挑撥僧眾的妄語,它才是真正的無間罪。這種妄語與破僧者提婆達多等真實具足,才能構成破法輪僧。破僧無間罪業的異熟果是破僧者在一中劫中感受無間地獄的痛苦。那麼,再造其餘的無間罪果報將如何呢?其他無間罪雖然必定轉生地獄,但不一定絕對轉生到無間地獄。
如果有人說:若造兩種無間罪等只是一世中轉生地獄,那麼業大小就無有差別了,如果兩世等也轉生,則無間罪業就不是順次生受業了。
有部宗對此問題解釋說:造兩三種等過多的無間罪雖然只有一世轉生地獄,但根據業的數量將在無間地獄中身體成為兩倍等變成龐然大物與柔嫩的身體,所感受的損害痛苦也成兩倍等,因此已脫離了上面兩種過患。所造的這些無間罪,前面的是引業,後面的是滿業。
比丘見行具戒者,破於他處凡夫眾,
堪忍他師與他道,破界彼住僅一日。
造無間罪的補特伽羅:是比丘、見行者、持戒者,而不是在家人、愛行者與破戒者,因為造無間罪者要與佛陀抗衡並是利根,否則僧眾對他不會相信。
在何處才能造無間罪呢?在佛所住之處以外的地方,而不是在佛面前,原因是破僧者無法堪忍佛陀的威嚴。破什麼樣的僧眾呢?破凡夫僧眾,而不是聖者僧眾,這是由於聖者已現前了法性而對佛陀已生起堅定不移誠信的緣故。
破僧之量:何時,已遠離佛陀與佛陀制定的道,而親近提婆達多,同時堪忍、接受提婆達多制定的不享用優酪乳、斷肉、不使用鹽、穿著未裁剪衣與住於城內經堂中五條學處等,這時已破僧。
破僧和合持續多久呢?只會持續一日,時間不會再長,這是自然規律。
許彼為破法輪僧,贍部洲有九等成,
破羯磨僧三洲有,彼以八者以上成。
這裏的破僧實際上指的是破法輪僧,原因是乃至僧眾分裂未得以和解之前任何眾生相續中都不會生起聖道。它是無間罪,而其他的破僧不是無間罪。其實,破法輪僧也僅僅是佛住世的南贍部洲有,而在其他洲是沒有的。破法輪僧的補特伽羅,也需要九個等比丘以上才能實現,因為每一方僧眾各四位比丘以上,破雙方僧眾者也必須是比丘。這是就最低數而言的,最多數量則不固定。
破羯磨僧除北俱盧洲以外的三洲都存在。此種破僧是在一個界限內以不和之心作長淨等羯磨而分開僧眾。
若問,這種破僧涉及多少人呢?破羯磨僧不需要其他的挑撥者,因而八位比丘以上便可辦到。
初末二大尊者前,佛已涅槃未結界,
于上此等六時中,破法輪僧不出現。
破法輪僧在以下六種時間裏是不會發生的:一、破法輪僧在最初佛轉法輪不久時不會出現,因為當時所有眾生均生喜悅之情而和睦相處;二、佛陀接近涅槃時也不會出現,原因是認識到佛實在難遇、生起無常觀念,由此普遍內心極度悲傷;三、在佛教見解與戒律沒有出現損害之前也不會出現,因為佛教無損而住世之故;四、在二大尊者之前也不會出現,這是由於分裂局面不會持續很久,需要他們來調解,否則無有能調解者;五、佛陀涅槃後也不會出現,原因是所競爭的佛陀已不在世;六、未作大小結界也不出現,因為在一個界限內破法輪僧是不存在的。
于利益及功德田,捨棄令彼無有故。
變性殺之亦犯罪,月經中生者為母。
若問:為什麼殺父母等也成了無間罪呢?因為父母生育了自己相合解脫的身體,所以是利益之田,而羅漢、僧眾與佛陀是殊勝功德的福田,存心捨棄並以行動殺害他們,雖然無有能力殺佛陀,但也存心捨棄。
那麼,殺害變性的父母犯不犯無間罪呢?父母變成他性,即父變女、母變男,殺害他們也犯無間罪,因為殺害了已生育自己殊勝身體之人。假設說在一個女人胎中的凝酪注入另一女人的胎中從而出生,那這兩個女人殺哪一個犯無間罪呢?由於兩個女人中自己是從第一個女人的月經中產生,因而她才是此人的真正母親,所以殺第一個女人犯無間罪,是主要生育相合解脫之身的緣故。
以打佛心非無間,擊後得羅漢亦非,
造無間罪則無法,獲得離貪之果位。
噁心出佛身血,如果是想殺佛陀而以利刃猛刺,才構成無間罪,若僅是想用兵器毆打佛陀而痛擊,則不犯無間罪,原因是無有殺生的意樂。同樣,用兵刃擊中未得阿羅漢者,之後被擊者獲得了阿羅漢果位,由於先前擊中而使阿羅漢死亡,也不構成無間罪,因為對阿羅漢沒有採取行為的緣故。此外,造了任何無間罪,在未斷除這種罪業之前能獲得離貪果嗎?造了無間罪者意樂極度相違,因此不可能獲得離貪之果。
為破僧眾說妄語,承許彼為最重罪,
所有世間善業中,有頂禪心果最大。
那麼,這些無間罪中哪一個最為嚴重呢?為使雙方僧團分裂而說妄語被認為是在所有無間罪中罪業最為嚴重。原因是用利刃擊中如來法身;離間僧眾在未得到調和之間,對出離世間、得果、離貪、漏盡會障礙;所有的禪定、聽聞、持誦、思業也不會進行,因而已中斷善趣與解脫;包括天界在內的世間界一片混亂,眾生心不安樂,無有自在,喪失正念;造無間罪者果報將於一中劫期間轉生在無間地獄。其次重的無間罪是噁心出佛身血,接著是第三殺羅漢、再後是第二殺母親、最後是第一殺父親。所以說在五無間罪中殺父親的罪業是最輕的。
那麼,所有善業中哪一種善業的果報最大呢?世間善業中有頂的善果被認為最大,因為它的異熟果于八萬大劫中息滅一切痛苦,這也是就有漏善業之異熟果而言的,如果從士用果與離系果方面來說,則有漏法中世間勝法位的果報最大。無漏法中要數金剛喻定的果報最大,原因是它(指金剛喻定)無有同類因而直接引見道,並且是斷除三界煩惱的斷得。
丙十二、宣說近五無間罪:
染汙母亦無學尼,殺定菩薩有學聖,
奪僧合食毀佛塔,此等即近無間罪。
若問:唯有造無間罪必定轉生地獄嗎?與無間罪相似的所有罪業也必定墮入地獄。它們是指的哪些呢?一、以邪淫來侮辱既是母親又是無學尼者;二、殺住定菩薩;三、殺七種有學聖者補特伽羅任意一種;四、奪僧和合食;五、以嗔心等煩惱引發而毀壞佛像、佛經、佛塔這些三寶的所依。按照順序,這五種罪分別與父母、殺父、殺羅漢、破僧和合及以噁心出佛身血的無間罪相接近,因而稱為近五無間罪。造此等罪者也絕對會墮地獄,奪僧和合食承許為搶奪僧眾所享用的食品。
于得無來羅漢忍,成為極重之障礙。
此外,宣說具有能障異熟的三種業,譬如,要前往他鄉,債主就會前來索債。同樣的道理,對於獲得加行道忍位、聖者不來果與阿羅漢者,按次第必定會成為不轉生惡趣與順現法受業以外的欲界、三界這三種業的極度障礙,原因依次為,即所謂的獲得忍位不轉惡趣等,因此說獲得忍位者不轉生惡趣、得不來果後不轉生欲界,得阿羅漢果後不轉三界。
從修妙相之業起,即名住定之菩薩,
投生善趣貴族家,根足轉男憶宿世,
不退彼即贍洲男,觀現量佛思所生,
余百劫中方能引,每一妙相百福生。
假設說殺住定菩薩與殺父親的無間罪相近,那是從什麼界限開始稱為住定菩薩的呢?從積累成熟三十二妙相的業時起稱為住定菩薩,也就是所謂的到一百劫時必定獲得佛果之義。到底是怎樣的呢?一、見道菩薩從此以後轉生於善趣;二、在善趣中也是投生為如大薩拉樹般的王族等高貴種姓中;三、眼等諸根具全;四、轉為男身;五、能回憶生生世世;六、百劫中不退轉而獲得佛果。具有上述的六種特點。所說的成熟妙相的業是指什麼呢?一、由於聰明伶俐,只有轉在贍部洲成為具足男根的士夫才能積此業,而其他趣、其他洲、其他補特伽羅均不能積累這種業,這是所謂積業的特點;二、佛陀真實住世才能積此業的說法是指對境的特點,也就是緣佛陀的善心,而不是緣善趣、解脫、他地;三、它是思所生善,而不是聞所生善,因為聞所生善低級的緣故;四、離成佛還剩下一百大劫;五、所謂的能引與能積累這種業指的是時間的特點;六、實際上三十二相每一相都是由一百一百福德中產生,這是量的特點。
寶髻燃燈毗屍佛,三阿僧祇劫末出,
最初乃大釋迦佛。以大悲心施一切,
以此圓滿佈施度,具貪雖然斷肢體,
亦不心亂忍戒度,贊星勝佛精進度,
無間等持靜慮度,爾時之心智慧度。
那麼,本師釋迦佛成為菩薩時,曾對多少佛承侍才成佛的呢?往昔,與本師釋迦佛相同的大釋迦佛于具諍時出世,他的身壽與眷屬等也與釋迦佛相同,佛法同樣是住世千年。本師釋迦佛當時成為一名陶師之子名為光明童子,他供養了大釋迦佛一碗米、一雙鞋與布絮,並發願說:“善逝如來汝之身,眷屬壽命與刹土,殊勝妙相等功德,唯願我等成如此。”從那時起在第一個阿僧祇劫中承侍七萬五千如來,最後寶髻佛出世。當時,第一個阿僧祇劫圓滿。接著于第二個阿僧劫中承侍七萬六千如來,最後燃燈佛出世,當時圓滿第二阿僧祇劫。此後在第三個阿僧祇劫中承侍七萬七千如來,最後毗屍佛出世,當時圓滿了第三個阿僧祇劫。大乘承認每一個阿僧祇劫均承侍無量如來。
那麼,此菩薩在何時圓滿六度的呢?某時,不是以希求增上生的殊勝的發心而是以大悲心將自己的身體受用全部施捨給一切眾生,當時已圓滿佈施度,關於這一點,請參閱本師傳。未遠離貪欲在具貪的情況下砍斷肢體也一心不亂,當時次第圓滿了安忍度與持戒度,如安忍仙人的傳記那樣。本師釋迦佛在轉為婆羅門童子時,看見星勝如來在山洞中入火遍處定,生起信心,單足站立七日,口中讚歎道“大丈夫如牛王您沙門,”依此圓滿精進度,也圓滿了九劫的資糧。在未現前菩提之前無間入金剛喻定時的等持圓滿靜慮度,當時的智慧為圓滿智慧度。這些稱為各自的波羅蜜多。
丙十三、宣說福業三事:
三福稱為福德業,彼事如同業道也。
若問:為何經中說佈施、持戒、修所生慧為福德三事呢?這三種能產生相應悅意之果,因而稱為福德,由於是業的本體而稱為業,又因為這三者均是趨入等起之思的根本,因而稱為福業之事。譬如,身語七業即是業又是道,而意之三業唯一是道,為此稱這所有的業為業道。
何者能舍名為施,以欲供養饒益心,
身語之業及等起,彼果具足大受用,
為自他利為二利,非為二利佈施四。
其中,任何士夫能以善心將財物施與他眾,即是佈施。等起:以想供養善妙對境、救濟可憐眾生的心態而慷慨施捨,並不是為了解脫怖畏與希求回報等。這種業實際上就是身語業及等起相應法。佈施之果:暫時具有豐富的受用。分類:為自利佈施、為利他佈施、為自他二利佈施、非為自他二利佈施四種。為自利佈施:尚未離貪的聖者或者凡夫以世間道遠離貪欲,佈施(供養)佛塔。為他利佈施:除順現法受業以外遠離欲界貪欲的聖者佈施其他眾生,由於佈施者已遠離了欲望,佈施的果報是欲界所攝,因而是利他而不利己。為二利佈施:尚未離貪的聖者或者未離貪的凡夫佈施未離貪的其他眾生。非為二利佈施:除了順現法受業以外遠離欲貪的聖者供養佛塔,因為這只是以恭敬與報恩的心情作供養的。
彼之殊勝為施主,施物以及福田勝。
佈施特點:是聖者之因,施主殊勝、施物殊勝、福田殊勝。
施主殊勝具信等,以恭敬等作佈施,
是故後受大尊重,應時無有違緣得。
其中施主殊勝是具有信心以及“等”字所包括的持戒、慷慨、聽聞、知慚、有愧、具有智慧、知足少欲功德。佈施之方式:以恭敬等方式,自己親手、應時、不害他眾而佈施。佈施之果:由於以恭敬等方式佈施,後世自己受到眷屬的恭敬愛戴;親手佈施而感受用豐厚;因為應時佈施而感應時獲得財物;不害他眾而佈施,結果自己無有違緣而獲得受用。
色等圓滿之施物,由彼美貌具名聲,
成為歡喜極柔嫩,隨時接觸安樂身。
施物殊勝:是色等圓滿之物,佈施這樣的物品後世自己相貌端嚴,美名遠播,轉成味香悅意、所觸極為柔軟、隨時接觸都會感到安樂的身體。
田殊勝由趣痛苦,利益功德之差別,
解脫施脫或菩薩,其中佈施第八勝。
殊勝福田:如佈施善趣的人、痛苦之田病人等、利益之田父母、功德田具戒者與得預流果等聖者。這些都是根據田的差別而說為殊勝的。所有佈施中最為殊勝的即是解脫三界的阿羅漢佈施解脫田,因為這種佈施無有任何過患。再者,雖然二者(佈施者與被佈施者)不是解脫者,但菩薩施主作佈施也是殊勝的,原因是他們為了饒益一切有情、獲得圓滿菩提而佈施。經中雲:“佈施隨至者,以怖畏而施,以曾施我而施,以將施我而施,以往昔我之父輩祖輩曾施而施,為善趣而施,為名聲而施,為心之莊嚴、心之資具、瑜伽資糧、獲得殊勝之義而施。”佛經中講述了八種佈施。其中第八為心之莊嚴等佈施最為殊勝。佈施隨至者是指佈施隨時來到的人;以怖畏而施即眼見財產即將用盡而佈施聖者;以曾施我而施是指想到這位受施者曾經佈施過我而作施捨。其他的佈施容易理解。心之莊嚴是指神變;心之資具指八正道;瑜伽資糧是指寂止與勝觀;殊勝之義是指獲得阿羅漢或涅槃。
雖非聖者然而于,父母病人說法者,
最後有者之菩薩,供養功德無有量。
此外,儘管不是聖者,但如果對作為利益之田的父母、痛苦之田的病人、于法身相續中修行之田的說法者、功德之田的最後有者菩薩進行供施,果報也是不可估量的。
由結行田基加行,思與意樂之大小,
業亦變為輕與重。故意圓滿無悔心,
無有對治具從屬,異熟作已積集業。
若問:所有的業輕重如何呢?這要依靠六因而定。一、由後行的差別而成重業,隨著正行業道而連續行持;二、依靠田的差別而成重業,如對利益等福田作事;三、由基的差別而成重業,如殺生、妄語、邪見等;四、由加行而成重業,如恒時所造業;五、由思維的差別而成重業,究竟業道;六、由意樂差別而成重業,如發心廣大。由於根據這六種因的大小差別,業也相應安立為輕重。
若又有人問:經中所說的作已積集業、作已不積業指的是什麼呢?並非是事先未動心在隨隨便便中做的,而是想到一定要做而故意做的;業的支分圓滿完成;已做不悔;無有懺悔等對治法;具足隨喜等從屬;必定感受異熟果報。具足所謂的這六種條件即稱為作已積集業。其餘稱為作已不積業。
供佛塔因所生福,雖無接受如慈等,
因中生果無謬故,惡田亦有悅意果。
大眾部的論師說:用希求心供養佛塔不可能獲得福德,因為佛塔無有接受與享用的能力。
這種說法是不合理的,雖然他們無有接受與享用的福德,但是會獲得從供養佛塔之因中所生的福德,譬如願一切眾生安樂的慈等無量心與“等”字所包括的修正見這些雖然無有接受與直接利益他眾的能力,可是依靠自心的力量會獲得無量福德。
如果說佈施利益等妙田會出現悅意之果這是理所當然的,那麼對旁生等惡田作佈施怎麼會有悅意的果報呢?因為有漏的善因會產生悅意的異熟果報,這一點始終是不會錯亂的,佈施惡劣之田必定會產生悅意的異熟果。然而,由於是惡劣之田而使異熟果報變得微小,就像在貧瘠的田地裏播下的種子應時不會成熟果實並且減小等一樣。
這以上已講述了佈施所生福業之事。
斷破戒惡佛制罪,二色戒具四淨德,
破戒因過未出現,依彼對治與寂滅。
接下來宣說戒律所生福業之事:所斷破戒指的是不善有表與無表色,也就是惡戒。能斷除破戒的對治法戒即是戒律所生的善業。所謂的戒是指有表色與無表色所斷的對治法,因此它也是有表色與無表色。雖然不是自性罪,但過午不食等斷除佛制罪的有表色與無表色也是戒律。戒律具有四種功德,是哪四種功德呢?一、不被破戒所染;二、破戒的因——根本與隨眠煩惱沒有出現;三、依止能對治破戒的正念住;四、依止回向解脫之寂滅。
入定之善即為修,能薰染心之緣故。
為得善趣戒重要,為離煩惱修重要。
下麵宣說修行所生福業之事:由心專注於所緣境中入定所生與等持相應的善業即是修行所生福業之事。為什麼叫修行呢?因為如同芝麻被花香薰染一樣心染上善的習氣並串修、起作用。
那麼,戒律與修行所生福事何者重要呢?從獲得善趣的角度來說戒律重要,就依靠無間道直接斷除所斷、遠離煩惱方面而言修行更為重要。想要獲得善趣、遠離煩惱者應當依止戒律與修行。
感數劫住善趣故,四種梵天之福德。
法施非為染汙性,如實開示契經等。
若問:經中雲:“四種補特伽羅生起梵天福德,於以前未做之處造如來靈塔,此乃第一補特伽羅生起梵天福德……。”如是所說的供養四方僧眾歡喜園於其中建造經堂、調解聲聞分裂、修慈無量心也分別與經中所說的第二、第三、第四梵天福德相對應。這裏指的是什麼梵天福德呢?這樣的梵天福德與梵輔天的壽量相應,想要於數劫中感得善趣而在以前未有佛塔之處建造佛塔……如是四種補特伽羅生起梵天福德。此處的梵天是指梵輔天,也就是說與轉生在梵輔天的福德相同,梵天的福德是在欲界的善趣中延續壽量,並於四十中劫期間享受安樂。
附帶講述一下法佈施,所謂的法施是指意樂等起不是為了名聞利養與恭敬愛戴等染汙心,行為也是如理無誤地講解十二部契經或三藏。
丙十四、宣說三隨分:
隨福德分隨解脫,隨抉擇分三種善。
經中宣說了隨福德、隨解脫、隨抉擇分三種善業,其中在輪回中的悅意果報是隨福德分,於資糧道中嚮往涅槃的善業為隨解脫分,原因是無論何者生起都必定成為涅槃之法。對於具有這種善業之人,通過宣說輪回的過患與解脫的功德,從其生起強烈信心以致汗毛豎立等的外相中便可了知。隨抉擇分善是指暖位等四加行道。此等即是所謂的三種隨分善。
丙十五、如理而入之業:
如理三業具等起,次第乃為書字印,
計算詩歌與數目。有覆下劣與具罪,
此等染汙法異名,無漏善業為善妙,
有為善法當敬依,解脫乃為最無上。
世間中所謂的書寫文字,刻印、計算、詩歌、數量,它們的自性是什麼呢?以方便的差別如理而入的身語意三業及其引發相應者即是五蘊之自性。它到底是怎樣的呢?書寫嘎等文字、進行刻印即是身業,計算一個物體等以及詩歌是語業。身語兩部分及其等起而以五蘊為體。十乘十等於一百等的數量合計這是意業,屬於四蘊性。如是依次而了知。
另外,此對法比較簡略,因而對《法蘊論》當中出現的名詞進行宣說。由於煩惱具有遮障的作用,因此叫有覆,由於具染汙而呈現黑色並遭受聖者呵責,所以也稱下劣,與煩惱同住,故又稱具罪。這些均是具染汙性法的異名。無垢的善法最為清淨,故稱善妙,所謂的善妙實際上是無漏善法的異名。煩惱絕對下劣,無漏善法絕對善妙,因而除了這兩者以外的他法稱為中等。從相續中生起的角度來說,應當恭敬依止有為法中一切有漏無漏善法。除此之外的無為法、不善法、有覆無記法並不是該依止的,原因是無為法不可能有在相續中生起以及反復串習的概念,並且是就為了得果而宣說的,無為法也不具有果。不善業與有覆無記法是染汙性的,無有悅意的果報。不善業與有覆無記法、有為無覆無記法、有漏善法、有為無漏法、無為無覆無記法的虛空、非抉擇滅以及解脫的抉擇滅,前前還有後後居上,因為這些法按次第而言,無有悅意的異熟果報、非為染汙性、具有悅意的異熟果、不是有漏法、常有、既常有又是善業。其他所有的法還有居其上者,而解脫涅槃的抉擇滅已達頂峰,再沒有其他更殊勝的,因而至高無上。
俱舍論第四分別業品釋終